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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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录用 oK#UEn SM8Wg>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Po$|$_~ y0_z_S#gO 外 科 NY3.?@Z qe<aJn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L{diD2
G %v)O!HC}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 170 厘米,体重不低于 50 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厘米,体重不低于 45 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 168 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 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 158 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3 千克)。 Dlqvz|X/ >&%#`PKT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c%@<
h6 !\Vc#dslt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0 n}2D7 'B yB1NL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 25 %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5u=>~yK+ hh7unHt-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 15 %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hnBX enT6 t5RV-$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qN\?cW' [PX%p;"D 标准体重(千克) = 身高(厘米) 110 as3*49^9 _?v&\j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h,|. qfUk 2$TwD*[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 100 % +;/ s0 \c4D|7\=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BHp?cn;F2 _lrvK99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lg~}Jw
q 1+9!W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d.yATP >!MRk[@
V-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Q6;bORN o1R:1!"2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s*kuj'%+ qs{wrem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0+T:};] *$Y_ %
}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S\8 ' RQ;w$I\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5,J.$Sax xnxNc5$oE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B#r"|x
# [ P'^& SK 皮肤科 {F;"m&3Lt n0Qp:_2z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KW!+Ws m-bu{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5mX^{V&^ $WXO1o(O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a4n5i.; '61>.u:2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j%uwje\ ~OWpk)Vq a"l\_D'.K8 内 科 N:;z~`
:D4'x{#H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a$\Bt_ nok-![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T*1C= Shv$"x:W 收缩压: 12.00-- 18. 66 千帕( 90--140 毫米汞柱); Ckc5;:b&m
vR&b2G7o 舒张压: 8.00--11.46 千帕( 60--86 毫米汞柱)。 ~~=]_lwyK% a?x
ZsR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cd$,18 F]fXS-@ c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Uzx FmhAUe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j^WYMr, L6#4A3yh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m41%?uC/ TY%=Y=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yZN~A: %'X~9Pvi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2 厘米(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hiEYIx #SG.`J<%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w!z*?k=Da 9aNOfs8(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 3 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UNK.39 KMK8jJ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8oN$20 A7,%'.k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 L 、 T )酶法检验 40 单位以上者。 I ~^Xw7 #oR`_Dm)P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2#&l G0~Z|P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KVr9kcs _RbM'_y+E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J@"UFL'^ S;jD@j\t&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r
d-yqdJ N{~P}Sw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wy8Q=X:vP c~O
Lr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 克/ dl ,女性高于 8 克/ dl 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M@P%k`6C vm{8x o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NL>Trv5 |TP,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R9s 1G.?Y3DC<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UP$>,05z6 _hJdC|/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1G"ohosmF dP(.l}O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rMHh!)^#W ]1XtV<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s\vc:cc? !02y'JS1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xr]bH.> ZI;*X~h 耳、鼻、喉科 [@5cYeW3. rab$[?]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U;4i&=.! Y0krFhL'x0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D!!
B4zt |>.MH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 4 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 3 米者,不能录用。 U~)5 { HR"clD\{Di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wdfbl_`T R]e&JoY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JVkuSIR> y0(.6HI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J$42*S Y ymqv@Byi8A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Y'~O_coG 3<+ZA-2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67}&O^1 , $Wj{B@k 4'dN7E1*f 眼 科 8y<.yfgG ;$zvm`|: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 5 .0 ,中心 30 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3^%2, +aL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JxwKTFU'3O %a
WRXW@c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A@:JR+|
f3G:J<cL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 15 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aT IzfqCM (wq8[1Wzup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D2of| i6k6l%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Jh=.}FXnjL N,rd= m+ ?xH{7)dO =|aZNHqH 口腔科 '_4apyq|
anpKWa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mt{j7 z"yW):X
)uOtQ0 妇 科 1c#\CO1l fXWE4^jU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t !6sU]{ EG qu-WBS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s<# BxN yH-&o,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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