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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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录用 FLI\SF< V[-4cu,Ph^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p F\~T> QUL^]6
$ 外 科 Z$R6'EUb1 jU2Dpxkt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cstSLXD ;Ee!vqD2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 170 厘米,体重不低于 50 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厘米,体重不低于 45 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 168 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 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 158 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3 千克)。 -"qw5Y_oF? D>9~JHB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J(*qOGBD ZD{%0uh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w=EUwt >r%L=22+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 25 %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zoXCMBg[ f}
q4~NPn-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 15 %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NNZ%jJy?=, KK;3<kX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CW*Kdt cU8Rm\? 标准体重(千克) = 身高(厘米) 110 s(*LV2fa
nU]n]gd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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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 100 % } ).rD ~l$u~:4Ob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p2T%Zl_ L/Cp\|~ O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q{v:T}Q|A tpe:]T/xh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j^ L"l;m o>rsk
6lNi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uq<kT [ 0TA{E-A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S9~X#tpKe _ndc^OG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z3!j>X_w `"CIy_m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2NS(;tBB0 8S2sNpLi-g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V1Yab# O;RsYs9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e~#;ux @c&}\#; 皮肤科 .FUws @tQu3Rq@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NQQ+l0txI 9Q{-4yF9k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e>yPFXSk 0k]$ he;h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Y=Cg%+ ?f@g1jJP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r)Q/YzXx* uSnG= tB Cjh0 .{ 内 科 Z(Styn/x = MQpYX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e/+_tC$@p@ Y0nn
n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CPJ8G}4 =Uy;8et 收缩压: 12.00-- 18. 66 千帕( 90--140 毫米汞柱); ZJL8"(/R +ucj>g1(# 舒张压: 8.00--11.46 千帕( 60--86 毫米汞柱)。 tK@|sZ>3\ R _#x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9o)sSaTx= kV>[$6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Z\NX jb0wP01R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N, `q1B JONfNb+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h%4aL38 w&c6iFMd0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Y-Iu&H+\ dO?zLc0f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2 厘米(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QzM>zO AN193o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L{pz)')I 3H^0v$S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 3 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L[=\
9 [j3-a4Wu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Uu_g_b:z pyHU+B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 L 、 T )酶法检验 40 单位以上者。 @euH[< uez"{ _I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x3>ZO.Q D_SXxP[! g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8k( zU>^ $&25hvK,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uOQ!av2"Rf 0Cg}yy Oz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1_WE/Ps "U"phLX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T\ *#9a @d&JtA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 克/ dl ,女性高于 8 克/ dl 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2S/FOb E,kDy: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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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eS`ZC!W /3`yaYkSh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ybC0Ee@ J9%I&lu/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x1;uE?1J a1>Tz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F6C .9u0WP95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bMA0#e2 &gg Om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wKnX]xGf U!GfDt 耳、鼻、喉科 *|9:
| |u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6Y%{ YQ}s| p)qM{`]G\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H %Dcp#k _ea|E 8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 4 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 3 米者,不能录用。 S"cim\9xP hz+O.k],?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o?
g9Grk )GKY#O09x9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to{7B7t>q P8X59^cJ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V}MRdt7 kXgc'w6EhF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4", l*z+<c6$_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6u9? hK UK#xx ;LC?3. 眼 科 (j-_iOQ]i+ cl'wQ1<: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 5 .0 ,中心 30 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k#n%at.g I_Omv{&u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P&h]uNu +xuj ]J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t2,?+ q$x 1pz-jo,2'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 15 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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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E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t[ZGY,8 M0t9`Z9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bZ#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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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 口腔科 Wjli(sT#- ? ph>:M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D,()e^o dwouw*8 iikMz|:7U 妇 科 ?aguAqG$ uQ%3?bx)T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J(SGa Hm@ TUARYJ6=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HNHUF rl
x6a@MiD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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