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zn论坛官方博客
|
山东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更多...
|
无图版
|
左右分栏
|
帮助
|
论坛首页
»
您尚未
登录
注册
|
推荐
|
搜索(模糊)
|
搜索(近期)
|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
QZZN银行
勋章中心
道具中心
风格切换
wind
QZZN论坛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留置和抵押有什么不同
新 帖
本页主题:
留置和抵押有什么不同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wwzxm06
级别:
办事员
精华:
0
发帖:
57
诚信度:
8 点
才智币:
31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56(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27
最后登录:2007-02-14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留置和抵押有什么不同
0
留置和抵押有什么不同
顶端
Posted: 06-10-5 12:27 |
[楼 主]
carolinex
级别:
副处长
精华:
0
发帖:
2121
诚信度:
391 点
才智币:
301 点
宣传单:
3 份
在线时间:543(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11
最后登录:2008-08-18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三条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第八十五条 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八十六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十八条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
(一)债权消灭的;
(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江苏公务员考试论坛
顶端
Posted: 06-10-5 12:37 |
1 楼
carolinex
级别:
副处长
精华:
0
发帖:
2121
诚信度:
391 点
才智币:
301 点
宣传单:
3 份
在线时间:543(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11
最后登录:2008-08-18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顶端
Posted: 06-10-5 12:38 |
2 楼
lwwzxm06
级别:
办事员
精华:
0
发帖:
57
诚信度:
8 点
才智币:
31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56(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27
最后登录:2007-02-14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谢谢拉!!!
顶端
Posted: 06-10-5 12:40 |
3 楼
carolinex
级别:
副处长
精华:
0
发帖:
2121
诚信度:
391 点
才智币:
301 点
宣传单:
3 份
在线时间:543(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11
最后登录:2008-08-18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GOOGLE搜索的
不过好象不是太明白两者的区别
顶端
Posted: 06-10-5 12:42 |
4 楼
puddy
级别:
退役版主
精华:
3
发帖:
1739
诚信度:
1112 点
才智币:
193 点
宣传单:
51 份
在线时间:1409(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08
最后登录:2008-08-18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也就是说留置是债权纠纷发生后产生的法律行为
抵押是债权关系成立前的法律行为
梳洗罢,对镜贴花黄,灯下呢喃语,浓睡不消酒,粉面红装去面试。
顶端
Posted: 06-10-5 12:43 |
5 楼
carolinex
级别:
副处长
精华:
0
发帖:
2121
诚信度:
391 点
才智币:
301 点
宣传单:
3 份
在线时间:543(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11
最后登录:2008-08-18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Quote:
引用第5楼
puddy
于
2006-10-05 12:43
发表的“”
:
也就是说留置是债权纠纷发生后产生的法律行为
抵押是债权关系成立前的法律行为
经典
好象就是这样的
强
顶端
Posted: 06-10-5 12:44 |
6 楼
kemingqun
级别:
科员
精华:
0
发帖:
83
诚信度:
5 点
才智币:
14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145(小时)
注册时间:2006-09-19
最后登录:2008-08-21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1抵押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留置的标的物仅限于动产。
2抵押担保可适用于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留置权适用于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
顶端
Posted: 06-10-5 12:51 |
7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快速跳至
>> 公务员考试与求职频道
|- 公考杂谈
|- 招考信息发布区
|- 求职与职场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资料下载区
|- QZZN行测在线题库(开放)
|- 申论写作
|- 申论主题训练专区
|- 申论资料下载区
|- 面试
|- 面试资料下载区
|- 专业考试
|- 地方公考社区
|- 山东公务员考试
|- 福建公务员考试
|- 广东公务员考试
|- 浙江公务员考试
|- 江苏公务员考试
|- 上海公务员考试
|- 安徽公务员考试
|- 河南公务员考试
|- 湖南公务员考试
|- 江西公务员考试
|- 天津公务员考试
|- 四川公务员考试
|- 湖北公务员考试
|- 重庆公务员考试
|- 山西公务员考试
|- 辽宁公务员考试
|- 广西公务员考试
|- 贵州公务员考试
|- 吉林公务员考试
|- 陕西公务员考试
|- 河北公务员考试
|- 新疆公务员考试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 甘肃公务员考试
|- 北京公务员考试
|- 云南公务员考试
|- 其他地区公务员考试
|- 海南公务员考试
|- 招警考试
|- 考警资料下载区
|- 其他公考资料
|- 选调生
|- 录音视频
|- 公共基础
|- 公选考试
|- 国企/事业单位
|- 国企事业单位招考资料
>> Q友中心
|- QZZN会员中心/版务
|- Q友求助 建议 投诉 表彰
|- “办事员”附件上传专版
|- QZZN的故事
|- QZZN原创茶馆
|- 茶馆包间
|- 茶馆花园
|- VIP俱乐部
>> QZZN版主团区
|- 优秀帖汇总
|- 会员中心案例
QZZN论坛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本论坛所有内容均代表个人观点,与QZZN论坛无关,管理员保留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利,详情请查看
论坛公约
Total 0.014515(s) query 5, Time now is:08-21 17:19
京ICP备05066741号
Powered by
PHP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