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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办事员


 河南交通系统征稽考试复习题

河南交通系统征稽考试复习题

单位:         姓名       准考证号      

一.填空
1、《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河南省政府在  
年   月     日以省政府           文件发布的。
2、养路费是国家按照“             ”的原则,向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         。
3、各级公路主管部门的           ,应依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养路费的征收工作,并应坚持       ,切实做到应征不漏。
4、对于维修、养护城市市区道路的工程车(限在市辖区内道路行驶)养路费实行       征收。
5、公路养路费实行按       征收原则,并按     和
      两种方式征收。
6、具有运输计划、行车记录、统计资料和财务报表,能准确反映营运收总额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专业公路运输企业,按营运收入总额的       计征。
7、对提运途中的新车及经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批准上路行驶的轮式机械车,批养路费征稽机构核查后,可根据车辆的
      和         ,按         计征养路费。
8、启用报停不足1个月的车辆       计征养路费,但当月报停当月启用的应缴纳         。
9、交通部门对按月吨全费额计征的车辆实行“包干缴费”的办法,即全年一次缴费结清的客车、货车优惠     个月,拖拉机优惠   个月。半年一次缴费结清的客车、货车优惠   个月,拖拉机优惠     个月。
10、按月吨费额计征养路费的车辆,每月     为缴纳次月养路费的时间,按旬计费的车辆应于运行前   日内办理缴纳手续。新增车辆应在领取牌照后     日内,到当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
11、车辆在同一车籍所在地过户时,需要持         、
      及         到征稽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12、对拖、欠、漏、逃养路费     个月以上的车辆,除每逾1日处以应缴费额     的滞纳金以外并处养路费
    的罚款。
13、对查无养路费凭证的本省车辆,由查获地公路征稽机构处以相当于该车     个月缴费额的滞纳金,并责令其补办养路费手续。
14、养路费按照“         、         、    
  ”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15、对无牌证行驶的车辆,除追缴全额养路费外,并处以缴费额     倍的罚款。
选 择 题
1、《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属于(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法律               D、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2、使用年限在(   )年以内的车辆不得报停。
A、一     B、二     C、半     D、都不对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车辆,全年累计报停的时间不得超过(   )个月。
A、3       B、4       C、5       D、6
4、拖拉机全年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   )个月。
A、2         B、3     C、4       D、5
5、养路费征收中的车籍地的概念指的是(   )。
A、以县为单位         B、以设区的市为单位
C、以省为单位         D、以乡(镇)为单位
6、对报停后行驶的车辆,除追缴全额养路费外,并处以应缴养路费(   )倍的罚款。
A、1       B、2       C、3       D、4
7、对倒换养路费票证的,除责令补缴京戏缴费额外,并处以应缴养路费(   )倍的罚款。
A、1       B、2       C、3       D、4
8、养路费票证有效期超过征收时间(   )日的,视为无养路费票证跨行。
A、1       B、2       C、3       D、5
9、对经查无养路费凭证的外省车辆,按我省养路费额标准处以相当于该车(   )个月应缴费额的滞纳金。
A、1       B、2       C、3       D、5
10、大型平板车( 20)吨以下的按全费计征。
A、10       B、20       C、15       D、8
判 断 题
1、凡减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如改变使用性质、超出使用范围、变更使用单位,不符合减免征条件的,均应按规定缴纳养路费
( 对   )
2、城市公交车辆跨行公路在10公里以上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公路养路费。                 ( 对   )
3、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可以不缴纳公路养路费。   ( 错   )
4、公路养路费征收机构应当有同级物价主管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征收公路养路费。             ( 对   )
5、县区公路局征收公路养路费不需要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                           (   )
6、公路养路费票证是有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行车凭证,有效期内通行全省。                     ( 错 )
7、车辆报停后,随意异动的,按偷使车辆处理。 ( 对 )
8、对没有带养路费缴讫凭证的车辆,可以处以该车当月应养路费25%的罚款,对该车驾驶员处以20元的罚款。 ( 错 )            
9、按吨位计征的车辆,超过半吨不足1吨的按1吨计征     ( 对 )
10、城市公交车跨行公路在20公里以上的,按全额征收养路费。                           ( 对 )
问 答 题
1、按照《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减半征收公路养路费的车辆的范围有哪些?
答: 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分设置的荣军院,敬老院,福利院,收容所的生活自用车。维修,
养护城市市区道路的工程车,各级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的工程车辆,培训汽车驾驶员专业学校的教练车等。
2、按照《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暂定免征公路养路费的车辆的范围有哪些?
3、机动车辆因过户、转籍、调驻等原因,发生养路费征收情况变化的,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1车辆在同一车籍所在地过户时,需持双方证件,过户凭证及有关养路费缴讫凭证到征稽机构办理过户缴费手续。
  2县,市,省际间转籍车辆,应在结清养路费后,由转出地公路征稽机构凭转籍证件办理本地缴费截止日期的证明函件。
  3调驻外省,市,自治区3个月以上的车辆,应到车籍所在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调驻手续。
4、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规费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交通规费稽查工作在组织实施中有哪些要求?
5、哪些车辆应当按全额缴纳公路养路费?
答:1凡领有牌证或投入使用的各种机动车辆以及从事公路运输的畜力车。
  2军队,武警部队及公安部门所属企业的车辆,参加地方营业运输的车辆,承担民用工程的车辆以及包租给单位和
个人的车辆
  3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车辆。
  4驻河南国际组织和外国办事机构的车辆
  5外国个人在我省使用的车辆及临时入境的各种外籍机动车辆。


具体答案参考
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豫政(1994)46号 颁布日期:1994-06-06 实施日期:1994-06-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养路费征收及减免征收范围
第三章 养路费征收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处 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发展公路交通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 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  养路费征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领导。  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养路费征收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各级公路主管部门的养路费征稽机构,应依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养路费征收工作,并应坚持源泉管理,切实做到应征不漏。

第二章 养路费征收及减免征收范围 
 第五条 下列车辆应缴纳全额养路费:
  (一)凡领有牌证(含临时牌证、试车牌证及专用牌证)或投入使用的各种机动车辆以及从事公路运输的畜力车。
  (二)军队、武警部队及公安部门所属企业(包括使用军队牌照的企业)的车辆,参加地方营业运输的车辆,承担民用工程的车辆以及包租给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三)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车辆。 
 (四)驻豫国际组织和外国办事机构的车辆。
  (五)外国个人在我省使用的车辆及临时入境的各种外籍机动车辆。   
第六条 对下列车辆暂定免征养路费:
  (一)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学校使用,并由财政预算内经费直接开支的5座(含5座)以下的小客车(免征数量,由省公路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超过规定免征数量的,由省公路主管部门批准。  
(二)只在由城建部门修建和养护管理的市区道路固定线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电车(不包括自用车以及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其票价高于公共汽车、电车票价的出租车)。
  (三)经省交通厅核定设有固定装置的下列专用车辆:  城市环卫部门只在市区、郊区内行驶的洒水车、清洁车(指专用的垃圾车、粪便车等);由财政预算内列支的综合医院的专用救护车、防疫车、采血车;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车(不含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车);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管理部门的养护专用车辆;公、检、法、司部门10座以下的警车、设有囚箱的囚车(在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公、检、法部门的车辆除外);公安部门的消防车(不含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车);铁路、交通、邮电部门的战备专用微波通信车;防汛部门10座以下的防汛指挥车。
  (四)国家预算内国防费开支的军事装备性车辆。 
 (五)经公路征稽机构核定完全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和畜力车。  

(六)外国使(领)馆自用的车辆。
  第七条 对下列车辆暂定减征养路费: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免征单位车辆定编内自用的5座以上(不含5座)的客车和生活用车;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设置的荣军院、敬老院、福利院、收容所的生活自用车辆;维修、养护城市市区道路的工程车(限在市辖区内道路行驶);各级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的工程车辆;培训汽车驾驶员专业学校的教练车(挂学习专用牌照)。  以上车辆按养路费费额减半征收养路费。  
(二)由农场、林场、油田、矿山等单位专用自建、自养的公路(不包括生产作业道路),其单线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可适当减征养路费,减征比例为:单线里程在20—30公里的减征20%;在30—40公里的减征30%;在40—50公里的减征40%;在50公里以上的减征60%。
  (三)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汽车、电车跨行公路在10公里以下的,按费额减征60%;跨行公路10—20公里的,按费额减征50%;跨行公路在20公里以上的,按全额征收养路费。
  第八条 凡属免征或减征养路费车辆的单位,除不需要办理免征手续的车辆外,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申请办理免征或减征手续,超过免征、减征规定期限而未办有关手续的,均按应征车辆自逾期之日起补交养路费。
  第九条 凡减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如改变使用性质、超出使用范围、变更使用单位,不符合减免征条件的,均应按规定缴纳养路费。   第十条 减征、免征养路费,由用车单位向当地养路费征稽机构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减免。
第三章 养路费征收办法和标准  
第十一条 养路费实行按车籍征收原则,并按费率和费额两种方式征收。  具有运输计划、行车记录、统计资料和财务报表,能准确反映营运收入总额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专业公路运输企业,按营运收入总额的15%计征。  运输计划、行车记录、统计资料不全;承包给个人的车辆或迟报、少报、瞒报、拒报其营运收入的单位,可以按费额全额计征。  其余车辆应按核定的载重吨位和规定的费额标准计征。  本省各种车辆养路费和手续费的具体计征标准附后。
  第十二条 载重汽车按核定的载重吨位计征;客车比照同类型货车底盘标记的载重吨位计征;无载重吨位的,按最高载客座位每10座折合1吨位计征;客货两用汽车按载重吨位与载客座位折算吨位(每座位为01吨)合并计征;不能载客载货的特种车按其自重(含固定装置重)吨位折半计征;大型平板车20吨以下的按全费计征,20吨及以上部分折半计征;各种改装车辆按第一生产厂家核定的载重吨位计征,如改装后实际载重吨位超过了原核定吨位,按实际载重吨位计征。
  第十三条 拖拉机有标准吨位的按标准吨位计征;无标准吨位的按发动机每20马力折合1吨位计征(10马力以上不足20马力的按20马力计,不足10马力的按10马力计)。
  第十四条 按吨位(含折合吨位)计征的车辆,以半吨为起征数,不足半吨的按半吨计征;超过半吨不足1吨的按1吨计征。
  第十五条 对提运途中的新车以及经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批准上路行驶的轮式机械车,经养路费征稽机构核查后,可根据车辆的实际吨位(不折减)和运行日期,按旬费额计征养路费。
  第十六条 两轮(含轻骑)、侧三轮摩托车按辆计征;畜力车按套计征。
  第十七条 调整养路费的征收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技术状况、公路运价、养护成本、应征车辆数量及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提出方案,经省计划、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养路费征稽机构,应凭同级物价主管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征收养路费。  养路费各种票证以及专用收款收据,由省公路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核发,并套印“河南省财政厅票据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伪造或以其他票证代替。  养路费票证是有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行车凭证,有效期内通行全国,必须随车携带,以备养路费征稽机构查验。养路费票证不得伪造、涂改、顶替或转借,如有遗失或损坏,有车单位和个人应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第十九条 缴费时间与结算方法:
  (一)按费率计征养路费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当地养路费征稽机构提供上月财务报表,养路费征稽机构按上月营运收入总额计征养路费;  
(二)按月吨费额计征养路费的车辆,每月月底前为缴纳次月养路费的时间,按旬计费的车辆应于运行前1日内办理缴纳手续。新增车辆应在领取牌照后5日内,到当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
  (三)暂定免征养路费的车辆,除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范围内的车辆不需办理免征手续外,其他所有车辆均应于每季度终结前5日内,到车籍所在地养路费征稽机构申领下季度的“免征证”(含特种车免征证),实行一车一季一证。  不按时办理的,按超逾的日期计算,照征全额养路费并处以滞纳金后方可补发,逾期6个月不办的应视为自动放弃免征资格,除补缴全额养路费和滞纳金外,应取消其免征资格;
  (四)养路费费款实行“同城委托收款”、“托收无承付”或汇票结算办法,对未在银行设立帐户的实行现金结算。对外国籍和来自台、港、澳地区车辆收取的养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各级养路费征稽机构应将每日所收取的养路费,全部计息存入在当地银行开立的养路费收入专户、及时足额上解省公路主管部门养路费收入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平调、挪用、坐支、截留和划拨养路费。
  第二十一条 对外国籍和台、港、澳地区的车辆,按省政府认定的双边协议征收;没有协议的,按本省养路费额标准的两倍征收。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养路费征稽机构可根据有车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完好状况,运输效益等情况,对按月吨全费额计征的车辆实行“包干缴费”办法,即全年1次缴费结清的客车、货车优惠2个月,拖拉机优惠5个月,半年1次缴费结清的客车、货车优惠1个月,拖拉机优惠2个月。
  第二十三条 除“包干交费”车辆、减征车辆及专业公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外,车辆因故停驶,实行按月报停分月办理制度。有车单位和个人应在每月初的第1天到养路费征稽机构申请办理报停手续,并将车辆牌号及行车执照,交由养路费征稽机构收存监管。
  第二十四条 车辆年累计报停时间限定如下: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的车辆不得报停,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全年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拖拉机全年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5个月,对超过上述时限的,应照章征费。  车辆报停后,有车单位和个人应向公路征稽机构申明停放地点,未经公路征稽机构批准不得随意异动,随意异动的,按偷驶车辆处理。  启用报停不足1个月的车辆按旬计征养路费,但当月报停当月启用的应缴纳全额养路费。
  第二十五条 车辆因过户、转籍、调驻等原因,发生养路费征收情况变化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养路费变更手续:
  (一)车辆在同一车籍所在地过户时,需持双方证件(个人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过户凭证及有关养路费缴讫凭证到征稽机构办理过户缴费手续。对未办理过户手续而造成漏、欠缴养路费的,由新车主负担责任,并限期补缴费款和补办过户缴费手续;
  (二)县际间、市(地)际间、省际间转籍车辆,应在结清养路费后,由转出地公路征稽机构凭转籍证件办理本地缴费截止日期的证明函件(“车辆养路费转籍通知单”),车辆转籍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到转入地公路征稽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衔接缴费。对无证明函件的,由转入地公路征稽机构按逃费处理,并补办证明函件;
  (三)调驻外省、市、自治区3个自然月以上(含3个自然月)的车辆,应到车籍所在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调驻手续。调驻车辆返回原籍时,凭调驻地养路费征稽机构签发的养路费凭证或收款收据,经车籍所在地养路费征稽机构验证后办理衔接征费手续。无调驻地养路费征稽机构签发的养路费凭证或收据的,按逃费车处理;未办理调驻手续又在外省、市、区缴费的不予移抵,照章征费。  调驻外省、市、区不足3个自然月的车辆按正常跨行车辆处理。  本省市(地)间调驻车辆亦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改装或报废车辆,应于当月内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从次月起改征或停征养路费。对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仍按原核定标准缴费或自行停止缴费的,按漏缴或逃缴养路费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故被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部门扣押封存的车辆,凭有关部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并结清扣押封存前的养路费,方可办理报停手续;被有关部门收用、拍卖的车辆按过户处理。   
第二十八条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跨行我省的车辆,按照“一处缴费,通行全国”和省际间互不征收的原则,由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征收养路费并发给缴讫通行证(含免征证),不得重征。票证有效期超过征收时间3日的,视为无养路费票证跨行,由查获地养路费征稽机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本省跨县、市(地)行驶的车辆亦按上述原则处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养路费征稽机构可依照本办法对停车场、站、码头、工地、货场等车辆集结点车辆进行养路费缴纳情况的检查
[ 此贴被土豆烧洋芋在2007-01-17 16:10重新编辑 ]
顶端 Posted: 07-1-17 16:01 | [楼 主]
hrmsgga
级别: 办事员


 

从河南版转过来的.
顶端 Posted: 07-1-17 16:03 | 1 楼
一夜风情
级别: 办事员


 

多谢!!!!!!!!
顶端 Posted: 07-2-6 20:44 | 2 楼
ypyp01
级别: 办事员


 

多谢!!!!!!!!
顶端 Posted: 07-2-6 21:23 | 3 楼
werried
级别: 办事员


 

但和四川的有些是相同的,有些是不一样的,不过,也非常感谢楼主。
顶端 Posted: 07-2-7 09:50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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