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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有关部门严打网络违法信息,重申论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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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有关部门严打网络违法信息,重申论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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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音767
级别:
QZZN名人堂成员
为配合有关部门严打网络违法信息,重申论坛规定
管理提醒:
本帖被 时空陨落沧海 执行置顶操作(2007-04-29)
为配合有关部门严打网络违法信息,今后将严格执行论坛公约,请大家认真阅读公约后再发帖。
特别是报考期间,请大家特别注意论坛公约第十七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国家机关信誉,包括发表任何形式的质疑、陈述、揭露或者控告政府机关及相关公务员考试公正性的言论、文章。
今后再有发帖询问、讨论所谓内定、内幕等问题的将直接删帖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禁言。
顶端
Posted: 07-4-29 08:36 |
[楼 主]
myth1203
级别:
科员
知道了!
顶端
Posted: 07-4-29 11:08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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