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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市政府批准,2007年北海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考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各职位资格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28 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2006年以来中央及地方机关招考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7年9月27 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北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界东100米人才大厦,联系电话:3210111、3210606)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报考人员填写《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各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与报名表上填写的各种信息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录用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5、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07年10月17-18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3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面试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职位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又确需补充人员的,须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3、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试成绩通过北海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市人事局核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名单除通过北海市人才网向社会公布外,同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要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由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分别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在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送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加强领导,做好监督检查

成立由人事、编制、财政、国土、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招考聘用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北海市财政局和北海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http://www.bhrc.cn/bh/bhrsxx/2007shiye/2007czjandgtj.htm

北海市人事局                    北海市编委办

北海市财政局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顶端 Posted: 07-9-19 08:34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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