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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wy
级别: 主任科员


 法律常识 十道 NO3

又来了.....大家接招吧!!
前两个十道大家都说自己错太多了!!!没关系的....因为觉得有点迷惑性和难度才传的,所以做错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关键是以后不错就好了,加油!!我也被错误打击,不过挺过来了...
说明一下,看答案ctrl+A就ok了,不要再说看不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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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情形中属于连续犯的有( )。

A.某甲和村民有仇,在三天之内先后杀死了村长的妻子、儿子和儿媳
B.某乙在连续半年时间内,持续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孩子以打骂、冻饿、不让吃饭等方式    进行虐待
C.某丙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一个月之内,先后实施了贪污和受贿行为
D.某丁以其妻子快要生小孩为由,将其年迈的父亲赶出家门,使父亲沿门乞讨;一周后又将妻子生下的女婴溺死。

2.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

A.婚姻关系解除
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C.财产发生代管
D.财产发生继承

3.  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4.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犯罪的直接客体

5.甲贩运鸦片,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的把守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6.避险过当的( )。

A.应当从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款额较大的,构成( )。

A.偷税罪
B.骗取出口退税罪
C.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两罪
D.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想角竟合

8.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 )。

A.非法组织卖血罪
B.故意伤害罪
C.非法组织卖血罪和故意伤害罪
D.医疗事故罪

9.依照刑法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 )。

A.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B.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C.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D.具有谋取利益的目的

10.公民特别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中国公民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的构成( )。

A.背叛国家罪
B.分裂国家罪
C.间谍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  答案:A
  评析:考查要点是连续犯的成立条件。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的构成特征:(1)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这是构成连续犯的主观要件。(2)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这是连续犯成立的客观要件之一。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能够构成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这是成立连续犯的前提条件。(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这是成立连续犯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互统一而形成的综合性构成标准。(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这是连续犯的法律特征。所以,应当排除CD项。B项中某乙长期的虐待行为仅仅是一个单独的构成虐待罪的行为,不存在数个独立的可以构成犯罪的行为。故应当排除B项。

2.答案:C
  评析:考查要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答案】D。
  【解析】此题测试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
  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效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立的行为的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即没有溯及力。关于刑法的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从旧原则,该原则主张新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二是从新原则,该原则主张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三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主张新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刑法,这时就有溯及力;四是从新兼从轻原则,即主张新刑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就刑法,这是就有了溯及力。我国《刑法》的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可见,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是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因此此题选D。

4.【答案】A.
  【解析】此题测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的行为的性质问题。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此题选A。

5.【答案】B.
  【解析】此题测试几种犯罪主观方面的界定问题。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分为故意和过失两大类。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根据意识和意志两个方面的不同,犯罪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根据《刑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罪过内容方面的特点,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此题中甲对朱某死亡的后果应是明知,而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甲对朱某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因此此题选B。

6.【答案】B.
  【解析】此题测试对避险过当的处罚原则问题。
  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避险过当以紧急避险为前提,其目的仍然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故其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都较小。依照我国《刑法》第21条的规定,对避险过当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此题选B。

7.【答案】B.
  【解析】此题测试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概念问题。
  所谓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交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可见此题符合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因此此题选B。

8.【答案】B.
  【解析】此题测试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认定问题。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擅自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33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依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所谓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与此题无关,因此此题选B。

9.【答案】C.
  【解析】此题测试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问题。
  所谓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其构成特征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如果是为了谋取正当的利益,不得已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则不构成行贿罪。因此此题选C

10.【答案】A.
  【解析】此题测试几个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问题。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可见,此题所描述的是背叛国家罪的概念,因此此题选A。


          法律十题
    NO1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24171.html
            NO2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26241.html
            NO3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27496.html
            NO4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28769.html
            NO5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30093.html
            NO6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31051.html
            NO7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36637.html
            NO9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43112.html
            NO10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44873.html
            NO11http://bbs.qzzn.com/read.php?tid=9346353&page=1&toread=1
              知识点: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332053.html
[ 此贴被mjwy在07-10-6 22:07重新编辑 ]
顶端 Posted: 07-9-19 21:51 | [楼 主]
哆来~蒙a
级别: 副处长


 

学习了~~~
顶端 Posted: 07-9-19 22:33 | 1 楼
dototo
级别: 办事员


 

法律常识晕死人,太多了感觉
顶端 Posted: 07-9-19 22:33 | 2 楼
beckham99
级别: 办事员


 

真的是很多啊...看都看晕了...
顶端 Posted: 07-9-19 22:35 | 3 楼
jyq1825
级别: 办事员


 

see                        ,,,,,,,,,,,,,,,,,,,,,,,,,,,,,,,,,,,,,,
顶端 Posted: 07-9-19 22:39 | 4 楼
chytry
级别: 主任科员


 

谢谢楼主
顶端 Posted: 07-9-19 22:54 | 5 楼
timuzini
级别: 主任科员


 

很久没有学习了
谢谢楼主
敬礼
顶端 Posted: 07-9-19 23:20 | 6 楼
dongonly
级别: 科员


 

能给个答案吗??
顶端 Posted: 07-9-19 23:28 | 7 楼
seifer
级别: 办事员


 

非常感谢
顶端 Posted: 07-9-19 23:34 | 8 楼
rickitt
级别: 办事员


 

哈哈,楼住好人一个,又涨知识了
顶端 Posted: 07-9-19 23:45 | 9 楼
仙蒂蕊拉
级别: 科员


 

非常感谢
顶端 Posted: 07-9-20 00:19 | 10 楼
发型乱
级别: 科员


 

好东西啊
顶端 Posted: 07-9-20 00:21 | 11 楼
pnix2006
级别: 办事员


 

错了7个..俺滴娘啊
顶端 Posted: 07-9-20 00:33 | 12 楼
考民之声
级别: 科员


 

很久没有学习了
谢谢楼主
敬礼
顶端 Posted: 07-9-20 00:46 | 13 楼
zhuo_mm
级别: 办事员


 

又长知识了,谢谢!
顶端 Posted: 07-9-20 01:06 | 14 楼
cnxqq1
级别: 主任科员


 

真得不错,谢谢楼主
顶端 Posted: 07-9-20 01:54 | 15 楼
赤焰铁骑
级别: 办事员


 

谢谢,这几道题都挺经典!
顶端 Posted: 07-9-20 02:13 | 16 楼
pypjie
级别: 办事员


 

ACDABACBCA
顶端 Posted: 07-9-20 06:57 | 17 楼
x12075
级别: 办事员


 

谢谢!就是缺常识法律!
顶端 Posted: 07-9-20 08:01 | 18 楼
allkill30
级别: 办事员


 

楼主好样的,出的题都很好,
顶端 Posted: 07-9-20 08:17 |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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