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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事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泉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系隶属市政府办公室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

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电子政务建设事业。

4、报考人员应具有学士学位。

5、符合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职位、要求

招考单位
招考岗位
招考专业
学历要求
招考名额

泉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规划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重点大学

本科及以上
2

政府网站编辑和文字综合
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注:①重点大学指列入教育部网站的“211工程”学校名单(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info12752.htm

②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指行政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社会学、工商行政管理、法学、统计学专业。

四、招考报名

1、报名流程:①购买报名资料→②阅读招考简章→③提供有关证件、材料→④登记表、报考材料经审查同意后缴纳报考费。

2、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1日-2007年10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大院9号楼一层,电话22371096,22387880)。

4、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推荐信)并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像片4张。

5、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招考简章,了解报考对象、条件、职位、要求,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6、报考人员应用钢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准予参加考试,每人交纳报考费80元。

8、报考人员应自觉维护报名点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拥挤,对无理取闹、扰乱报名工作的,将视为不具备报考条件,取消报名资格。

9、经审查合格同意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07年10月20日前在泉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相加计算(分数统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范围参照《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后,根据招考岗位的人数按1:3对应试者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qz.gov.cn)、泉州市人事网(www.qzrs.gov.cn)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栏公示(市府大院4号楼一层)。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由招考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而后根据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上墙公布,同时通知体检时间。体检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考核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为保证质量,要求考生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60分)方可录用,如果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招考数,只录用合格人员。

七、其他

1、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不开考。

2、确定聘用人选。招考单位将决定聘用人选名单连同使用编制审批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报送市人事局等有关单位备案。

3、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15天内持聘用合同、《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到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合同登记及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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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县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适应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根据《溧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溧政发[2005]82号)文件精神,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1、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单位规定条件;3、身体健康。二、招聘单位、职位代码、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招聘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计划 所需专业 所需学历 条件 备注
发改局经济信息管理中心 01 1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计算机。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其中非计算机专业的需具备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男性
发改局乡镇工业经济技术信息服务中心 02 1 工程管理;工业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需具备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男性
广电局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 03 1 广播电视新闻学 本科及以上 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女性
水务局工副业管理所 04 2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2006、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男性
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05 1 环境工程;化工工程与工艺。 本科及以上 2007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溧水籍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站 06 1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2006、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临床医学限女性
商贸局商业职工学校 07 1 现代物流;市场营销;经济管理。 本科及以上 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司法局公证处 08 1 法学类 本科及以上 已取得国家司法统一考试A类资格证书或律师、公证执业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农林局下属事业单位(农业信息中心、渔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林技推广站、作物栽培站) 09 4 蔬菜;林学;茶学;森林保护;水产或渔政;兽医;计算机。 本科及以上 2006、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测量队、路灯管理所) 10 2 建设类专业:园林景观工程;路桥工程;测绘;工民建;土木工程。 本科及以上 1、2003年以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35周岁及以下的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②注册规划师、③中级职称及以上环境艺术设计师、④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⑤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且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土地管理办公室) 11 1 土地资源管理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 
12 2 测绘;计算机应用;汉语言文学(中文);法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其中报考计算机应用专业需具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劳保局职培中心 13 1 法学类 本科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劳保局职培中心 14 1 中文 30周岁及以下,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卫生局疾控中心 15 1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2006、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卫生局中医院 16 1 中医学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卫生局中医院 17 1 医学影像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开发区下属事业 18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1、报名与资格审查。本人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县人事局会同各主管部门,根据各招考单位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2、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3、面试人选确定。①报考农林局下属事业单位09职位、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10职位、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12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每专业前三名进入面试;②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①定向、委培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②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③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4、考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为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下同)。5、体检和考核。①报考农林局下属事业单位09职位、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10职位、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12职位的,按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以每专业限1人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选,额满即止;②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公示。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7、聘用。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溧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人事关系代理。四、报名手续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24日至10月12日工作日办理报名手续。上午:8:30 -11:30    下午:14:00-17:302、报名地点:溧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西大门旁)三楼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关于考试费用问题: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相关证明减免考试费用。有关招聘具体事项,将在溧水县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南京人事人才网(http://www.njrsrc.com)、溧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 (http://www.njlsrc.cn)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lsxzfw.gov.cn)上发布。五、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2、领取准考证时间请查询溧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njlsrc.cn);3、 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政、法律法规、语文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用时120分钟。六、面试时间及地点请查询溧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njlsrc.cn)。七、体检时间及地点请查询溧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njlsrc.cn)。八、此次招考,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九、招考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十、联系电话:025-57229016,56221378    联系人:曹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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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劳社〔2007〕100号
文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深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今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浙人才〔2007〕184号、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从文成生源应、历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见附表),其中:少数民族2名(水利员1名,农科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对象    1997至2007届未就业的普通中专、高校毕业生;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非在职毕业生;已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上述大中专毕业生;脱产学习的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非在职毕业生(同时提供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和能证明在校脱产二年以上有效证件或有效证明)。已经人事部门办理转介手续的毕业生(不包括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指普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毕业生)、外地户籍生源毕业生、引进人才、师范类毕业生等,均不列入报考范围。
二、  招聘条件及有关规定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岗爱业。    2、年龄:见附表。    3、落户:历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止2007年10月7日。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证书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不到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聘用,按计划外毕业生有关规定办理.    4、其他条件见附表。    5、卫生事业单位分二次考试:一次考全额事业单位,一次考差额或集体事业单位。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报考二次:先报考卫生全额事业单位一个职位,再报考卫生差额或集体事业单位一个职位。除卫生外,其他职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若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减少名额或不开考。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如无考生报名或不能开考的,空缺名额增加到乡镇水利员1名、农科员1名。      6、根据县委文委发[2001]113号文件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独生子女,加分为设置总分的5%;父母双方均系农业户口的农民一方已落实绝育手术的两女户女孩,加分为设置总分的2.5%。    7、在中专、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加4分、中共党员毕业生加1分、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校级三好学生加1分,合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1、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组织审查,按招聘单位或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的办法录取。报考卫生的考生,如二次成绩都能录取的,由考生确定一个职位。畜牧兽医专业职位和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四个职位(见附表)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三个职位(见附表),根据职位要求,由卫生局统一落实聘用单位。    2、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笔试分高到低优先聘用;如果笔试分、加分都同分的,按在中专、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学历高低等条件依次优先聘用。    3、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每个职位设置总分200分:《综合基础知识》一门100分,《专业知识》一门100分。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卫生的考生既报考卫生全额事业单位职位,又报考差额或集体事业单位职位的,要同时参加全额事业单位职位专业知识和差额或集体事业单位职位专业知识的考试,每门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一次。    考试内容:见附表。五、  报名和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就业管理处二楼会议室(大峃镇城南小区人民银行后面)。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10月18日(地点同上)。    4、笔试时间:综合基础知识2007年10月27日上午(包括全额、差额、集体事业单位职位),专业知识2007年10月27日下午(包括全额事业和供销社差额职位)。卫生差额、集体事业单位职位专业知识考试2007年10月28日上午。    5、考试地点:文成二中。    6、考生应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其中:带户口迁移证(迁移证迁往地址必须是文成县)的,另带原迁出户口簿;应届普通中专、高校毕业生,另带就业协议书,未报到的,带报到证;1997至2006届未就业普通中专、高校毕业生,另带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书(2005-2007届毕业生除外,其他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不予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非在职毕业生,另带本人档案;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另带单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另带加分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时间截止2007年10月10日,超过时间作自动放弃。报名考务费一门40元。
六、考务工作由县人才培训中心负责实施。    联系电话:678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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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级机关文印中心是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相关条件 

1、招聘岗位:宣传岗位工作。

2、招聘人数:2名。

3、招聘范围:杭州市区户籍。

4、基本条件:

⑴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精神和胜任工作岗位的业务水平;

⑵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

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⑷具有5年以上媒体传播工作经历;

⑸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招考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3比例的,取消招考计划。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可登陆杭州人才网(网址www.HZRC.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北裙楼机关文印中心315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85253895、85250936;联系人;朱女士、王先生。

3、报名方法:请持《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正面免冠1寸近照1张,身份证、本人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2、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最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若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六、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2007年9月30日
Posted: 07-10-1 08:44 | 3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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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主管部门审核、重庆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个事业单位的377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请查询重庆人事人才网上报名流程,并下载《一览表》选报岗位。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15日。     
特别提醒: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须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报名。详见《一览表》。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二)《准考证》打印及使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7年10月30日9:00-11月3日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部分内容。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报考事业单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在与其他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范围。考生加分资格,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二)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一览表》。     
(三)面试     
面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布一周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事局负责指导、监督。     
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视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一览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0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07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除特殊情况外,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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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㈠户籍要求见一览表;     
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宪法和法律(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㈢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详见《璧山县2007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办法     
按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实行定向报名(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专业完全一致,否则不具报考资格)、定向考试、定向聘用方式,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㈡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璧渝路39号,县劳动局大院劳动力市场右侧2楼),联系电话:41416179。     
㈢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本科毕业生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和《璧山县2007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所指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学籍档案,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参加“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共青团璧山县委或县人事局出具的证明。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提供的各种证件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30前不能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者不予报名。     
㈣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笔试费,面试时缴纳面试费等有关费用。     
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7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在县人事局108办公室(县卫生局底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且报名考务费等不退还。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职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笔试时间为2007年11月4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大学生西部服务志愿者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团县委或县人事局出具的证明为准)。加分人员名单在笔试前由县人事局公示3天。     
㈡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达不到该比例的,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低于此次招聘岗位中按1:2比例人数进入面试最低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按照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县文化馆舞蹈、美术专业岗位的面试方案另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该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局张榜公示7天。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事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属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系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或调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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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十月份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共招21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条件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查询。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以2007年10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微生物检测、生化检测和食品检测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 2007年10月20日 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专业和其他资格要求。

3.身体健康。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统一按岗位招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

1.报名

时间:10月10日8:00—10月20日17:00。

网址: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

报考者登录慈溪人才网,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按所学专业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10月21日-10月22日。对报考者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招考专栏不对外开放。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10月23日8:00- 17:00。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0月24日8:00-10月26日17:00。

考生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在资格初审时一并进行材料审核。

(3)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时间:10月27日。主要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其中申论为50分,专业知识为100分。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名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可通过慈溪人才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卫生进修学校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形式),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总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

(五)体检

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进行。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考核

考核根据招考岗位指标,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进行。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如专业知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咨询电话:63981415、63981412;监督电话:6398063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3026644


 
慈 溪 市 人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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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学历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及其以上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受身份、户籍的限制;学历为专科的应聘人员,限崇州户籍。

(二)2005、2006年在我市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优先。

(三)市外在职人员,应聘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时间计算至2007年8月30日)。

(四)本市在编在职人员限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经市主考机关批准,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崇州技师学校。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崇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唐安路露萍广场右侧民政局底楼)

(三)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应聘者可在上班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如系在我市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区(市)县人事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一份,待报名成功后在笔试前交市主考机关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

    如系代报名,则代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报考人员的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缴纳笔试考试费,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面试每人收费80元。

报考人员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报名,在领取《准考证》时补验相关报名材料。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应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的证明材料。

(五)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2007年10月16日至18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崇州市人事考试与人才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笔试的开考比例(招考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主考机关对招考岗位和报考人员进行调整。

六、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两科各占20%)、面试成绩占60%。笔试由市主考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人事局牵头,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一) 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3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规等);
笔试内容: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提纲》(附件2)。

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我市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成绩将于2007年10月28日在报名处张榜公布,也可登录崇州市公众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拟定,经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此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主考机关对面试比例进行调整。

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不齐全者,应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向招聘单位补齐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七、体检及考核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成绩,由主考机关汇总后在报名处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后相加之和计算。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材料。

如果出现笔试与面试折合后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八、聘用及报到
崇州技师学校是按成都市的统一部署,由政府投入5000万元资金兴办的中等职业学校,位于崇阳镇三和村(实验中学下侧),拟于2008年9月开办。由于该单位正在筹建中,本次公招的16名教师人事关系暂办在崇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待该单位筹建完善后,再由该中心统一办理到崇州技师学校。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  82208692)

    咨询电话:崇州市人事局              (028)82208550

              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28)82311976

              崇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8)8220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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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关于2007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市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雅委办[2006]31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的规定,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县(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现场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及考核的方式招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全面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具体面试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决定。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人员 323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分布及报考者资格条件见附表《雅安市200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分布暨报考资格条件汇总表》。也可登陆雅安市人事局网站(网址:互联网http://www.yars.gov.cn、党政网http://10.16.103.8)、或雅安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yapta.gov.cn)查看、还可直接到市、县(区)人事部门现场查询。
    四、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及心理健康。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岁以下。
    3、具备各职位详细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见附表)。
    4、符合经主考机关批准、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6日-17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市属单位的到市人事局报名,报考县(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职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市委党校、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市医院公开招聘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07年 10月16日-17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标准照片3张(1寸),到报名点填写《雅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本次招聘只限雅安市妇幼保健院、荥经县煤监局、荥经县民建彝族乡、荥经县宝峰彝族乡等4个单位可招2008年应届毕业生,但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系应届毕业生、能于2008年7月按期毕业等证明。其余单位的应聘者均需要有正式毕业证才可报考。
    3、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其他单位签定有正式合同的报考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如系“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县(区)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出具志愿者服务证明、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一份。经审查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交主考机关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凡报名之日起7日内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报考者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7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在报名点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50元/人(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须另交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考核通知时缴纳)。
    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由市、县(区)人事部门考试中心统一汇总报名数据,制作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07年11月14日-15日,考生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测试和面试答辩(含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项满分分别按100分计算。笔试与面试折合比例、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报考教师职位的:即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他单位招聘的教师人员,笔试测试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含试讲)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70%。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的,在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中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70%。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测试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占考生考试总成绩的50%。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的,在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中加分。
    竞争同一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需在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后迅即安排加试,加试内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
    (一)笔试测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测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个别紧缺专业的特殊职位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以放宽到2∶1),达不到要求的,可根据报考者意愿调整报考职位(须符合相应职位要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笔试测试内容:测试考生有关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方面的基本常识。由省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3、笔试时间: 2007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测试结束后,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原则、根据报考人数和各职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个别紧缺专业的特殊职位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以放宽到2∶1)确定进入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排名最后一位的考生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各职位进入面试的确认人员中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应依次递补,无法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市属事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区)属事业单位,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答辩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面试及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所应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成绩须当场公布。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实施工作,参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4]59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属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请应聘人员随时注意雅安市人事局网站或各县(区)人事部门或市属招聘单位公布的相关通知信息。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各职位的体检人员。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另有国家颁布的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一并结合执行。招聘职位对应聘者身体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事先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资格资历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考核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以及复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市人事局网站或县区人事部门办公场所或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又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合格者,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用人计划,并按有关事业单位聘用规定分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聘用合同中应明确至少五年的服务期。县(区)属单位聘用结果应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拟聘人员如系2008年毕业的高校应届学生,应在2008年7月底前取得正式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需要,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统一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并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度,不再办理聘用干部手续。
    3、本公告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专业职位,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商主管部门确定应聘人员的具体分配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招聘的公开、公正,必须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回避。
    十一、时间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从公告公布之日起,应于90日内结束,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本公告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835)2824444
    市委组织部(0835)12380
    查询网址:互联网http://www.yars.gov.cn
    党政网http://10.16.103.8
    报名点咨询电话:(长途区号0835)
    市属单位:
    雅安市人事局2223370、2240588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350967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241755      雅安市人民医院2862067
    县(区)属单位:
    雨城区人事局2823845      天全县人事劳动局7227143
    芦山县人事劳动局6521476  宝兴县人事劳动局6822583
    名山县人事劳动局3235189  荥经县人事劳动局7623899
    汉源县人事劳动局4298905  石棉县人事劳动局8858552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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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扬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职位表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 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含本市2005届、2006届未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职位条件的,可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和对象不限的职位。
  2、其他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符合职位条件的,可报考招聘在职人员和对象不限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限生源(户籍),其他人员限扬州市生源(户籍),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7、符合本简章及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报考职位的条件(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4日-16日(每天9:00-16: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人才市场(扬子江中路746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至招考单位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缴纳考试费,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②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籍证明。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市 2005届、2006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招聘应届生职位时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的证明;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必须在考核前提供。
  ③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④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提供真实情况,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招聘单位不得随意放宽条件,接收不符合简章规定条件人员的报名,也不得随意增加限制条件,拒绝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
  ⑤安监支队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应达5:1,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应达3:1方可开考,否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该职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⑥考生于11月1日至2日至扬州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考《2007年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A类,不含申论部分)。部分职位加试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职位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07年11月4 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相关专业知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个别职位采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 
  4、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实践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拟聘用人员材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发给《聘用通知书》,报到时持《聘用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将考试、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87866380,市人事局:87866347,市监察局87865400。
  七、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87866365,市人事局:87866436。)
Posted: 07-10-2 10:47 | 3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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