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按照《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区人大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辅助雇员3名。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考雇员(辅助、工勤类)计划表》)
二、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报考职位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1、时间:2007年10月9日(周一)上午9:30—11:30,
下午2:30—4:30。
2、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6楼1609室(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3、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报名表。
4、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所需提供材料如下:本人户籍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计划生育调查表(市人事局网站
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有关部门需加盖公章)、两张本人1寸彩色照片、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属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失业证。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笔试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笔试人选,由人大办电话通知考生。
(一)时间:安排一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人大办电话通知考生。
(二)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6楼1601会议室,由区人大办组织面试。
(三)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命题作文笔试相结合。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考生依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确定体检人员,由龙岗区人大办公室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人大办公室在体检结束的5天内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拟雇用人员。
六、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
www.longgang.gov.cn)网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人大办公室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在本次招考工作中,招聘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雇员的有关工资待遇请参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拔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
附:深圳市龙岗区党群系统公开招考雇员(辅助、工勤类)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