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事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泉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系隶属市政府办公室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
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电子政务建设事业。
4、报考人员应具有学士学位。
5、符合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职位、要求
招考单位
泉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招考岗位 招考专业 学历要求 招考名额
政府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规划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 2
政府网站编辑和文字综合 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注:
①重点大学指列入教育部网站的“211工程”学校名单
(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info12752.htm)
②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指行政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社会学、工商行政管理、法学、统计学专业。
四、招考报名
1、报名流程:①购买报名资料→②阅读招考简章→③提供有关证件、材料→④登记表、报考材料经审查同意后缴纳报考费。
2、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1日-2007年10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大院9号楼一层,电话22371096,22387880)。
4、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推荐信)并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像片4张。
5、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招考简章,了解报考对象、条件、职位、要求,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6、报考人员应用钢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准予参加考试,每人交纳报考费80元。
8、报考人员应自觉维护报名点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拥挤,对无理取闹、扰乱报名工作的,将视为不具备报考条件,取消报名资格。
9、经审查合格同意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07年10月20日前在泉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相加计算(分数统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范围参照《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后,根据招考岗位的人数按1:3对应试者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fjqz.gov.cn)、泉州市人事网(
www.qzrs.gov.cn)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栏公示(市府大院4号楼一层)。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由招考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而后根据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 对象,并上墙公布,同时通知体检时间。体检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考核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为保证质量,要求考生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60分)方可录用,如果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招考数,只录用合格人 员。
七、其他
1、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不开考。
2、确定聘用人选。招考单位将决定聘用人选名单连同使用编制审批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报送市人事局等有关单位备案。
3、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15天内持聘用合同、《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到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合同登记及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