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划进了统筹账户,但单位替雇员缴交的保费仍然属于参保者的财产范畴。当发生异地就业时,这种地方社保托管机构对资金的截留,实质上是
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
当前的社保转移制度,在宏观层面上造成了发达地区对劳动力输出地区的经济剥夺。我认为应想到提高参保人员和劳动力输出地区的维权意识,要提高维权意识应加大对这方面(特别是材料所反映问题)的宣传。宣传方面答题是我忘了。
人缴纳的社保资金大致占工资的8%,这部分都进入个人账户;而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大致占工资20%的资金,绝大部分被划进了社保统筹账户。广东的社会平均工资高,社保、医保缴费的绝对额要大,而贫困地区工资低,保费缴得少。如果原来从贫困地区的参保人员转到广州后,直接承认转入者过去的参保年限,并按照广东的标准给其发放社保,广州的资金就会出现缺口。这一问题也是一直困扰着全国社保对接的难题。看到问题想对策,一、注意两种账户,是截留单位代缴资金成为可能,因此可以采取统一账户,截断地方留区这部分资金的可能。二、可以提高贫困地区工资水平。可以用上构建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这一国策。三、对于资金出现缺口,可以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要在泛珠三角合作区域内逐步建立起相互衔接、可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今后的社保接续,将采取钱随人走的办法,即个人与单位替个人缴交的社保资金随参保人员一起转移,由转入地的地方社保管理机构根据当地标准,自行决定在本地区可抵算的保障水平和保障年限内容相似,结合后可以简化为:“逐步建立相互衔接、可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个人与单位替个人缴交的社保资金随参保人员一起转移,由转入地的地方社保管理机构根据当地标准,自行决定在本地区可抵算的保障水平和保障年限。”
给农民工设定专门的缴费比例和转移方法。从长期来看,农民工社保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依靠国内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农民或者农民工的社保,需要在城市与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根据工作地点转移。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之前,回乡农民工的社保可以先转移到省、市等的社保托管机构,保持个人记录,再逐渐和新建立的农村社保对接。农村、农民工方面的对策,合并结合后简化为:“回乡农民工的社保暂先转移到相关社保托管机构,保持个人记录,尽快建立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保可根据工作地点转移在该体系和城市社保体系中转移。”
建立一个社保网络系统 又一个对策。
其实,直接从材料中找出问题和对策,然后总结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答案。然后在从本质上看,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法律体系、法律机制不健全所导致的,因此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健全相关法律机制。其次,社会问题的产生还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监督机制,所以要加强监督。
以上是我做题时的思路再加上分项学习他人答案后,再加以总结的思路,不过答题时答得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