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345» Pages: ( 1/18 total )
本页主题: 行测帮帮团--法律随时记-- 诉讼时效(11月22日更新)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fd1123
题库小组成员|行测帮帮团成员
级别: 处长


精华: 0
发帖: 3052
诚信度: 201 点
才智币: 0 点
宣传单: 120 份
在线时间:661(小时)
注册时间:2007-08-02
最后登录:2008-08-20

 行测帮帮团--法律随时记-- 诉讼时效(11月22日更新)

0
管理提醒:
本帖被 zhf1986 执行加亮操作(2007-12-01)
想学习更多么?请进: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415487.html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现已改为2年);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22日更新部分: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 此贴被bfd1123在07-11-28 17:03重新编辑 ]
顶端 Posted: 07-11-19 14:18 | [楼 主]
wygirlren
级别: 副处长


精华: 0
发帖: 1723
诚信度: 211 点
才智币: 478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438(小时)
注册时间:2006-06-08
最后登录:2008-08-20

 

谢谢,我是不是做沙发啦?
顶端 Posted: 07-11-20 10:24 | 1 楼
txl098
级别: 科员


精华: 0
发帖: 590
诚信度: 22 点
才智币: 436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144(小时)
注册时间:2007-10-26
最后登录:2008-07-28

 

那我做板凳啊   
顶端 Posted: 07-11-20 10:25 | 2 楼
松树青青
级别: 科员


精华: 0
发帖: 308
诚信度: 20 点
才智币: 219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120(小时)
注册时间:2007-03-13
最后登录:2008-08-19

 

在地板上站会
顶端 Posted: 07-11-20 10:26 | 3 楼
百变天王
级别: 处长


精华: 0
发帖: 8985
诚信度: 26 点
才智币: 279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793(小时)
注册时间:2007-08-26
最后登录:2008-08-21

 

我睡地下室.
顶端 Posted: 07-11-20 10:28 | 4 楼
砂语
级别: 主任科员


精华: 0
发帖: 1283
诚信度: 10 点
才智币: 744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358(小时)
注册时间:2007-04-19
最后登录:2008-08-12

 

学习了,没有好好把所有大纲的法条看过,觉得新鲜阿
顶端 Posted: 07-11-20 10:29 | 5 楼
zcchuan
级别: 副处长


精华: 0
发帖: 819
诚信度: 20 点
才智币: 718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636(小时)
注册时间:2006-06-14
最后登录:2008-08-13

 

恩,学习了
顶端 Posted: 07-11-20 10:29 | 6 楼
barbie婧
级别: 科员


精华: 0
发帖: 528
诚信度: 30 点
才智币: 347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110(小时)
注册时间:2007-04-26
最后登录:2008-08-21

 

学习了~~~
顶端 Posted: 07-11-20 10:31 | 7 楼
松树青青
级别: 科员


精华: 0
发帖: 308
诚信度: 20 点
才智币: 219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120(小时)
注册时间:2007-03-13
最后登录:2008-08-19

 

、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上期有个拒付租金的,在这里学习了!!!!
顶端 Posted: 07-11-20 10:34 | 8 楼
sabinelee
级别: 办事员


精华: 0
发帖: 56
诚信度: 7 点
才智币: -1 点
宣传单: 0 份
在线时间:44(小时)
注册时间:2007-09-09
最后登录:2008-07-24

 

收藏起来每天学
顶端 Posted: 07-11-20 11:08 | 9 楼
« 1 2345» Pages: ( 1/18 total )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QZZN论坛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本论坛所有内容均代表个人观点,与QZZN论坛无关,管理员保留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利,详情请查看论坛公约
Total 0.008333(s) query 3, Time now is:08-21 19:51
京ICP备05066741号
Powered by PHP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