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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d1123
题库小组成员|行测帮帮团成员
级别: 处长


 行测帮帮团--法律随时记--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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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学习更多么?请进: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415487.html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远远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干涉,就不应当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而应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定罪处罚。


  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暴力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或伤害致死的,应按照处理牵连犯或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从一重论处;一贯以暴力进行干涉,其中一次或几次暴力致被害人重伤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其次,实施暴力行为是为了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者。实施暴力不是为了干涉婚姻自由,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其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其他人一般不可能成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


具体罪名的区分见附件:

附件: 区分.rar (4 K)
顶端 Posted: 07-11-23 15:47 | [楼 主]
bfd1123
题库小组成员|行测帮帮团成员
级别: 处长


 

提交了两次的说!
顶端 Posted: 07-11-23 15:47 | 1 楼
zylan
级别: 办事员


 

谢谢了,马上下载看看
顶端 Posted: 07-11-23 15:53 | 2 楼
wygirlren
级别: 副处长


 

谢谢楼主,看了
楼主辛苦了
顶端 Posted: 07-11-24 10:10 | 3 楼
frostter
级别: 主任科员


 

谢谢楼主,收下!
顶端 Posted: 07-11-24 10:18 | 4 楼
天泉
级别: 办事员


 

这个不知道考试考伐
讲是讲的很清楚了
烦心啊!
顶端 Posted: 07-11-24 10:27 | 5 楼
ziyudizi
级别: 办事员


 

一般的干涉看来还是没关系的呢
顶端 Posted: 07-11-24 10:40 | 6 楼
风中细雨
级别: 科员


 

谢了
顶端 Posted: 07-11-25 13:12 | 7 楼
mana1018
级别: 科员


 

you lai cai a a xiexie
顶端 Posted: 07-11-26 15:00 | 8 楼
openyewei
级别: 办事员


 

谢谢了,马上下载看看
顶端 Posted: 07-11-29 17:31 | 9 楼
重量的重
级别: 办事员


 

很详细
顶端 Posted: 07-11-30 12:53 | 10 楼
xuexin66
级别: 办事员


 

xiexie
顶端 Posted: 07-12-1 09:46 | 11 楼
渔人节
级别: 办事员


 

谢谢  很详细哦
顶端 Posted: 07-12-1 16:39 | 12 楼
lauracai
级别: 办事员


 

学习了,谢谢····◎¥#◎
顶端 Posted: 07-12-2 22:36 | 13 楼
yuluzu
级别: 办事员


 

今天来继续学习,1
顶端 Posted: 07-12-4 20:54 | 14 楼
九天翱翔
级别: 处长


 

貌似这个不太重要啊 顶的人好少
顶端 Posted: 07-12-5 10:57 | 15 楼
反粒子
级别: 科员


 

看得昏昏欲睡...
顶端 Posted: 07-12-5 16:30 | 16 楼
wuweiya83
级别: 科员


 

谢谢楼主,看了
楼主辛苦了
顶端 Posted: 07-12-7 12:33 | 17 楼
charon
级别: 科员


 

谢了奥
顶端 Posted: 07-12-15 18:44 | 18 楼
fcfeng
级别: 主任科员


 

谢谢楼主
顶端 Posted: 07-12-15 18:57 |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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