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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主题: 行测帮帮团之法律专项练习12--民法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fd1123
题库小组成员|行测帮帮团成员


级别: 处长


 行测帮帮团之法律专项练习12--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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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左右瞬间 执行加亮操作(2007-11-29)
想学习更多么?请进: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415487.html


21.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自____时起,由买方承担。
A.合同成立 ;B.所有权转移; C.标的物交付;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意外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2.名称权是____。
A.公民享有的人格权 ;B.自然人享有的身份权 ;C.法人享有的人格权;

[答案]C
[解析]名称权是法人所享有的人格权,公民与此相对应的人格权是其姓名权。名称权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


23.担保物权包括____。
A.典权和抵押权; B.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C.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

[答案]C
[解析]选项A中的典权是用益物权,选项B中的地役权也是用益物权,只有选项C中的3种物权是担保物权。


24.配偶权是____。
A.精神性人格权 ;B.物质性人格权; C.身份权;

[答案]C
[解析]配偶权是关于结婚这一法律行为而产生的,所以它不是人格权,而是身份权,即指夫妻之间关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25. 被宣告死亡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____。
A.自行恢复 ;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
C.不能自行恢复; D.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明确规定:“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的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顶端 Posted: 07-11-29 17:02 | [楼 主]
mr.ks


级别: 司长


 

偶的啊~
顶端 Posted: 07-11-29 17:03 | 1 楼
olivier


级别: 科员


 

谢谢楼主 ~~~ 加强法律学习~
顶端 Posted: 07-11-29 17:04 | 2 楼
小铃119


级别: 副处长


 

这回让前辈去坐了
顶端 Posted: 07-11-29 17:04 | 3 楼
bfd1123
题库小组成员|行测帮帮团成员


级别: 处长


 

哈哈,今天不自己坐沙发了~~~
顶端 Posted: 07-11-29 17:05 | 4 楼
baggio611


级别: 主任科员


 

进来来学习一下
顶端 Posted: 07-11-29 18:09 | 5 楼
openyewei


级别: 办事员


 

谢谢楼主 ~~~ 加强法律学习~
顶端 Posted: 07-11-29 18:19 | 6 楼
patrisha


级别: 办事员


 

又学习了
顶端 Posted: 07-11-29 18:23 | 7 楼
阀门


级别: 科员


 

继续学习~~~~
顶端 Posted: 07-11-29 19:01 | 8 楼
allan550


级别: 主任科员


 

又学习呢··2谢谢
顶端 Posted: 07-11-29 19:57 | 9 楼
qqww7833


级别: 办事员


 

天天加强法律学习  呵呵
顶端 Posted: 07-11-29 20:05 | 10 楼
shmjdcl


级别: 主任科员


 

只有学习的份了!
顶端 Posted: 07-11-29 20:26 | 11 楼
savo


级别: 主任科员


 

加强学习
顶端 Posted: 07-11-29 20:34 | 12 楼
dmw1982


级别: 主任科员


 

楼主好人啊!!!!
顶端 Posted: 07-11-29 21:36 | 13 楼
wygirlren


级别: 副处长


 

学习了,不断进步中……
顶端 Posted: 07-11-30 09:51 | 14 楼
晗涵


级别: 办事员


 

学习了啊~~~~
顶端 Posted: 07-11-30 09:55 | 15 楼
suyeer110


级别: 主任科员


 

学习了,谢谢
顶端 Posted: 07-11-30 10:04 | 16 楼
虚空昆灵


级别: 科员


 

看了这几个题,感觉世界真大啊!!!我太渺小了!!!
顶端 Posted: 07-11-30 10:31 | 17 楼
重量的重


级别: 办事员


 

1 个,有点进步了哈
顶端 Posted: 07-11-30 13:47 | 18 楼
落小冉


级别: 主任科员


 

學習了,謝謝~
顶端 Posted: 07-11-30 14:01 |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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