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y88
级别: 主任科员
|
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就业项目经理人简章
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就业项目经理人简章 [2008-05-15][点击数:25 ] 作者: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不断深化和完善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经研究,按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25名专职就业项目经理人,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工。 一、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市三区(海曙、江东、江北)常住户口,截止落户日期为2008年4月3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劳动保障工作,有为失业人员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诚信敬业,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25—40岁(1968年5月31日至198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招聘程序 通过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程序,公开招聘以上工作人员。 (一)信息公布 在宁波市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15—5︰45) 报名地点:海曙区就业项目经理人服务中心(海曙区人力资源市场,长春路122号二楼)。 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籍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一寸免冠彩照2张。 咨询电话:87258735、87179240。 (三)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试题要求: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包括劳动合同法、再就业政策和养老医疗政策。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随身携带所需证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分中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宁波市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及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手续(其中考试总分前5名为海曙区就业项目经理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其余20名工作人员,由区劳动保障局统一分配至各街道)。被录用者按聘用制度规定实行试用期。 三、待遇 经理人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奖金两部分,基本工资为宁波市职工最低月工资的130%,奖金与绩效挂钩,根据考核情况而定,原则上每人每月0—2000元,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年薪3万左右。
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