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超过20%了,合同没有违反基本的合法要素的话,仍然有效.定金超过法定限度,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是这个意思,如果有一方违约,比如卖方,那你最多只能要求20%的双倍的赔偿,多约定的部分无效;反之,,如买方违约,仍然只需付出20%的定金,多约定的部分法律不保护,也就是依据定金原则,你还是可以收回(定金本来是不能收回的). 所以,从法律实践看,约定定金超过20%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一旦产生纠纷,多约定的部分不起作用.当然,从实际看,你多约定定金,在抢购商品房的情况下,可以让房产商给你好的房号什么的,双方都不违约,约定100%都没问题,如违约,实际起作用的还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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