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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08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7〕18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共推出10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08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一般应具有本县户籍,德清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的人员户籍可适当放宽,个别岗位户籍要求详见岗位招聘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招聘资格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涉及工作年限时间推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6日。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5时。

2、报名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曲园路县会展中心二楼(西大厅)。

3、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手工填写的《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在网上下载);

(2)本人2006年后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经公开选拔已在村或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村(社区)及乡镇有关工作年限、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

(8)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4、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事业单位招聘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就业招考同步进行,既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又符合村和社区招考条件的考生,只可选择报考其中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招聘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到现场指定的服务台缴纳考务费100元后,领取《领准考证凭证》。困难家庭的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确认后,可免缴考务费。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具体折合比例见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笔试分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考生按招聘岗位确定的要求参加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招聘岗位没有专业知识考试要求的,笔试时只参加公共知识考试。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折合比例具体见岗位招聘计划。

公共知识科目由县人事局委托外地有资质的命题机构出卷和阅卷。考试内容为政治(包括时政)、经济、管理、法律、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科目内容以招聘单位招聘简章为准。

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2日,上午为公共知识,下午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德清人才网上统一公布(http://www.zjdqrc.com)。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工作一般统一组织实施。特殊行业、岗位的面试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面试方案,经县人事局核准后单独进行,县人事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面试3天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聘职位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局和县监察局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及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1、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报到者在报名前应先到招聘会场毕业生报到登记处登记报到。

2、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4、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已在村(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乡镇和县属事业单位,按照《德清县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德人﹝2007﹞14号)文件,可在笔试成绩中按其在村(社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1分(招聘范围面向村官的除外)。

6、教育、卫生系统单独组织本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具体招聘办法详见德清教育信息网(http://www.dqjy.cn/)和德清卫生信息网(http://dqws.zjwst.gov.cn/)。

本公告由德清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县人事局 8063054    县监察局8066316 )。



附表1:德清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附表2: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德清县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http://www.zjdqrc.com/ReadNews.asp?NewsID=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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