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顺德一中招生案看我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
据悉,近来广州顺德一中16名学生听信了华中科大做出的口头承诺而未被录取。在这件事中,我们可以发现高校诚信缺失、中学过分重视升学率、考生盲从等问题,但更重要的是这件事暴露出了我国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的弊端,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
为什么顺德的师生会相信华中科大招生人员开出的空头支票呢?我们知道,高校录取新生时有一个投档线,上投档线的人数是该校在该地区录取指标的百分之一百二十,在这百分之一百二十之内,高校是有一定录取自主权的。假如顺德一中的学生是在这120%的最后一名,也有可能因为“打过招呼”而得以录取(报载顺德一中曾经为华中科大输送过许多优秀人才,两校历来保持良好关系),反而会有分数相对较高的其他考生落选。
我们也知道,目前我国高校招生仍以统一招考为主,高校对于招到什么样的学生自己心里也没谱,假如招不到某些特长型人才会影响学科建设,还有的学校缺乏教育经费,想招一些拿得起助学费用但分数稍差一点的学生却又没有自主权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有越来越多的高校招生人员动起了120%的主意,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关于高考招生丑闻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
高考在我国已历经三十年,不仅是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更已被视作我国社会公平的象征。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
一、逐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逐渐形成高校自主招生与全国招生相结合的制度。允许高校自主招收特长生、提前录取优秀生,允许高校招收一定的“缴费生”,专款专用于资助贫困生等,同时加强监督。政府还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不欠账。从源头上消除高校违规招生的冲动。
二、改变120%投档制度,改为从高分到低分考查制,除了因身体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外,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取消“可操作”的空间。同时,高考录取的程序应该完全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尤其是要接受新闻记者的监督。
三、加强对招生制度的监管。我们对于高考过程监管非常严密,作弊处罚的相当严厉,但是对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处罚力度就不是那么大,形不成威慑力。应完善制度,对录取的过程全程监控,对类似顺德一中的事件进行调查,一追到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注重对考生报考志愿的引导。不少考生报考知识匮乏,填报志愿时盲从于老师的“指导”; 有的考生因为听信虚假信息导致上当受骗,暴露出我们对考生报考志愿引导不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招生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适当的发布招生信息。要建立制度,落到实处。
国家兴亡,系于教育,社会和谐,缘乎公平。愿高招在我国永远是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