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者政治理论、法律、公共行政的理论与行政实务等方面的综合知识掌握情况,对应考者从事公共管理或服务机构日常工作所须知识、素质和潜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二、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本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三、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经济、十一五规划基本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政治理论知识,上海基本市情与世博会相关知识。近一年来的重大时事,重大会议,政治事件的主要内容等。
第二部分 法律概论:法律一般原理、宪法、行政法、民法的基础内容。
第三部分 公共行政:公共行政概述、行政组织与行政体制、公共政策、行政伦理、行政方法、行政效能。
第四部分 行政实务:行政调研,行政公文基础知识、行政公文写作。
第五部分 分析推理:考查考生的定义判断、演绎推论、归纳类比和批判分析等逻辑思维能力。在每道题中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考生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第六部分 阅读理解:考查考生对语言文字材料的阅读、理解和综合分析能力。每道题有一个语段或一篇短文材料,要求考生通过仔细阅读分析,找出与所给材料内容最相符合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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