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纱曼雨 |
07-3-7 16:24 |
网上报名程序
1.阅读简章。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招考简章”。
2.选择职位。报考人员通过阅读“招考简章”,了解招考职(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岗)位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阅读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
4.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5.查看审查信息。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2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审查不合格,请及时查看简章职位表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重新上报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如对资格审查有疑问,可与招考单位联系。
6.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日内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和渝人价[2006] 160号文件规定,招录(聘)公务员、职员、专技人员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
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岗)位录(聘)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网上公告。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在简章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程序
报考人员应保证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 经资格审查如因考生提供信息资料不真实或不正确,将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及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1.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岗)位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阅读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
2.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简章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按报考简章要求的条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招考单位报经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录(聘)用资格审查。
在政审考核阶段,用人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等进行再次审核,如发现在报名或资格复审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聘)用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9077286 023-8907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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