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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23 01:13 |
金路李祖华谈2007年申论热点--国有企业改革
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总体上还有不小差距。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总结新鲜经验,不断深化对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认识,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一、着眼于发挥国有企业功能 国有企业是“企业”一般和“国有”特殊的统一体。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既要借鉴一般企业法人治理的成熟机制,又要着眼于发挥国有企业承担的特殊功能。 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要遵循企业治理的一般规律,其治理机制不能采用传统的管理党政机关的模式来构建。按照这样的要求,国有企业的组织设置和资本、人员配置应遵循企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通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治理模式,使国有企业在成本一定的条件下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或者在提供产品和服务一定的条件下付出更低的成本。 国有企业的国有性质使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是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和企业化经营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对市场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比如,政府投资于能源、基础设施等战略领域,维护国家安全或经济社会运行的安全;投资于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引导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定时期,投资于一般竞争性领域,以扩大就业、稳定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等等。国有资本的性质使得国有企业具有显著的公共属性,其资本、人员、组织配置也应该遵循公共资源配置的机理,以保证国有资本的功能正常发挥。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方法,把忠诚于党和国家事业的优秀企业家配置到国有企业,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二、立足实际 因企制宜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仅要注意区分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而且要注意弄清不同国有企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搞整齐划一的一种模式。 行业特征不同,治理模式可以不完全一样。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来说,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和配置方式更应体现公共属性,以保证企业的经营决策充分体现社会需求,保证社会的有效监督,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企业负责人应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配置,以保证企业根据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况及时决策和执行,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功能作用不同,治理模式可以不完全一样。按照功能划分,目前北京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有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产业集团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等,其治理模式应充分体现不同企业实际情况的差异。如投资公司的功能主要是搞资本运作,其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有较大重合;而产业集团董事会的决策职责与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职责重叠相对较少,因此,它们治理机构的设置必然会有所不同。 股权结构不同,治理模式可以不完全一样。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不仅有单一股权与多元股权的不同,而且有同是国有成分的多元股权与国有和非国有成分并存的多元股权的不同。单一股权的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内部难以形成有效制衡,在目前市场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完全由董事会自主决定经理层人选,内部人控制的风险比较高。股权结构多元的国有企业,由于利益主体多元,企业董事会自然形成制衡,由董事会制定企业的重大决策,并按照市场机制决定经理层人选,相对比较有效。 规模不同,治理模式可以不完全一样。规模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相对较多,可以减少各治理机构之间成员的重叠,以促进职责分工和协调制衡。规模较小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相对较少,董事会成员与经营层成员可以重合多一些,以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三、明确权责边界 健全责任体系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是责任配置的制度安排,重点是在健全组织和配好人员的基础上,以责任为核心,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治理结构的权责边界。按照委托―代理关系,从出资人代表到产权代表到总经理,依法依规层层授权,代理人根据所授权力尽自己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给予其与责任和贡献相匹配的利益,包括薪酬和其他方面的激励。通过这种权责配置,建立起权力、责任、义务有机统一,国有资产责任链条清晰、层层落实到人的责任体系。 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界定清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权责边界,构建完整的责任体系。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对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进行决策,对出资人负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保证国有资本功能的有效发挥。经理层是执行机构,对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实施,对董事会负责,承担企业的生产经营责任。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经营行为和公司财务等进行监督,对出资人负责,保证国有资产不受侵犯。权责边界清晰,责任也就明确。国有产权代表根据出资人的利益进行决策,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明确政府、国资委和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政府和国资委的权责边界,主要是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开。这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条件。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因此,除国资委外,政府其他机构和部门不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明确国资委与企业的权责边界,主要是把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与经营职能分开。国资委根据授权,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经营者选择权和资产收益权,并向政府承担责任。国资委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活动。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经营,参与市场竞争。 四、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解决一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形似而神不似”、“形备而实不至”的问题,重点在机制建设,而机制建设的重点在流程和程序的规范。 规范各组织机构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在明确权责边界的基础上,重点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使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制度化、具体化、流程化。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不是简单地解决“谁说了算”的问题,关键是追求“谁说得对”。当前,要重点研究建立董事会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出资人选任和考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选聘和考核经理层成员、总经理依法行使用人权等问题。通过规范工作流程,使董事会能够科学决策,经理层能够高效执行,监事会能够有力监督。 加强各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虽然职责不同,存在相互制衡的一面,但它们有着保证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共同目标,应该是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这就要求各机构之间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否则就可能出现决策难、执行难、监督难的问题。董事会没有同经理层有效沟通,决策的科学性会受到影响;经理层没有同决策层沟通,执行会受到影响;监事会不与决策层和执行层沟通,有效监督会很困难,或者监督的成本会很高。建立各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应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搭建信息沟通平台,解决好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沟通机制建设,实现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在制衡中协调、在协调中制衡、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 五、坚持法人治理、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与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模式。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不论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怎么变,这条原则都不能动摇。国有企业党组织也应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一是明确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党组织不再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二是创新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在决策过程中,既要通过“双向进入、交*任职”的配置方式参与决策,也要畅通职工的利益表达渠道,提出决策意见;决策作出之后,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动员和带领职工群众执行决策;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反馈。企业党组织必须模范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三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GCD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四是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维护和实现好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企业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一是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探索有效形式,把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职工推选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保证职工的利益诉求在公司正常表达、在决策中合理体现、在执行中合理合法实现,保证职工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有效协调。二是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据公司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对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建议权和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对内部管理和劳动收益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据程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层和企业职工的协商沟通机制,保证职工意愿和要求顺畅表达,同时便于企业管理层了解职工动向,引导和带领广大职工理解、支持、投入企业改革发展。
2,名师谈200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一)正确认识卫生事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证人民群众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 (二)正确认识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建立了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素质持续改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第一,重大疾病流行仍比较严重,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相当繁重。第二,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居民健康状况差距扩大。第三,医疗费用上升过快,群众负担加重。第四,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暴力冲突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三)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和社会保障作用认识不足,政府投入不足,监管不力,一些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淡化。二是忽视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缺乏制度保障。三是卫生事业发展不协调,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严重滞后。四是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合理。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发展资金基本上依*服务收费,加重患者负担。五是医药价格严重虚高,安全、有效、廉价的药品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四)措施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我们要从维护人民利益出发,按照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力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第一,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这是中央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保健权益,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我国人口多、人均经济水平和财政收入水平低。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健康保障制度必须从最基本的卫生保健入手。提出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制度。这项制度的实质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并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这项制度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目标,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采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这项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注重公平和效率,有利于缩小群众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差距。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着手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条件:一是党中央强调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注重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政治基础;二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这是经济基础;三是人民群众要求基本卫生公平,期盼社会和谐,这是社会基础;四是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取得了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工作经验,这是工作基础。我们一定要按照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扎实工作,积极推进。 第二,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但不能满足群众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居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还需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帮助群众抵御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全国难以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衔接,构成了覆盖城乡居民、比较完整、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 第三,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产品和重要手段。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这是治理我国医药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不公平交易,商业贿赂严重等问题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保证医疗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措施。根据世界上90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第四,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深化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责任,主要措施是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由属地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实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管的机制。“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革医院“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关键,是科学确定划分两类医疗机构的标准,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公立医院要规范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发挥其公共服务职能。 (四)强化政府责任,统筹卫生事业发展。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医疗卫生工作作为关心群众、促进和谐的大事,摆上重要议程,不断加强和改善领导。要求各级政府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规划的落实。要求各级政府强化对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保障责任,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求政府加强对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统筹协调,确定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建立责任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医疗卫生工作。要求卫生部门加强医疗卫生法制建设,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加强技术准入和规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牢记神圣职责、救死扶伤,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做出的突出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和爱护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医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医学的发展离不开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在探索战胜疾病的过程中,有成功,也会有失败,医学就是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法。那种认为凡是治疗失败都属医疗事故的看法是不对的。医患之间必须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只有在宽松的环境下,医生才敢于冒险去抢救病人,医学才能进步,人民健康才能保障。如果执业环境不好,医生怕担风险,不敢探索创新,最终受影响的还是群众健康。当前,一些地方医疗纠纷增多,执业环境紧张,应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作用,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奉献精神,增强服务观念,钻研医疗技术,改善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为患者着想,视病人为亲人;广大患者也要相信医务人员,尊重医生的辛勤劳动,积极配合治疗,共同战胜疾病,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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