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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ts 07-6-1 15:09
考法律的有多少人在考前研究了《物权法》?没研究的亏大了!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今年安徽公考里考了很多新物权法的内容,而且考的尽是和以前民法规定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如果在考前没研究过甚至没关注过物权法的朋友,那就象我一样哭吧[s:6][s:6]
考到物权法的题目至少有:
1。无主物的公告期,为六个月 本人选的一年
2。抵押物:除了土地所有权以外全选。本人还有地上附着物没选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应该什么办 正确答案是自动续期。 而以前民法我记得是重新申请
另外还有一些我不记得的题目。
而这些题目的答案和以前民法的规定都是有变化的。所以我心痛啊`````````````555555555[s:6]

miaoy1314 07-6-1 15:22
????我考的没记得有这些阿!

2007412 07-6-1 15:35
自动续期?我还蒙错了. [s:6]

xxmm112 07-6-1 15:42
我看了,嘿嘿!
那个不是住宅建设用地,是建筑建设用地,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律规定

雨笑嫣然 07-6-1 15:57
MS我蒙错了一个 [s:6]

kaots 07-6-1 16:00
才蒙错一个就叫````````````我全蒙错了```````````````

ivy2007 07-6-1 16:02
《物权法》,税法都不看你就没必要考法律了

雨笑嫣然 07-6-1 16:03
Quote:
引用第5楼kaots于07-6-1 16:00发表的  :
才蒙错一个就叫````````````我全蒙错了```````````````

我其他做的也不好嘛,尤其是那行政什么时候的主观题,晕死

斯巴达克 07-6-1 16:15
你们考法律的当然得重视这个啊!

我不考法律都大致看了看,而且个人觉得《物权法》比《企业所得税法》更切近实际民生,何况这两部法律是今年“两会”通过,即将实行的新法律,也就是所谓的国计民生之新趋势、新动向,温家宝总理做政府报告时都重视于此,将之视为改善解决民生问题、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发展、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制度保证。

如果你忽视了这两部法律而考法律,只能说明你的思想没有跟上时代的潮流,又或者你太忽视出题者的思想积极性了! [s:4] 大家得面面俱到,才能战必胜、攻必克啊!

雨笑嫣然 07-6-1 16:21
怎么一个累这了得 [s:8]

kaots 07-6-1 16:37
说实话我自认为复习的已经很好了,但无奈百密一疏,竟然把最关键的东西疏忽掉了`````
自作孽,不可活啊````````````````

juzi2412 07-6-1 16:38
考过了就不要后悔了

ivy2007 07-6-1 17:09
把楼主顶上去,给大家看看你的发言

kaots 07-6-1 17:37
谢谢~

鹏友 07-6-1 17:41
考前我就知道, 综合是不讳考的的

wukui04 07-6-2 10:03
哈哈 我也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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