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ngcheng |
07-6-4 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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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报考条件
1 、具有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人员;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招聘职位
单位:《新疆人大》杂志社
序号 招聘 岗位 人数 民族 学历 年龄 职 称 备 注 美术 编辑 1 汉 大学 35 岁以下 新闻出版专业中级以上 熟练掌握新闻摄影和刊物排版技术 文字 编辑 1 汉 大学 35 岁以下 新闻出版专业中级以上 文字功底扎实,新闻出版专著者优先 会计 1 不限 大学 30 岁以下 会计师以上 能够熟练掌握公文写作技巧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保卫)处负责组织。应聘者可任意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保卫)处报名。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45 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保卫)处
邮编: 830000
(二)考试
考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采取闭卷纸笔做答方式,面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反应能力及对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认识和态度。笔试采取闭卷纸笔做答方式,时间为 120 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
(四)体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部门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审批
1 、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审批。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 1 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报名及考试事项
1 、报名时间: 2007 年 6 月 4 日 — 6 月 15 日
2 、考试时间: 2007 年 6 月 27 日
3 、报名地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保卫)处 303 室(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45 号)
4 、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3 张,各种证书均为原件。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考务活动,视为自动放弃。
5 、报考费用: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6 、面试时间另见通知。
咨询电话: 0991-5192303
联系人:韩成俊
监督举报电话: 0991-5192703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5月 31 日
http://www.xjrs.gov.cn/gonggao/renda.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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