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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1 17:11 |
青海省农村综合改革乡镇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根据农村综合改革的需要,为调整和优化我省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142名。另由于工作需要,省司法厅、西宁市外事侨务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7名。公开考试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对退役军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在农村牧区、城镇社区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报考州、地、市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4日—16日;2、报名地点:(1)省司法厅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报名;(2)西宁市乡镇机关、西宁市外事侨务办在原西宁市人才开发 交流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28号—西宁市交通局一楼)报名;报考海南州、海北州、海东地区职位分别在各州、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名;6月26日青海日报已公告的海北州、海东地区职位报名地点更改为海北州、海东地区人才交流中心;3、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以上公告的职位和6月26日青海日报已公告的职位报名及考试时间同时进行。
三、笔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报名时购买。
考试时间为2007年8月4日—5日,具体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青海省人事厅网站:www.qhrs.gov.cn
青海人才市场网:www.qhrc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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