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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尔库夫 07-8-24 09:11
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  告

    经研究决定,全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2088名(其中,公安机关700名,见《2007年甘肃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及其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 2005年、2006年招考公务员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组织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省、市(州)考录办同时分别组织报名。全省共设12个报名点,省直单位、垂直管理系统(药监、技术监督、地税、监狱劳教)和公安交警系统报名点设在兰州市七里河体育场北大门篮球馆(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59 号)。有招考计划的市、州报名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
    2、考生报名时,已就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吋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考者交纳报名费150元。省、市(州)考录办分别统一收取,并出具同级财政、物价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地税系统的加试《税收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各科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分有关市(州)和省直(包括垂直管理系统)12个考区。市、州考区考试地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省直考区考试地点设在兰州,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7:00  《申论》
    2007年10月14日
    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县乡单位(包括检察院、法院和公安)的在市、州考录办(市、州人事局)领取,报考省直单位(包括药监、技术监督、地税、监狱劳教)和公安交警系统的,在该系统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领取。
    5、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原则上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公安系统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工作按市、州和省直分设12个考区,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笔试后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计分办法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3)报考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七、录用
    依据招考计划,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审批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省考录办邀请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省人事厅监察室直接参与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有关市州和省直单位考录办也要邀请本市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省考录办开设三部监督电话: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0931)8872048;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931)12380;省人事厅监察室(0931)8826048。
    九、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甘肃省2007年招考公务员计划


部门名称 计划招考人数 咨询电话
合计 行政
岗位数 参照公务员
管理岗位数
省直
单位
253人 1 省政府办公厅 12 10 2 0931-4609022
2 省信访局 2 2  
3 省政府研究室 2   2 0931-4609781、4609776
4 省国资委 2 2   0931-8729125
5 团省委 1 1   0931-8122161
6 省总工会 3 3   0931-8825630
7 省人事厅 2 2   0931-8960665
8 省经济委员会 7 3 4 0931-8487731
9 省司法厅 8 8   0931-8960273
10 省卫生厅 12 2 10 0931-4818196
11 省交通厅 3 3   0931-8485697
12 省建设厅 4 4   0931-4609765
13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3  3  0931-8960433
14 省农牧厅 11 7 4 0931-8419311
15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2 0931-8820192
16 省新闻出版局 1   1 0931-8458683
17 省物价局 3 1 2 0931-8416239
18 省文物局 1 1   0931-8865114
19 省测绘局 1   1 0931-8821651
20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1 1   0931-8539526
21 省档案局 3   3 0931-8518350
22 省农工民主党 1 1   0931-8586008
23 省民革 1 1   0931-8586118
24 省民进 1 1   0931-8586088
25 省供销合作社 2   2 0931-8447061
26 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2   2 0931-8880330
27 省科协 1 1   0931-8821975
28 省工商联 1 1   0931-8586168
29 省公安厅 160 160   0931-8535018
垂直
系统
640人 1 监狱劳教 352 352   0931-8960273
2 质监 20 20   0931-8721797
3 药监 68 68   0931-2132816
4 地税 200 200   0931-8853033
市州
1195人 1 兰州 272 161 111 0931-8836917
2 嘉峪关 60 60   0937-6789787、6789786
3 白银 48 48   0943-8250973
4 天水 200 143 57 0938-8214550、8282504
5 酒泉 115 115   0937-2614810、2615419
6 张掖 155 91 64 0936-8233310
7 金昌 20 20   0935-8332933、8212207
8 武威 53 53   0935-2212221
9 平凉 80 80   0933-8211427
10 定西 146 146   0932-8232000
11 甘南 46 46   0941-8213226
合  计 2088 1818 270  


    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8960197  8960337



                              二OO七年八月十九日

http://www.rst.gansu.gov.cn/Detail.asp?Pre_id=266&ID=268&ZW_ID=2064

古尔库夫 07-8-24 09:19
2007年甘肃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公告
 
    根据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的规定,以及各市、州公安机关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考录用人民警察7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类别、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类别:
分公安、公安交警和专业技术职位(计算机、通信、法医、外语、金融财税、DNA鉴定)三类。
    (二)招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专业为公安、中文、文秘、新闻、外语、行政管理、党政管理、法律、计算机、通信、金融财税、会计、法医、物理、化学等;专业技术职位考生必须具有与所需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志愿献身基层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3、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④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具体地点见该市州的招考公告),其中,公安交警类职位报名地点设在兰州市七里河体育场东大门篮球馆(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65号)。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形式,由各市、州考录办负责资格审查,交警类职位报考者由省考录办负责资格审查。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原则上可以跨地区报考。
    3、未就业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名;已就业人员持所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报名。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8张,报名费150元。凭报名费收据在省考录办和各市、州考录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各科成绩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2:30——5:00    《申论》
    200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报考交警类职位的考生,统一在兰州参加笔试;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参加笔试(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员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工作在省考录办统一领导下由各地考录办具体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3)报考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四、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体能测评采用记分办法。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每项2.5分,共10分。四项体能测评成绩合计不到7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 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测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考录办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各市、州考录办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按照省考录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七、录用
    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由各市、州考录办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省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
    八、监督
    招考工作中,由省、市(州)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
    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0931)8872048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931)12380
    省人事厅监察室:(0931)8826048
    省公安厅监察室:(0931)8884232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公安厅
                     
                          二OO七年八月十九日

 

古尔库夫 07-8-24 09:26
甘肃省建设厅招考国家公务员简章

    省建设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综合部门和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全省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进行综合管理。多年来,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建设厅团结带领全省建设职工,为甘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省建设厅机关内设16个职能处室,这次计划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4名。热诚欢迎有志从事建设工作的同志踊跃报名。
省建设厅办公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邮编:730030
电话:0931—4609763  4609765

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
报名地点:兰州市七里河体育场北大门篮球馆(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59号)


2007年省建设厅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职位简表

部门 名称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报    考    条    件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其他
设计处 科员      1    32岁以下 大学本科以上    建筑学、工民建及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 具有2年以上设计及管理经历
城建处 科员      1    30岁以下 大学本科以上    道桥、工民建及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 具有2年以上施工及管理工作经历
房产处 科员      1      30岁以下 大学本科以上  管理工程、工民建及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 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计财处 科员      1      32岁以下 大学本科以上  财务会计  中级以上 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古尔库夫 07-8-24 09:31
兰州市2007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

    兰州市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2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甘人发〔2007〕29号规定);
  (3)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4)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普通公安职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特警职位的年龄在25岁以下。要求: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2、本次报考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共3天,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报名地点: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5楼中国兰州工程技术人才市场。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已就业人员持所在单位或本人档案代理组织同意报考的证明函,择业期内未就业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需出具择业证(因报考全省“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原因不能出具的,由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其他非在职人员持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同意报考函。不能出具毕业证原件的,不予报名。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费150元。市考录办免除低保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报名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持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持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在2005年、2006年招考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分为初审和复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用人单位根据市考录办规定和《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不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明确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全的,不予报名;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等方面理解上存在异议的,由市考录办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负责解释和裁决。
    2、资格复审工作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市考录办在集中建立报考人员数据库的同时对各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资格进行复审。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不退。
    3、如在初审、复审期间发现招考单位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中多次出现有意拒报、审查不严等严重损害公正的行为,市考录办将在媒体进行《公告》,重新组织进行该职位报名工作,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招考单位暂停招考一年的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法院、检察院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原《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内容纳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13日上午:9:OO—1l: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2:30——5:00《申论》
    2007年lO月14日上午:9:OO—ll:00《法律基础知识》或《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lO月10日至12日,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或《免除报名费凭证》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面试
    分职位按笔试成绩名次依次确定拟录人数3倍的人员进入面试(公安各职位为2倍),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以上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考录办集中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实行现场评分、唱分和核分,面试成绩由应试者现场确认并签字。
    五、计分办法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享受加分人员将在媒体公示):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的。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 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的。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六、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系统应考人员,根据拟考录人数,分职位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由市考录办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人发[2001]74号)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成绩低于7分者予以淘汰。缺额依次替补。6个警体三项生职位体能测试标准另行制定。报考刑事技术DNA鉴定职位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
    七、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按职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市考录办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职位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刑事技术DNA鉴定职位人员的体检按《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录用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因工作能力和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严重缺失等原因,无法适应所报职位工作的,经市考录办考核确认后,不予录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同意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市考录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加分及加分原因、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考录办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属法定影响录用原因的人员,由录用单位负责填报《甘肃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甘肃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与考核报告、拟录用人员的毕业证原件等一同报市人事局。
    十、资格复核
    市人事局对各考录单位上报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采取由毕业院校、教育主管部门、颁证机关等验证的办法,逐一核实拟录用人员的学历。对于使用假学历的,按严重违纪处理,并报省人事厅备案,三年内不许报考。
    十一、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审批。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按有关规定,接受人事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全省市(州)以上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甘人发〔2005〕29号)要求,安排到基层锻炼两年。
    十二、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对各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联系电话:
      市人事局调配录用处 8836917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8462951-8614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8462951-8466
      市人事局纪检组:8840268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兰州市人事局


兰州市2007年考试录用职位简表
http://www.lz.gansu.gov.cn/_info/contant1_8968.htm

古尔库夫 07-8-24 09:35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295651-fpage-3.html

古尔库夫 07-8-24 10:03
甘肃省卫生厅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http://www.gsws.gov.cn/#

古尔库夫 07-8-24 10:06
甘肃省经济委员会2007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经省考录办批准,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7名(具体条件见附表)。

甘肃省经济委员会是负责调节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开展行业规划,指导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开发研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职能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10月底前临时在胜利宾馆过渡办公)。

甘肃省节能监察中心是省经委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法承担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监察等工作。办公地址:兰州市北滨河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有志青年报考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和甘肃省节能监察中心!

垂询电话:8487731(省经委),8262261(省节能监察中心),网址:www.gsec.gov.cn



附表:

2007年全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表
http://www.gsec.gov.cn/ReadNews.asp?NewsID=5876

古尔库夫 07-8-24 15:28
白银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表日期:2007-8-23    点击次数:354次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市市县乡(镇)机关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48名(其中:公安机关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 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民警察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具备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9:00—17:00)。
    2、报名地点:白银饭店贵宾楼一楼大厅(白银区红星街269号)。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者须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择业通知书复印件各一张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民警察的8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属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须持《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证》和本人所服务县区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须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和本人所服务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4、报名费150元(特困人员50元)。享受减收报名费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四、笔试时间、地点
  白银市考区设在白银区,笔试时间为2007年10月13日至14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报名地点(白银饭店贵宾楼一楼大厅)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六、监督: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参与考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考录工作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43)8253678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43)8252115
  市人事局监察室(0943)8221792
  市公安局监察室(0943)8268185
  七、考试录用咨询电话:(0943)8221753  8250973 8268165
  八、白银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序号     招 考 单 位     招考    人数     报    考    条    件
1     会宁县检察院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法律专业,会宁县户籍
2     会宁县检察院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文秘专业,会宁县户籍
3     会宁县检察院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计算机专业,会宁县户籍
4     会宁县公安局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刑事侦察专业,会宁县户籍
5     白银市公安局     4     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6     白银市公安局     1     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法医、临床医学专业
7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1     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法医、临床医学专业
8     白银市统计局     1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统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9     白银市司法局     2     全日制本科毕业,中文、法律专业
10     白银市财政局     4     全日制普通高校05、06、07年本科毕业,审计、财会、财政、税收、金融专业
11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工民建、化工专业
12     白银市经委     1     本科学历,中文、文秘专业
13     白银市经委     1     本科学历,工程类专业
14     白银市信访局     1     全日制本科毕业,计算机专业
15     白银市信访局     1     全日制本科毕业,法律专业
16     白银市供销合作社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计算机、商业管理专业
17     白银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汉语言、行政管理专业
18     白银市政协办公室     1     全日制普通高校05、06、07年本科毕业,中文专业
19     白银市委党史研究室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中文、历史专业;取得编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历放宽至大专
20     白银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1     本科学历,中文、哲学、社会学、行政管理专业
21     靖远县乡政府     10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靖远县户籍
22     景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     本科学历,专业不限,景泰县户籍
23     景泰县水务局     1     本科学历,水利、水务及相关专业,景泰县户籍
24     景泰县商务(经济)局     2     本科学历,工业经济、计算机专业,景泰县户籍
25     景泰县乡政府     4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景泰县户籍


                            中共白银市委组织部  白银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http://rsj.baiyin.cn/Zwzc_Detail.asp?FL_ID=45&ID=222

古尔库夫 07-8-24 15:33
嘉峪关市2007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我市公安局和司法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共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其中:报考公安局公安职位的考生专业为公安、中文、文秘、新闻、外语、行政管理、党政管理、法律、计算机、通信、金融财税、会计、法医、物理、化学等;报考公安局专业技术职位考生必须具有与所需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报考司法局的考生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嘉峪关市户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 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2006年招考公务员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共3天;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劳动力市场大厅;
  3、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已就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8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费150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各科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7:00    《申论》
  200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嘉峪关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到市人事局干部管理科领取。
  5、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计分办法
  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七、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等额确定进行体能测评(仅限报考公安局各职位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审批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考录办邀请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全程参与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监督电话:市纪检委(市监察局)6328011,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6328810。招考报名联系电话:6789787。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
                                                          嘉 峪 关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古尔库夫 07-8-24 15:35
天水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公告

天水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

公      告



    经研究决定,全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200名(其中,公安机关45名),详情见2007年8月21日《甘肃日报》8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考者须具有天水辖区内户籍,县区参照管理岗位和乡镇机关只限本县区户籍,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录用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市直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安排到基层锻炼两年。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报名地点:天水市人事局(人事大厦三楼大厅)。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天 水 市 人 事 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招考计划表:点击进入

古尔库夫 07-8-24 15:44
张掖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张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同意, 2007年面向全市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15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张掖市内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报考职位相匹配的有关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07年9月1日至3日(共3天),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天报名时间8:30至17:30。按报考职位全市共设7个报名点,其中市直单位报名点设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六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人事局。

2、报名所持证件:考生报名时,已就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收费:报考者每人交纳报名费150元,由市、县区人事部门收取后,向报考者出具同级财政、物价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

四、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同时对拟加分人员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企业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性质和本人学历、年龄、工作经历、养老金缴纳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向考生单位、报考单位和社会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笔试程序。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类职位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法检系统工作人员职位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各科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07年10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2:30— 5:00  《申论》

2007年10月14日

上午: 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甘州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按拟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七、计分办法

报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3)报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4)在市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企业工作期间按规定当年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其中在市内企业工作的人员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和考录计划择优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考录办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参与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市考录办设三部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936)8213850;市委组织部12380;市人事局(0936)8225245。

十、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http://rsrc.zhangye.gov.cn/zwzc/gg/200708/49666.html
张掖市2007年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考单位计划  招 考    职 位 及 人 数    报 名 地 点    联  系  电  话

甘州区    28  党政机关科员15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3人  甘州区人事局    8229860    3670156

临泽县 20  党政机关科员12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8人  临泽县人事局    5520521  13042925696

高台县  17  党政机关科员4人,法院工作人员5人,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人  高台县人事局5933515    3351759

山丹县  35  党政机关科员15人,法院工作人员3人,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5人 山丹县人事局2721324    13519366539

民乐县  17  党政机关科员6人,法院工作人员2人,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人  民乐县人事局4421413    13830669906

肃南县  22  党政机关科员11人,法院工作人员1人,检察院工作人员1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9人 肃南县人事局6121378    13085923001

市直单位  16  党政机关科员7人(专业不限),法院工作人员1人(计算机网络专业),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财会和计算机专业各1 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人(专业不限)  市政府政务大厅8233310    8225539

合  计
155
   

古尔库夫 07-8-24 22:57
酒泉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发[2007]29号),现将酒泉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用名额

    共考试录用公务员115名,其中法院系统公务员15名;检察院系统公务员11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89名,具体职位见酒泉市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

    招录人民警察的对象为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含高职)以上毕业生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专业为公安、中文、文秘、新闻、外语、行政管理、党政管理、法律、计算机、通信、金融财税、会计、法医、物理、化学等,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专业技术职位考生必须具有与所需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

    招录法院、检察院公务员的对象为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或通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对报考肃北县法院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及其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④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⑦在2005年、2006年招考公务员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⑧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3日,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酒泉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北面)。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形式,由市招考办负责各职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非酒泉户籍的考生须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3、考生报名时,已就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就业的,须持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未就业的,须持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报名。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吋照片5张(公安系统8张)。

    4、报考者交纳报名费150元。市招考办出具财政、物价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

    5、报考者于2007年10月11日—12日凭报名费收据,在酒泉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法院、检察院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各科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地点:酒泉考区考试地点设在酒泉市,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7:00  《申论》

    2007年10月14日

    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户籍证明上须有照片和公安部门的盖章),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原则上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公安系统1:2)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笔试后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计分办法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和市直有关文件精神,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国家公务员的。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国家公务员的。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八、录用

    依据招考计划,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审批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招录工作中,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2614613

              市委组织部:12380

    十、有关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录人民警察特殊条件要求及相关程序按照《2007年甘肃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公告》办理。

    市考录办咨询电话:(0937)2615419  2614810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2007年酒泉市法院系统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职位简介表
http://www.jqrc.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936

2007年酒泉市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职位简介表
http://www.jqrc.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935

2007年酒泉市招考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简介表
http://www.jqrc.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934

古尔库夫 07-8-27 23:08
定西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定西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14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考名额:
这次全市共考试录用公务员146名,其中:安定区党政机关3名,通渭县党政机关10名,岷县党政机关5名,漳县党政机关8名;公安系统99名(市公安局2名,安定区公安局15名,渭源县公安局10名,陇西县公安局23名,临洮县公安局18名,漳县公安局4名,通渭县公安局17名,岷县公安局 10名);法院系统11名(安定区法院2名、陇西县法院4名、渭源县法院3名,岷县法院2名),检察院系统10名(安定区检察院2名,渭源县检察院2名,陇西县检察院3名、漳县检察院3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在2005年、2006年招考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组织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共3天,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报名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在安定区、通渭县、岷县、漳县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事局共设五个报名点,其中县区报名点负责各自党政机关招考岗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市直报名点负责公安系统、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报名工作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得报考一个职位,不能交叉报名。
2、报名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教育系统的在职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县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非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择业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事关系代理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所有报考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
五、笔试
笔试科目:《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法院、检察院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市政府所在地,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2:30——5:00《申论》;2007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2007年10月12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区)党政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的在各县(区)人事局领取;报考公安系统的在市公安局领取。
    开考比例确定为1:8,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本职位不得开考。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六、面试
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公安系统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后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计分办法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答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200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
(3)报考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少数民族考生。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八、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名额1:2的比例确定。
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每项2.5分,共10分。四项体能测评成绩合计不到7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项目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测评时间、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依职位拟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进行,由市考录办组织。
体检结束后,由录用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写出考核评语。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同意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录用
考录办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张榜公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录用单位负责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录用单位负责报批录用。
十一、监督
为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县(区)要邀请监察部门的同志全程监督,市上设立举报电话:(0932)8213734,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二、查询网址
http:∥www.rst.gansu.gov.cn/dx/

                              定西市委组织部
                                定西市人事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07公告附表.xls

古尔库夫 07-8-28 12:25
平凉市2007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经平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市县乡党政群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80名,其中:市直15名、崆峒区5名、泾川县10名、灵台县15名、崇信县5名、华亭县10名、庄浪县5名、静宁县15名。

一、报考条件

平凉市生源或具有平凉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手续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身份证;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持毕业证、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往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在职教师还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时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材料。

报名时交毕业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报名费150元。

三、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2007年9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在市人民会堂前厅(市政府对面)报名;10月10日至12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七楼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2007年10月13日进行笔试。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录取办法

体检、考察、录用、加分及其它相关事宜以省考录办8月19日《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六、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室(0933----8210049)

市人事局纪检组(0933----8236208)

联系电话及查询网址

平凉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933----8211427)

中国.平凉门户网站(www.pingliang.gov.cn





平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古尔库夫 07-8-30 22:44
武威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公告


    《甘肃日报》已于 2007年8月21日第8版刊登了《甘肃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详见甘肃日报或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现将我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1、报考省直单位、垂直管理系统(药监、技术监督、地税、监狱劳教)和公安交警系统职位的考生由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兰州市七里河体育场(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59号)报名,报考武威市职位的考生由武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
    2、我市市直单位的职位仅限于具有本市户籍的三县一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凉州区、古浪县的职位仅限于具有本县区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至3日,每天报名时间9:00至17:00。报名地点设在市人才中心(凉州区土城巷)。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在市人才中心领取。
    5、笔试地点: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接参与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2212418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12380
    市人事局: 2235559
    7、武威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见下表



                  武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http://www.rst.gansu.gov.cn/ww/TestInfo_Detail.asp?FL_ID=34&ID=251

武威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


部门名称
   
职位        编号职位    名称    招考人数        报考条件  年龄  学历  专业
市审计局  001科员                    1              18—35大学不限
市农牧局    002科员    2              1 8—35大学  不限
凉州区
003      乡镇公务员    30          18—35  大专以上  不限
古浪县
004乡镇公务员20        18—35    大专以上    不限
合计
   
53
   

   

   

古尔库夫 07-8-30 22:51
金昌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据8月19日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省共招考公务员2088名,其中,我市招考公务员20名,招考职位均为基层公安干警。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3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至14日。

和往年不同,今年笔试科目中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只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增加在《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加试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公安系统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终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按照规定,截至8月31日前,已经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满一年的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报考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报名时,已就业的,须持有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在2005年、2006年招考时作弊的人员不得报名。

古尔库夫 07-8-30 22:52
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2007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招考公务员360名

8月28日,省司法厅公布了今年录用公务员的招考条件,省司法厅及监狱劳教单位将招考公务员360名。

  报考司法厅机关、劳教局机关、监狱局机关的需30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监狱劳教基层单位35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厅机关、劳教局机关、监狱局机关需本科以上;报考监狱劳教基层单位需大专以上。

  报考司法厅机关需法律、党建、中文专业;报考劳教局机关需中文、工程管理专业;报考监狱局机关需法律、中文、财会、金融专业;报考监狱劳教基层单位需监狱劳教管理、法律、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中文、财会、金融、农学、工科类 (机械制造、铸造、液压、热处理、机电自动化)、建筑学、医学、计算机、刑侦、经济管理、艺术(歌舞)等专业;以上都需加试《法律基础知识》。

  此次考试以市州和省直部门为单位设置考区,市州考区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省直考区设在兰州市。每一个考区设1个报名点。报名时,已就业的,须持有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未就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者还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录用后服从组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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