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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题目的总结,物权法太难……
6、“立体光子结晶”http://.com.cn/s/blog_4a731e0b010009i4.html 需要研究如何在灯丝表面生成出一种光子结晶,它能够使红外线光波不复存在或者不会从灯丝中放射出红外光波。
35、春华秋实,没有那________的春风,又哪会有这满野秋色的大好收成呢 A.温和 B.温柔 C. 和煦 D.强劲 峻青在《秋色赋》中写道:“春华秋实,没有那浩荡的春风,又哪里会有满野秋色和大好好收成呢?”
69、定义:文化迟滞:指一个文化领域的创新需要其他文化领域进行调整,因调整而延误的时间,即“文化迟滞”。 远程教育的文化迟滞http://www.chinaonlineedu.com/info/hdt-dis-special.asp?id=3319 江苏2006A
70、前馈控制:前馈控制就是使人们不要产生那些可能导致违规行为的内在需要和动机,从思想根源上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期控制是在加强直接观察的基础上,及时纠正各种失误。前馈控制是期望用来防止问题的发生而不是当出现问题时再补救。这种控制需要及时和准确的信息,但不幸的是这些常常是很难办到的。因此管理者总是不得不借助于另外两种类的控制。技术设备可以设计成具有同期控制的功能,如许多计算机系统在程序中就设置了出现错误时操作人员应采取的行动。当你输入一个错误的命令时,程序的同期控制会拒绝你的要求,有时甚至会告诉你为什么错了。反馈控制的主要缺点在于:管理者获得信息时损失已经造成了。这与亡羊补牢类似。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反馈控制是 唯一可用的控制手段。前馈控制维度主要有四:目标控制、人员控制、制度控制和文化控制。 重视前馈控制。重点是明确目标、启用能人、完善管理制度。 强化同期控制。重点是加强督导,及时沟通。坚持反馈控制。重点是业绩评估和奖罚兑现。 控制:管理学基础知识http://www.ntzlyy.cn/lhg/index.asp
76.浙江: 越剧 A 江苏:梨园戏 B 山东: 吕剧 C 湖南:彩调 D 云南:楚剧 越剧前身是浙江嵊县一带流行的说唱形式“落地唱书”,梨园戏发源于宋元时期的福建泉州, 山东省东营市是吕剧 的发源地, 彩调是清代北方的柳子戏流传到桂北以后与当地民间俚曲小调紧密结合而形成的地方剧种,楚剧是由鄂 东的“哦呵腔”与黄陂、孝感的语言、音乐相结合而形成的剧种。
77.一孔之见: 娓娓动听 A 旁观者清 : 作壁上观 B 前所未有 : 美其名曰 C 畅通无阻 : 斩尽杀绝 D 引狼入室 : 利令智昏 狭隘片面的见解为“一孔之见”。
79.蓝鲸:白海豚 A 海马: 鲸鲨 B 血红龙: 鱤 C 海牛:儒艮 D 白鳍豚:鱿鱼 蓝鲸哺乳纲鲸目,中华白海豚哺乳纲鲸目。 海马鱼纲海龙目,鲸鲨是最大的鲨,而不是鲸,用鳃呼吸,是鱼类中最大者。目前以血红龙的名称出现在水族市场上的龙鱼,鳡鱼俗称黄鲇。 海牛隶于海洋哺乳动物海牛目,儒艮哺乳动物海牛目是茫茫海洋中唯一的草食性哺乳动物被认作“美人鱼”。
81.三曹: 曹禺 A 唐宋八大家:韩愈 B 四大才子:祝枝山 C 初唐四杰:王勃 D 竹林七贤:郑板桥 三曹:指汉魏间曹操与其子曹丕、曹植。 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三苏(苏洵、苏轼、苏辙 )、王安石、曾巩。 四大才子: 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徐祯卿! 初唐四杰:初唐文学家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的合称。四杰齐名,原指其诗文而主要指骈文和赋而言。 中国三国魏7位名士的合称,成名年代较“建安七子”晚一些。包括:魏正始年间(240-249)嵇康、阮籍、山涛、向秀 、刘伶、王戎及阮咸。 7人常聚在当时的山阳县(今河南辉县西北一带)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曹禺中国现代戏剧家。
82.老子:"无为而治" A 荀子: "以法为本" B 墨子 : "尚贤" C 庄子: "民贵君轻" D 韩非子:制天命而用之" 老子是“无为而治”。荀子之政治思想以法为末,以人为本。墨子把尚贤看得很重,以为是政事之本。 孟子还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思想,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 庄子在哲学上继承发扬了老子和道家的思想,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在人类生存方式上主张返朴归真。 墨家 墨子“兼爱”“非功”,反对奴隶主殉葬。 儒家 孟子 《孟子》“民为贵”“君为轻”“仁政”“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荀子 (唯物主义)“制天命而用之” 道家 庄子“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法家 韩非子“法治” 用严刑峻法镇压人民的反抗。
87.美国联邦所得税是累进税http://bbs.【】.cn/read.php?tid=19230 原题是:"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加强题干的议论?" 解析:是典型的基于前提的推理题型。从子题干找前提条件。只有在A项人们花在购物上的钱基本上是一样的,那么收入越低,纳税率越高,这种税收是违背累进原则的。当收入越高,花在购物上的钱越多,销售税也就越高,并未违背累进原则。
91.情感教育很多网上答案都是A 96、冬天大规模袭击我国的寒潮大都来自西伯利亚。西伯利亚成为寒潮生成地的最不可能的原因是:( )。 A: 西伯利亚靠近北冰洋 B: 西伯利亚纬度高,日照非常弱 C: 西伯利亚地势很高 D: 西伯利亚冬季很长 答案: C
97、我国社会分配中出现的“脑体倒挂”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脑体倒挂是在我国特定的经济体制和错误的劳动价值观念下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片面强调了分配上的平等,加之长期工资制度的僵化,形成了脑体倒挂的不合理的社会现象。
15.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 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 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答案】A 【知识点】超越经营范围民事行为的效力 【详解】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当事人超越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并不因为当事人 越权而无效,但违反了以下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1)限制经营的;(2)特许经营的;(3)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经营的。本案中,装修公司超越经营范围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不违反禁止、限制、特许经营规定,应 认定为有效。这反映出《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立法理念。 【评论】《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带来的是一个崭新的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理念。我们在讲课中曾多次生动地强 调,今年果然考中!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详解 难道要把国家司法考试全看完?
100、甲(5岁)随小姨到邻居家玩。当小姨与邻居等人打麻将时,甲一不小心将邻居的一个陶瓷花瓶打碎。请问邻居 的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http://www.zhinanzhen.net/bbs/dispbbs.aspboardid=8&id=17789 答案应该是B
109、甲今年11岁,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钢琴演奏家”,周末经常参加演出,平均月收入超过2000元。某日,一演出 公司打电话给甲请其前去演出,甲表示同意,但到期却把此事忘了。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111、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 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陷阱分析: 一般的原理上,共有人的优先权比承租人高,乙应该有优先权(我开始就错了),在这个题中,关键的两间房不是共有的,是甲单独所有,大家注意啊,陷阱! 本题答案为D 这个题好像讨论过,如果选B题目的本意是基于保全合伙的优先原则。 但我的意见是如果甲要退出合伙当出现合伙当然解散的情形。乙丙的优先权应该是一样的。这里不同于三人以上的合伙。 权以物权法新解: 一、甲丙之间形成合伙关系,西屋两间成为合伙财产,按物法规定,未约定的视为甲丙的共同共有财产; 二、物法99、100,该西屋两间无法分割,故应与东屋一起转让;此时,甲丙是共有关系,甲乙是租赁关系,当然丙 的优先权更加优先于乙的优先权。 本人持反对意见,认为乙更优先于丙才对。 http://www.manniu.com/read.phptid=4123&toread=&page=1 理由:以物权法来解,结合“物权法定原则”。 1、甲乙合作建一楼房,显然告诉我们,4间均为一个整体,一般就指只有一个房产证那种),且为甲乙按份共有(不是共同共有,见物法103条); 2、依物权法定原则,及物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才生效;而本案甲乙双方虽然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由于没有交待是否作了变更登记,视为未作“登记”;再看本案之“双方约定”视为合同关系,则合同生效,但由于未作变更登记,所约定的不动产权所属未发生任何转变。 3、从而,上述的那一幢楼房,仍为甲乙所共有,所有权发生变动。
117、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属于无权代理 B.属于滥用代理权 C.属于不正当竞争 D.属于合法行为 http://www.chengkao.com.cn/news/1780.html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 王某是以自己的收入承担的补贴款,其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A公司未受损失,B公司也已将回扣入帐.
119、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 未实际给付。后王乙与李丙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 美金。该项钱款依法: 本题涉及婚前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问题。对于婚前接受赠与而且赠与人明确表示为受赠人所有的,归受赠人一人所有。故本题选项为A。 本题涉及到两个问题:合同的性质问题和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的问题。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一旦诺成合同的义务就产生,既然是婚前诺成,5000元美金是婚前财产。同时赠与合同写明是赠与王芳个人,即使是婚后取得,也属于王芳的个人财产。答案:A。 共同关系的解体情况:分家析产、夫妻离婚、遗产分割。 民法冲刺班讲义---李仁玉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law&idArticle=18165&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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