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笨猫咪 |
08-6-1 09:13 |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哲学、世界观、方法论的概念、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1.哲学的概念: 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2.世界观概念: 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3.方法论: 人们认识事物、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4.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具体科学的指导。哲学和具体科学相互作用、影响、促进。 总结或补充: 1.一般的世界观并不等于哲学,只有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才是哲学。 2.哲学既是世界观的理论,又是方法论的学说。 (二)1.哲学的概念: 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2.世界观概念: 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3.方法论: 人们认识事物、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4.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具体科学的指导。哲学和具体科学相互作用、影响、促进。 总结或补充: 1.一般的世界观并不等于哲学,只有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才是哲学。 2.哲学既是世界观的理论,又是方法论的学说。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1.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2.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即: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 其中: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它哲学的最主要特征。 二、物质和意识 (一)物质世界的统一性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物质观: 1.物质观的发展: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质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就是原子。 (3)旧唯物主义的错误: 其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1)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 (2)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3)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总结或补充: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 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世界万物的共同本原或本质;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物质世界的反映。 运动观: 物质观主要有几个几个方面的内容: (1)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2)物质运动的五种基本形式: 机械运动 物理运动 化学运动 生物运动 社会运动 (3)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 a.绝对运动指: 物质世界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中,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b.物质运动有一种特殊状态,就是静止。 c.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d.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首先:互相依赖 其次:相互渗透 e.物质运动的规律性: 物质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规律都有如下特点:稳定性、普遍性、可重复性。 物质世界的统一观: 1.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和运动观:简言之为: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 2.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a.是对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 b.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 c.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 d.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 3.意义: 一切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意识的起源: 1.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的产生经历的阶段: (1)无机物的反应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2)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 (3)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 2.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 总结或补充: 意识是物质世界和社会发展的产物。 本质:本质是: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 总结或补充: 这进一步证明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证实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作用:两个作用: a.能动地认识世界 b.能动地改造世界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历史地位: 历史经验、特征: 1.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是: 历史经验的总结 实践发展的需要 时代特征的反映 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2.原因如下: (1)邓小平理论是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产物。 (2)当代国际形势的新发展、新特征,要求社会主义反映时代变化,这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国际大背景。 (即:产物+国际大背景) 实践中不断探索: 1.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 a.拔乱反正。 b.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c.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d.初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 2.党的十二大上: 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 3.从十二大到十三大: 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4.1987年十三大: a.系统论证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b.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轮廓。 5.从十三大到十四大: 以邓小平南方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形成科学体系。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邓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灵魂。 2.概念: (1)思想路线: 指人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解放思想: 指冲破束缚,使思想获得自由。 (3)实事求是: 指研究实际情况从中找出客观规律,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 3.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 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条件;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 1.首要问题是: 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2.邓小平指出: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 1.提出: (1)1987年召开的十三大: 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2)十四大: 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新的阐述,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 2.两层涵义: (1)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2)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基本特征是: 1.我国已具备了社会主义的一般特征: a.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b.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文化。 c.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基础。 2.我国尚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其特征是: a.经济不发达,发展不平衡。 b.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健全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3.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上百年的较长历史阶段。 总结或补充: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期: 从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下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 主要矛盾是: 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基本路线: (1)时间: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上制定并通过。 (2)内容: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简言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3)依据: a.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落后的实际状况(必须发展生产)。 b.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发达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必须改革)。 c.我国搞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一百年动摇不得:提出的时间: 邓小平1992年南方讲话 法的概念和本质: 1.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四点: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即:四个"社会规范"。 法的作用:1.包括两个作用: 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 2.规范作用包括: 指引作用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教育作用 强制作用 3.社会作用包括: (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 b.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 c.组织社会生产。 d.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的技术规程等。 e.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法与经济:1.总述: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体现在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和法与生产力的关系两个方面。 2.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3.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 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3.法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1)对宏观经济的作用: 引导作用 促进作用 保障作用 制约作用 (2)对微观经济的作用: a.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 b.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 c.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 d.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政策:1.法与政治的关系: (1)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 a.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b.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 c.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2)法服务于政治,表现在: a.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秩序。 b.打击、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c.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2.法与政策的关系: (1)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a.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 b.党的政策指导执法和司法。 (2)社会主义法对政策的作用: a.法是实现政策的重要形式。 b.法一般是在总结党的政策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2.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原因如下: a.民主是法制制定的依据。 b.民主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 c.民主是法制的力量源泉。 3.社会主义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原因如下: 法制规定了 a.民主权利的范围,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 b.和体现了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制约,为人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保证。 c.实现民主和程序的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有效措施。 d.对破坏民主权利行为的制裁措施,为捍卫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强大武器。 总结或补充: 为了方便,在民主和法制前省略了社会主义。 法的制定的概念: 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即立、废、改活动) 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任务。 2.基本原则: a.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 b.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 c.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d.吸收、借鉴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 e.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 f.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g.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立法程序:立法可分为四个步骤: a.法律议案的提出 b.法律草案的讨论 c.法律的通过 d.法律的公布。 法的渊源与分类:1.概念: 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指: 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2.分类: 按照制定的机关和效力层级及范围的不同,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e.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f.行政规章 g.国际条约
中国革命史基本知识: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1.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 (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开始) 《南京条约》(英) 《虎门条约》(英) 《五口通商章程》(英) 《望夏条约》(美) 《黄浦条约》(法)
2.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 《天津条约》 《北京条约》 《中俄瑗珲条约》
3.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 《马关条约》
4.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 《辛丑条约》 标志着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
5.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a.鸦片战争前:是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 b.鸦片战争后:是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是最主要的矛盾)、人民大众与封建主义的矛盾 近代中国探索国家出路的斗争:1.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运动 a.时间:1851年起义 b.人物:洪秀全 c.1853年: 《天朝田亩制度》 d.1859年: 《资政新篇》 e.1864年: 失败
2.资产阶级维新变法运动 a.1895年:康有为 公车上书 b.1898年:光绪皇帝 戊戌变法 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 1.1894年孙中山 成立“兴中会”
2.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三民主义: 民族主义 民权主义 民生主义
3.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
4.1912年元旦 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 新文化运动:1.时间: 辛亥革命失败后。 2.性质: 是一场反对封建文化和专制政治的斗争。是资产阶级的新文化和封建主义的旧文化的斗争。是旧民主主义性质的。 3.标志: 陈独秀1915年创办《青年》杂志,标志着这个运动的兴起。 4.主要内容: (1)提倡民主政治,反对封建专制。 (2)提倡科学,反对迷信。 (3)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
注:中国第一个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是: 李大钊 五四运动: 1.原因: 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所造成的民族危机。
2.直接导火线: 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
3.意义: (1)是一次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民主运动,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2)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了思想和干部上的准备。 (3)五四运动的胜利,显示了中国人民的强大力量,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广大人民群众在斗争中表现出的高度爱国热情和顽强的斗争精神,对后来的革命斗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性质: 爱国运动、文化运动。
行政管理: 政府职能的含义:1.含义: 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
2.包括几层意思 行政职能 a.实施主体:政府机构 b.主要内容: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c.实施手段:依法行政 d.是完整统一的体系 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1.自然经济状态下的政府职能:御外和安内。
2.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 御外、安内和建设公共设施
3.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稳定宏观经济 调节社会分配 维护市场秩序
4.传统社会主义国家计划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正在转变 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政府职能 a.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 b.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 c.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 d.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 政府的基本职能:1.定义: 依据政府管理的事务性质横向划分的政府职能称为政府的基本职能。
2.内容 a.政治职能(包括军事保卫、外交、治安、民主政治建设) b.经济职能(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督) c.文化职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c.社会职能(其他的社会公共性的职能) 政府的层级职能:1.含义: 是按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划分的职能。
2.政府层级职能包括: a.中央政府专有职能 b.地方政府专有职能 c.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的职能(如:社会治安、公共福利、城市发展、环境保护、国土管理、民族事务、司法监察)
注: 目前,我国政府层级职能并没有在宪法或法律上明确规定。 政府的管理运行职能:1.含义: 是按照管理运行程序划分的职能。符合管理学中的“封闭性原则”
2.可分为: 计划职能 组织职能 领导职能 控制职能 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1.社会环境的变迁(是转变的外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转变的内在动力) 3.技术手段的创新(是转变的根本保障)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是转变的制约因素) 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
2.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 (或叫内部转移,是政府内部重划分职能)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 (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 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关键是:政企分开 政府机构的含义:广义: 是指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所有国家机构的总称。 狭义: 国家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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