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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煮音 08-2-1 18:12
(法学)我在深圳做律师助理
在深圳做律师助理的情况 作者: 泉知鱼    转载:天涯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的选择
  
   我来深圳律所做的第一件案子就是具体办理一个工伤认定的案子。
   案情是这样的:
  A是一家安装工程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它接到了某工程,然后和一个包工头B签订了分包合同,具体由B负责该工程,包括招聘工人、施工、物料还有其他,总之是包工包料大包干。(B是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哦)。合同签订后B就负责一切了。B招聘了工人C,C的工作是负责焊接,属于焊工,具体负责在楼道里焊接东西。在某次焊接作业中,C不小心让焊接时迸溅出来的小石块(据其本人讲)打到了左眼角,造成左眼球通伤(医生诊断结果)。C因此住院7天,共花费医疗费计4,000余元。由于出院后眼睛视力影响工作,因此B解雇了C,不让其继续工作。C属于外地来深圳打工的人,一时没有找到其他工作,因而没有收入来源。C于是找B要求赔偿,B主张这种情况下应该由A负责,B本身无相关资质,也无用人资格,因而C应该算是A公司的员工;B与A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于是C便去A公司主张。A公司自然不认账,说自己和B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了一切施工、人工和安全责任由B自负,因此此时C应该找B主张。
   看到A、B相互推诿,C便找了人咨询(期间其也去过A公司闹过,未果),该被咨询人估计是个律师或者略微知晓法律的人。他告诉C说,这种情况下要去社保中心申请工伤认定啊!于是C得到高人指点一般如醍醐灌顶,跑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此时A公司聘请我们做其法律顾问。我们立即以公司名义向工伤认定中心提起了异议,说是这种情况下C根本不能算是A公司员工,自然不是从事公务,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三款的规定,因而不能够认定为工伤。---此意见未被社保中心采纳-----工伤认定书认定为C属于工伤。
  于是,我们向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由此C还得等待复议结果出来才能够采取下一步的行动,比如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目前行政复议决定还没有出来。
   我只是有一个疑惑:为何C不直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呢?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此时,A、B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谁都推诿不了。更重要的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比主张工伤得到的赔偿额多许多(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大家只要对比一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一目了然了,不用我在此罗嗦)。当然还有,不得不说的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周期比工伤短的多。如果主张工伤,恰如此例,可能经过的程序是: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可谓旷费时日;如果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则直截了当的多----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了,简单明了。
   可惜,我是A公司的法律顾问,自然不能向C支招,否则违反职业道德。
   此案正在进行时,最后什么结果我不敢妄言,但是C费时又费力那简直是一定的了。我曾经见过C,挺憔悴的,令人有些感慨。如果其懂得法律的规定也许就不会选择这样的程序了,但谁知道呢?
   选择不同,结果不同,也只能这么说了。

《法学毕业》




清水煮音 08-2-1 18:13
作者: 泉知鱼  回复日期:2007-3-17 14:39:00 

  受挫啦
  
   那是十几天前吧,一个顾问单位因为签订合同的原因,让我们修改合同。修改以后,有很多修改意见他们没有采纳。实际上他们也没办法采纳---招标书上已经确定了,而我们前期没有参与。所以呢,为了稳妥起见,也为了申明自己的态度。我跟的这个律师让我写一份法律意见书,阐明自己对此次修改合同的立场,态度及建议。
   法律意见书嘛,开玩笑,我懂!抱着这种心理,我几乎是一挥而就。洋洋洒洒的写了出来。还没有拿给律师看,我就开始自鸣得意啦,不过如此嘛。自以为了不起,第一次写正式的法律意见书就这么顺利。真是太帅了。
   不过,我不敢把自己“一挥而就”的法律意见书拿给指导我的这位律师看,很显然,我会被贬。于是,我费劲心机的修改润饰了一番,便隆重的呈给了律师(以下称M)。看着M认真看的样子,我想,这次被表扬是免不了的啦,于是乎,心里飘飘然。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M开始皱起了眉头。为什么呢?我就纳闷了,难道我写的法律意见书不精彩?
   随着M皱眉头的频繁,我开始有些不好受了,浑身不自然的站在M旁边,感到自己的多余。这给整地,紧张。果然,M读完我的大作,发话了,而且那是石破天惊逗秋雨的一句话啊:“你这是啥啊?你这是法律意见书啊?你哪里有法言法语啊!”
   真是晴天里的一个霹雳,把我霹的六孔出鞘,不知所之。
   自以为写的天衣无缝的法律意见书搞到这样的评语,真是掉到了酱缸里,不知道啥滋味啊。看到我难堪的样子,M不忍了,说道:“法律意见书写的如何,是需要日积月累的,这也是区分老律师和新手的区别,你需要时日的积累。”心里好受了些,但却无法释然。但也毫无办法,自己技不如人,何能言他。不过,这次经历我是要记牢的了。一定要记得自己前面的路太长了,不要浮躁,要一步一步的走下去。早晚有一天,我也会变成经验丰富的老律师的。
   但就这次而言,教训主要有:
   1.太草率。未经仔细准备材料,提笔就写。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何况是严谨的不容出错的法律文件。
   2.太天真。即使准备材料充分,也要在心里酝酿一下啊,怎么可以用非法律语言来表述呢,显得极其业余,小儿科。
   3.太轻浮。写完以后虽经润色,但毕竟只是文字的微调,怎么就没有想到自己的法律意见是否可行,恰当呢。嫩。
   从教训中吸取经验,也不失为一种进步的方法。切记。

清水煮音 08-2-1 18:14
作者: 泉知鱼  回复日期:2007-4-10 11:20:00
 一刹那的不自信----令人后悔的一刹那
  
   带我的M律师前几天给我了一个案子的材料,厚厚的一大摞材料,让我消化。我认认真真的看了,而且可以说对案子的大致情况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在自己的脑海中有了清晰的轮廓。但由于M律师未说其他的,我也只是看了看,并未做其他的准备。
   可是,刚才M律师打电话给我说:“让你做这个案子,单独做,我只挂个名,你有把握吗?”
   我一时犹豫了:我何尝不想做呢?我至今为止三个月了,还没有单独做过案子。我知道早晚有一天我要独立的。但是对一个还没有准备好的案子,我的心里底气并非很足。于是我犹豫的说:“还可以吧,我对这个案子的案情基本上还是熟悉的。”
   听到我这个略带犹豫,不充分自信的语气回答。M律师显得很失望:“你不自信了。好吧,下次吧,这次我让另外一个助理做吧。”
  电话就这样挂了。
   我有些后悔,为自己那一刹那的不自信。其实,我完全没有必要不自信的。这个案子还没有立案;等立案以后法院还有排期---这段时间足够长,即使我对案情不熟悉,这段时间抽出时间来也是足够了啊。真是傻到家了。其实,这不是傻不傻的问题,这是自信与否的问题。很多时候,我都主动请命,请求给我更多的任务,请求给我更多做事的机会。我这些主动性要求打动了M律师,在其眼中,我是个上进、主动的助理。可实际上呢?等着机会来了,单独让你独当一面的时机来了,你却自己打了退堂鼓,真是的。以前自己的工作态度说明了什么呢---虚伪的毫无根据的自信?
   不说了。曾经的不自信让我失去了许多或许更好的工作机会。今天的不自信让我失去了独当一面从而锻炼自己的机会。这也怨不得别人。我只是想说的是:一心向往干一番事业的你---当机会来临时,你是否把握的住。this is a question。

清水煮音 08-2-1 18:15
作者: 泉知鱼  回复日期:2007-5-7 16:53:00 

  难过的两件事
  
   生活中总有令人不舒服的人和事。生活本身并不完美,我们除了适应,忍受,还能做什么?我在这段做助理的日子里,就遇到过令人十分不开心的事情,让人久久不能释怀。而这些事情,竟然都与带我的那位M律师有关。
   1、试用期第二个月,发薪水。
   这次发薪水,我会铭记终生的,不是因为薪水多少的问题,而是发薪水的人的态度问题。M是我敬重的一位律师,她业务繁忙,事业有成,算是一位成功的律师。我们讲好了的,试用期三个月,月薪水一千五,三个月满,双向选择。于是,我很尽心的做我的本职工作。律师助理的工作本来就没有明显的界限,公私是难以界定的。我既立案,整理卷宗,联系当事人,做我的本职工作,也给师傅办过私事,所谓的私事是与法律纯粹无关的是否的个人事务,来到我这里,就成了我的公干了。那次,我坐公交车来回三个小时,从深圳的东头跑到了西头,去办M的私事,回来後气喘吁吁,累的够呛。暗自想:“我是来学本事的,看我不是来打杂,跑腿的(起码不是跑无关的腿的)!”于是乎自己很自责,开始怀疑自己的工作是否有价值,是否能够有一天对自己的律师生涯有帮助。于是,当我下午五点多办完这件私事来见M的时候,心里很沮丧。但想到人家是付薪水给你的,而且安慰自己说这是每个人必经的阶段时,心理开始慢慢地好受,等我见到M时,已经恢复如常。
   那天正好是该发薪水的日子。看到我满头大汗,而且事情办得不错,M表示要给我薪水。于是我站在她的VIOS旁边,只见其从车里缓缓的出来,拿着一个公文包,从包里拿出一叠钱,用左手一撮,就像撮扑克牌一般,然后右手开始蘸了一下嘴唇,数了起来。我看她数完了一遍,正要上前谢谢她。不料她又翻过来数了一遍。边数边说:“我以前就曾经数钱不仔细,结果给别人多了一张。”然后,她数完了第二遍。我心里想,可以了吧这次。结果,她又重新翻过来数第三遍。我站在那里,看着她数钱的表演,心里不是滋味。只有区区的1500元钱,至于吗?我的老天,她终于数完了,确定是无误了。叫过来,说:“拿去吧!”我敢保证,我从来没有受过别人的这种招使,好像我是佣人。这让我立即想起来嗟来之食的古事来。嗟乎,来食!M那神情,简直比那个在路边摆了食品让人来食的财主更加令人不舒服。我无言以对,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们的相处会在这种事情上给我不愉快的感觉。我抓过钱,看也没看,塞在了自己的公文包里,说了声谢谢,我走了。扬长而去,没有跟她打招呼。
   2、烈日当头,我走回了所里。
   上边第一件事使我不痛快了好长时间。人与人的相处,总是会产生感情来的,我这么尽心尽力的做事,是希望我们平等,至少是谁也不要凌驾於人之上,令人不舒服。我努力的忘掉了它,努力的干自己的本分事情。
   事情又来了,让人重新感到不可思议。
   四月份的中旬的一天,深圳艳阳高照,像唐诗中锄禾日当午的那种烈日。有个顾问单位的老总请吃饭。饭后是两点,一天中的最热时,骄阳似火。我们从饭店里出来,那位老板乘车而去,我和M同行,刚走几步,她说,要开车回去。我说那我也跟您一起回所里吧。她突然改变了注意,说不回了,先回家休息。这让我很纳闷:上午时她还说中午要回所里办事情,让我提醒她呢。不过,事情改变是常有的事情。于是我说:“好吧,那您回家吧,我去前面坐车回所里。”M听到很诧异似的问:“坐什么车啊?走着回所里吧,反正不是很远!”我都不敢想象这是M说出来的话,从我的脚下回所里要经过一个立交桥,两个桥洞,然后还有两个红灯。我诧异无比,但我对其也算是了解了,并未辩解,便说好吧。独自掉头步行而去。
   她买车好几年了,出门以车代步,可能认为她开车回所里也就是十几分钟吧。但是开车和步行是不同的。
   我本来想说,我坐车回去吧,费用我自己出。但毕竟没有说出来。
   于是,在深圳最热的时候,那时有三十度,我走了整整四十五分钟,汗流浃背的回到了所里。
   我的心情很不爽。我也是人呢,我来做助理不是犯贱,是来追逐自己的理想的。我做律师助理是有尊严的,我也是付出了好多才有资格做律师助理的。我做律师助理是要体现自己的价值的。我也是有尊严的。你以为我每个笑容都笑得很自然很灿烂吗?你以为我每天的心情都是高涨的吗?谁知道我的笑容背后的酸楚,谁理解我坚强背后的无奈?
   想到这里我就像动摇。但动摇不是我的习惯。我就是错了,也要固执一回。别人能够打破牙和血吞,我为什么就不能忍耐呢。
   忍忍吧,我给自己说,尽管有的时候我都无法完全说服我自己。

清水煮音 08-2-1 18:15
作者: 泉知鱼  回复日期:2007-6-22 11:18:00 

  一地鸡毛胡思乱想
  
   深圳是个节奏很快的城市,适合有梦想的年轻人闯天下,不适合人的居住,也就是说适合奋斗打天下,不适合守成守天下。每天早晨,当我早早的起来经过上沙这个我住的地方时,感慨颇深。早晨的上沙是热闹非凡的,小商小贩们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上班族们多的像蚂蚁求雨般潮水似的涌向公交站台,奔赴自己工作之地,那里,也许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每次夹杂在人群中,有斗志昂扬的感觉---这么多人都跟我一般辛苦,我怕啥?也有一种莫名的沮丧---这么多人,人流如炽,我何时才能脱颖而出啊?自己太渺小了,我想,如果自己出了意外,没有人会关心,也没有人在意。这么大一城市,人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所以,有的时候甚至想,干脆不干了。与其辛辛苦苦的做助理,还不如找个其他稳当的工作干算了,以自己的才能,还不是一样活得滋润。在我早晨上班的必经之地,有一对东北夫妇在那里卖大饼。男主内,女主外。男的在里面做饼,女的抛头在外的卖。生意好得出奇,以致我每次吃他们的饼都要排队。平时工作忙,赶时间,没有时间排队,只能在周末休息时去排队吃他们的大饼。闲来无聊的我算计了一下:一张大饼卖八块钱,五分钟一张大饼,一天从早到晚都有人排队等着买呢。这一天下来收入甚为客观呢。这样算来,他们夫妇两天的收入就等于我一个月试用期的工作。何人之收入之差距一至于斯也!干脆辞职不干卖大饼得了,还不用看人眼色。这对夫妇人缘不错,因为态度和蔼的缘故,再加上这个女的长的有些姿色,我私下里给她起了一个绰号:大饼西施。没有恶意,希望没有冒犯她。
   不过想象无罪,但也无用,我可以随便的想,胡思乱想,异想天开,痴心妄想,白日做梦;但是做起来还得是中规中矩。想了那么多,无非是自己工作之余的消遣。工作来了,忙了起来,还是自己寻常轨道,没有改变。老板派我一任务,我还不是麻利的做完,以安排自己学习的时间?呵呵,我如果是每一个想法都付诸实践,我可能是个人物,是个天才。可惜我不是,我想象的多,做出来的是很少的一部分。不过差强人意的就是,我还会坚持,我会忍耐。对于自己认定的事情,不会轻易放弃。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吧,也许慢,也许效果不明显,但这就是我的路。换一条路,从头再来,是那么容易的吗?我坚持,别人不坚持,我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胡乱想了这么一通,又要去干活了。呵呵,还是没有任何伟大的改变,只是发泄了以后,心里轻松了些吧。这些些微的轻松,使我有能力重整心情:上阵,出发。

清水煮音 08-2-1 18:16
作者: 泉知鱼  回复日期:2007-7-17 10:22:00 

  第一次的幸福时刻
   不知道大家做律助的是否很容易有幸福时刻,有成就感?可能是我要求低,“小富即安”吧,我倒是经常有成就感的。呵呵,也不怕大家笑话,都是小事情,但却真的给我幸福感。
   我在重庆的时候,边读书边做兼职律师(实际上是助理的工作)。刚开始去律所做的时候,谨小慎微,什么也不会,有点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什么都稀奇,虽然不致于东张西望,但一看就是没有见过世面,嫩。刚开始在所里做一些杂务,端茶倒水的事情也做过,尤其是有当事人或者有人上门来咨询时,要像行政人员一样,什么都得做。但是我很快乐,虽然所里没有底薪,只有几百块的补助,我也干的不亦乐乎,整天乐颠颠的。想想以后自己就要像别的律师那样了,真的是很惬意。我的这种感觉让我抵消了工作中杂务以及其他事情给我带来的挫败感。因为我是来学东西的,要一点一滴的做起来,我还有什么要挑剔的啊。反正我是兼职,不会因为钱少而感觉掉价,丢人。有个同学在学习之余去了酒店做兼职,大堂副理,一个月有两千五百块左右的收入,要拉我过去,我没有过去。他纯粹为了赚钱,而我不同,我实在积累。积累是目的,之间得到的报酬就是孳息,是附属物。就这样,过了大概两个多月,我也没有什么上手的机会。有一天,我正在校对所里某律师的文件,主任走过来对我说:“小c,现在有个交通肇事的案子,比较小,我想让你单独做,你有没有兴趣?”我的不能反映是脸上笑开了花,忙不迭的说,有啊,有啊。就这样我做了我的第一个案子。我约见了我的当事人,是个年轻女性。家里是四川的,来重庆打工,有一天乘坐某车次的公交车时,由于司机的操作失误,把我的当事人甩出了车门,导致九级伤残。
   由于这是我的第一个案子,我很兴奋,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当然必要的证据也收集的很齐全。呵呵,还没有见到当事人时,我仅凭主任的口头介绍,就准备好了起诉状草稿,证据清单,还有要在法庭上说的陈述提纲,你说我有多兴奋,简直有些亢奋,但不是甲亢。
   但一见到当事人,我就傻了眼:当事人眼中有怪怪的眼神,明显的不信任。乳臭未干的小子,你行吗?好像就是这样的潜台词。主任也许早就料到了这一点,他很沉稳的对当事人说:“小c是yjs,他做过这方面的案子,有经验,足够胜任,你放心就行。”呵呵,主任的话有些婉转,不完全是真,但起到了作用。当事人开始配合我的工作,虽然她还是有些不放心,但不是很明显了。见到了当事人,准备好了证据材料,主任问我关于此案的解决方案,也就是思路。我滔滔不绝,长篇大论,说了诉讼中的几个步骤,万一中间有什么变动,该如何应对。
   主任笑而不言,就差没有捋胡子了。等我“演讲”完,主任只反问了一句:“你认为还有更好的思路吗?”我一愣,有点懵了。
   主任惜语如金:“和解。你自己去操作。”
   我恍然大悟,这个思路果然够好。我太嫩了。我把自己准备的诉讼文书全部删除,决定破釜沉舟一战。很显然,和解的成本最小,如果顺利的话速度也最快。当然期间遇到了我没有料到的问题:重庆的恶公交线路管理很混乱。按说公交系统属于公共事业,应该政府经营才对,但是重庆的公交线路都被各大公交公司给瓜分了(这些公交公司有的是民营),而这些公司又把具体线路的一些公交车承包给了个人。也就是说,公交司机和售票员很有可能是夫妻,或者其他亲戚关系,而他们和公交公司只是挂靠关系。当然这种挂靠,对于承担责任来说,是连带责任,仿佛谁也推不了。但我在调解的过程中,先找了公交公司,他们说,已经包给了司机,你去找司机;而司机反之,说车是以公司的名义,你干嘛找我啊。我在其中周旋,找不到话事的人,大家都在推诿。
   后来我跑公交公司多了,终于见到了他们的领导,据说是个副总。我说了情况,他说该如何办如何办,让我找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现在顾问才露面,不过总算有法律上的人,交流容易些。这个法律顾问是个明白人,知道自己公司免不了责任,于是叫来了司机,大家谈谈。第一次三方会谈没有成功,因为谁都不妥协。第二轮三方会谈由于大家统一了认识,也都有所表示,所以就很顺利的达成了赔偿协议。各种赔偿条目都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上规定的来的。当然了,在具体数额上,我取得当事人的同意,适当的妥协了一下。总的来说,还算很顺利。这件事办完后,当我把三方协议交给当事人时,她有些激动,仅仅的握住我的手,感谢我,说了很多话。这是我最满足,最有幸福感的时候,我拿不到一分钱我都会挺知足的。
   坦率地说,这个案子法律关系简单明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是尽力尽心,谁都能够做好。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但对我就稍微有些不同了。这是我的第一个案子,很小,专业知识也只是用了皮毛不到,但由当事人当初的不信任到真心的感谢,我还是挺知足的。这也许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也许契合了我选择做律师的某些初衷。
   我来到深圳后,有一次做一个涉外案子,又要忙翻译,又要忙于参与诉讼准备,忙的也是不亦乐乎。我不是学习英语的,竟然有些资料需要翻译,有些战战兢兢,但趁机拾起了落下的英语,也挺有收获的。尽管最后我们请了专业翻译公司翻译文件,但我还是学会了不少。呵呵,在这个案子中我只是个助理,打下手的,但我总感觉自己在做很有意义的事情。换了其他工作,再高的薪水我也不干。
   呵呵,做助理很累,但是不苦。你乐在其中的时候,谁还敢说你是苦行僧?

清水煮音 08-2-1 18:17
作者: 泉知鱼  回复日期:2007-11-23 16:28:00 

  年轻的我们,缺少什么?
  
   说句老实话,我比很多人幸福----如果幸福真的只是主观感受的话。
   我没有吹嘘的意思,实际上,我完完全全没有吹嘘的资本,现在还在做助理、收入很低、当然地位也很低,我能有什么来吹嘘的呢?我只不过在说很实际的个人感受罢了。现在比以前有了更多的体会,我已经认同这个行业了----不是指助理,而是律师业。
  我喜欢这样的工作。虽然这份工作现在不能带给我体面的收入和体面的地位;虽然我知道自己的腰包里很瘪所以请朋友吃饭只能捡最便宜的小吃店或者干脆请到租的房子里自己动手做;每天去上班前,在仅有的三件衬衫之间挑来挑去不知道穿哪件才好;虽然,由于收入的问题,我不得不打肿脸偶尔去充充胖子,实际上我很瘦。----这些都不足以动摇我的幸福感。每当我加班时我就高兴,这时候我因为自己精力高度集中,思维异常清晰而兴奋不已,每当我手头事情不多时,我就会主动要求师傅给我更多的安排,因为我知道,现在,唯有多做,你才能多长些见识、多增加些经验,才能早日独立出来开创自己的事业,心中的梦想才会一步步的靠近你。这个行业,混日子,只能换来后悔。这个行业,注定了我们要长久的多付出很多才能有回报,我们不能苛求。更不能心急---心急祸害太大!
  这一切表明:年轻的我有激情。
   但是,有激情还不够,激情本身没有方向,所以很容易就变成了牢骚和心浮气躁。
   我不是空说无凭的扯淡。我周围的朋友,也包括一些网络上(天涯的也有)的朋友,大家都很年轻,刚出来,大部分做助理。不可否认,有抱负、有激情。但是我却看到很多朋友激情转变为牢骚,无所事事转变为心浮气躁,心比天高,却手比地低。有的朋友对自己的师傅恨得要死,说完全是剥削自己,自己的生活连农民工也不如,还说自己的业务能力比师傅还强,只是自己没有资源罢了,甚至连律师业要改变实习规则,延长实习期也愤恨不已,认为那无非是已经站稳脚跟的老律师们剥削新入行者的技俩罢了。总之,我读到了也看到了很多牢骚。----这些无可厚非,因为一比较,我们确实现实生活不如意,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牢骚满腹、迷失理性的理由啊。我真的担心:这些发牢骚的朋友,明天依然会发牢骚,后天依然也会----直到自己被淘汰!
   现在这个行业已经竞争很激烈了,可是我们年轻朋友偏偏看到这一点却毫无反应,整天为那一点点微薄薪水的几分之一而抱怨自己的老板,抱怨执业的环境,渐渐的失去了理性,失去了应有的进取心。实际上,回头看看,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唯有自己不动声色的学本事、夯实基础、多钻研业务,才能带给自己明天生活层次的提升,才能在一个更高层次看问题。否则,岂非成了那句俗语: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所指的半瓶醋?
   所以,我认为,我们年轻的人们,有充足的激情,但是却缺乏理性的判断力。理性的判断力,意味著我们少一些牢骚,多一些踏实的行动;少一些斤斤计较,多一些豁达开阔。判断力,意味著我们有可能能够去掌控自己的命运。律师布莱尔年轻时,刚去伦敦,曾经在公园的长椅上度过寒冷的夜。当他做了首相功成名就时,记者采访他,问他对于年轻人来说何者最重要?他说:人年轻时,相貌、收入、家庭背景甚至幽默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判断力。有了判断力,才有了奋斗的方向,有了方向,才会去努力(大意如此)。个人以为很有道理。
   独善其身吧。我没有能力去影响别人,只能尽量把自己做好。不过我真诚的希望,各位年轻的充满激情的朋友,多一些理性,多一些判断力。这才是我们真正缺乏的。或者说,这些都是我们明白的,只是没有去做罢了。
   我最不希望出现这种情景:当岁月如烟云般过去,我们才发现,平时在意的,无非是鸡毛蒜皮,而我们失去的,却是最重要的。
   我不希望这种情况在任何有梦想的人身上发生。

(﹂︹﹂!) 08-2-6 14:06
写的不错

生而游侠 08-2-6 17:39
律助好强

rainmaker 08-2-8 19:18
记号

rainmaker 08-2-8 19:21
该主题已被管理员屏蔽!

zhuzhu87 08-2-8 21:23
我居然全看过了~觉得楼主过的好有激情!!很有斗志!!!我的斗志都不知道哪去了~~~ 

段正淳 08-2-8 22:16
不错,谢谢

汪赣杰 08-2-14 13:59
我学习的榜样啊

renhe 08-2-17 10:37
我应该是也要去做律助了

gxh1984 08-2-17 14:08
为了明天,忍忍吧。

生活方式都是自己选的。

greenspan 08-2-19 21:39
为梦想奋斗

viji 08-2-22 21:26
加油~~!

nicholas9 08-2-24 11:11
感动中!~~谢谢楼主!!!!!!!

gj521yy 08-2-24 12:13
感悟很深阿

mesea 08-2-24 17:57
有梦想的人就是活得充实~
佩服```` [s:4]

cttcj 08-2-25 14:25
学习了,曾经,俺离法律之门也曾那么近过~

riche2003 08-2-28 17:06
楼主 我看你的文章晚了点
太坚强了  偶像啊!
我想我缺少那点平静,太浮躁了 太浮躁了...

10219 08-3-24 17:58
写得很好
很受用

杨柳拂月 08-4-5 22:06
下决心做律师需要勇气!

cs公务员 08-4-9 11:47
不错,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共同努力,为了法律人的理想!!

gx618 08-4-9 16:58
厉害!!!看来绿律师助理也不光是打杂的

mary919 08-4-10 15:12
太厉害了,楼主棒棒

arking 08-4-16 11:43
写的真实

安静安静 08-4-17 17:30
[s:1] 学习了,我很浮躁,受教了

z@xiao 08-4-18 15:01
写的真的很好

水妖 08-4-18 20:21
法学真的是博大精深

very1208 08-4-22 14:41
叹,律助生活之艰辛。我这双即将迈出法学院的双脚,开始发抖了。

月下独舞 08-6-26 12:05
看完之后思绪万千,让我更加了解律师助理的工作。我也是学法学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即时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自己的职业。曾经想过作律助,但想到自己好像不适合作律师又放弃了,现在在一家公司作文职工作,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学了四年法学,难道就做这样的工作,我们读的法律岂不是白读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一次次的思考着自己未来的方向,我该何去何从? [s:3]

累人 08-8-13 09:20
我也是混在深圳,不过是政府部门,我正在考司法考试,也想做律师啊,大家一起努力

aqsa 08-8-30 17:14
学习的榜样啊,考下来认真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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