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军 |
08-4-20 15:56 |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根据中心业务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并制定本方案。 一、中心简介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是隶属省农委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挂靠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哈尔滨),2006年通过了部级“双认证”,是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单位地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工作踏实认真,严谨细致,具有良好的敬业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英语达到国家四级以上水平,具有较好的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基础和检测仪器操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办法 时间:2008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27日 方式:电子邮件hnjc2000@163.com)或电话(0451-82260778、0451-82260798)。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二楼 联系人:潘绍英、许勃 2、审查方式 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选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 3、考试办法 面试须带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和业绩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奖励证书等。 面试内容:通过自我介绍相关情况和回答招聘专家提出的有关业务知识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所需的化学分析专业知识为主,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聘请的有关专家拟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和笔试的人员进行体检。 5、确定办法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以及中心的岗位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上报省农委和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 6、办理手续及相应待遇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后与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特殊情况试用期可延长到6个月,试用期(包括聘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聘用后即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解释权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rcldkfc_142139_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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