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军 |
08-4-20 15:57 |
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制定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设计院简介 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成立于1982年,是由国家建设部批准的轻纺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总承包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乙级,工程监理乙级、规划乙级、装饰工程乙级、预应力乙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主管上级为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事业编制。设计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和街39号(儿童公园附近)。 建院以来承揽国内外大中型工业、民用设计、咨询、监理及工程承包项目数百项,遍及全国十几个省市,获得国家、省、部及行业协会各类优秀奖50余项。是我省仅有的几家获得过工业项目国家金奖的设计院之一。 我院以科学管理、求实创新、客户至上、质量第一为宗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赢得了社会广泛的认同与支持。在我省工业及民用设计院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二、招聘的专业及人数 1. 纺织工程专业:2人 2. 建 筑 学专业:5人 3. 结 构 专 业:7人 4. 水、暖 专 业:5人 5. 电 气 专业:5人 6. 规 划 专业:3人 7. 计算机信息化管理:2人 8. 会 计 专业:1人 9. 油汽贮运专业:2人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统招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或急缺专业大专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2、热爱设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综合素质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遵纪守法,达到工程设计工作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标准,服从岗位分配,吃苦耐劳,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四、优惠政策 1、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效益工资。 2、特殊人才待遇从优 (1)建筑专业2人:有较强的方案能力及丰富的施工图经验,年龄55岁以下,基本工资3000-5000元/月,加效益工资。 (2)电气专业1人:有较强的方案能力及丰富的施工图经验,年龄55岁以下,基本工资3000元/月,加效益工资。 五、考试和考核办法 根据我院2008年人才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订如下考试和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收到自荐材料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我院由一名主管生产的副院长任考试和考核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负责应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面试和考核。考试和考核结果,报院领导班子审定。 2、考试和考核方式 (1)面试 (2)考核基本技能 (3)合格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人事厅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为受聘人员办理编制、调动手续。 4、体检 拟聘人员需提交正规医院出具体检合格表。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时间 1、报名方式:携带本人简历、学校推荐材料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2、报名时间:2008年4月17日~2008年5月10日 3、联系人:院办公室 王璞 4、联系电话:82621281(传真) 83021309 5、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和街39号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人事科 七、本实施方案由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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