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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军 08-4-20 16:33
2008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http://rst.jl.gov.cn/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事厅


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吉人联字[2004]2号)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决定,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935名。其中:省直机关257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477名(其中:统计系统20名,药监系统19名,质监系统5人,地税系统433名);市州直机关339名;县(市、区)直机关526名;乡镇(街道)机关307名;公安机关选拔优秀毕业生29名。有关具体考录计划,以招考市州和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3年4月1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7.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8.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7年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4.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4月20日8时30分——4月28日16时30分。

  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进行报名,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6时30分,未能通过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4月21日8时30分——4月29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确认

  时间:5月4日8时30分——5月9日16时30分。

  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8日至5月24日。

  已被确认的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8日16时30分前报名,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招考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

  7.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应为本县(市、区)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两年或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或乡镇党委推荐方式进行报名。

  8.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进行最后一次报名。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9.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15:00——16:00《公安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

  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及格线另行确定),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5)。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报考公安基层职位考生考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时,省里将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于6月12日至13日组织报考同类职位考生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依据二次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由招考部门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和职位条件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其他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市州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报考市州及其以上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和报考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有关面试其他事宜,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省、市(州)组织、人事部门指定体检医院,分级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所辖机关的考生参加省里组织的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的,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按人事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和招考职位的有关要求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net)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2306(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431-85611232(省人事厅录用与职位处)。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99956000、89995606、89995607、89995608 (省干部考试录用指导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9995607(省干部考试录用指导中心)

  各招考市州和招考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各市州和部门招考简章。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事厅

2008年省直有关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今年省直有关部门计划招录公务员73名。具体招考部门、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请详见附表。

  报考公务员的其他相关事宜,请考生详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的《2008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附表一:2008年省直有关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表二:2008年省直有关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咨询电话

  二00八年四月十九日

统军 08-4-20 16:35
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公安厅

2008年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

面向社会及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决定,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面向社会及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一、招录计划

  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及基层公安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6名。其中:省公安厅机关14名;省公安厅治安拘留所3名;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10名;省公安厅为基层公安机关29名。具体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志投身公安工作;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29周岁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明显疤痕挛缩,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其它体检标准。

  (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要求。

  (六)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其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七)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3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方法和报考注意事项可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网络报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并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于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于5月18日8时30分至5月24日16时30分从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网上查询报名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请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干考中心审核(考生在长春市以外的,可将上述材料传真到省干考中心,电话:0431—89995608),同意后,可免缴其考试考务费用。

  (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时30分至23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08年4月24日下午13时30分准时到吉林省警官培训中心门前集合(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正门西侧,博硕路与长伊公路交汇处。吉林省警官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431-84543333),统一参加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体能测试项目共四项,其中有两项能达标者即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为正式通过资格审查。4月24日下午13时30分-15时30分为体能测试时间,凡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具体如下:

男子组项目
标  准

          25周岁以下
25周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2''2
≤13''1

1000米跑
≤4'05''
≤4'25''

立定跳远
≥2.2米
≥2.0米

引体向上
≥10个
≥8个



女子组项目
标  准

25周岁以下
25周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2
≤14''0

800米跑
≤4'00''
≤4'20''

立定跳远
≥1.5米
≥1.4米

仰卧起坐
≥23个(限1分钟)
≥45个(不限时)


  (三)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政策咨询电话:0431—82098138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并加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及格线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0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

  15:00——16:00《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对笔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职位招考计划数的公安基层职位,将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对这些职位于6月12日至13日进行二次网上报名,依据二次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面试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且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省公安厅机关、省公安厅治安拘留所和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体检与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1、2008年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和直属(派出)机构面向社会及基层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大学生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OO八年四月十九日

统军 08-4-20 16:58
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司法厅

2008年省司法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及省直监狱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决定,省司法厅机关、省九台劳教所、省直监狱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

  一、招录计划

  这次计划面向社会统一招录公务员144名。其中:省司法厅机关公务员7名(非人民警察);省劳教局1名,省直监狱121名,省九台劳教所15名,均为人民警察。具体招录单位、招录计划详见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职位的考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29周岁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职位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明显疤痕挛缩,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千克,符合司法部录用人民警察的其他体检标准。

  (七)服从组织分配,有志投身监狱、劳教工作。

  (八)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今年报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3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有关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网络报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时30分至23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体能测试。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08年4月24日上午8时至下午14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考生在网上下载的《资格审查登记表》(2008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持学生证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766号)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自备运动鞋、运动服等用品。体能测试结果于4月25日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布。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即为正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凡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能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并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于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成功支付考试费用。5月18日至5月24日从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咨询电话:

  省长春监狱0431-82852063;省长春铁北监狱0431—85870621;省女子监狱0431-85375051;省长春兴业监狱0431-85820832;省长春北郊监狱0431-84501301转80075;省未成年犯管教所0431-82609106;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0431—86807011;省吉林监狱0432—4881551转3021;省四平监狱0434—5469035;省公主岭监狱0434—6287281转2016;省梅河监狱0435—8216912;省延吉监狱0433—2616255转3099;省敦化监狱0433—6542217转2021;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0436—7854290;省九台劳教所0431-82513327;

  考生一般咨询向所报单位进行咨询,特殊情况可向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进行咨询。吉林省司法厅0431—82750330、82750329;吉林省监狱管理局0431—82750551。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

  15:00——16:00《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

  报考司法厅机关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不加试《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其中,报考司法厅机关非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

  招考条件中要求“能掌握、运用朝鲜族语言和文字”的考生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须用朝鲜族文字答卷。

  (二)面试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体检与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义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2008年省司法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及省直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统军 08-4-20 17:02
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08年吉林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地税局决定,省地税局直属单位和各市州地税局直属单位、县(市、区)地税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这次全省地税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445名。其中:省地税局直属单位12名,市州以下地税系统433名。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和招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2008年4月20日8时30分至28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时30分至29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后,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向省人事厅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确认

  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四)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至5月24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进行最后一次报名。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干考中心审核(考生在长春市以外的,可将上述材料传真到省干考中心,电话:0431—89995608),同意后,可免缴其考试考务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

  省地税局0431-85225067、0431-85225069;长春市地税局0431-85278028;吉林市地税局0432-2161004;四平市地税局0434-3238408;辽源市地税局0437­-3227890;通化市地税局0435-3206023;白山市地税局0439-3334403;白城市地税局0436-3685018;松原市地税局0438-2129112;延边州地税局0433-2802035;长白山地税局0433-5755006。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三部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甲级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乙级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大纲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免费下载。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5月25日。

  上午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上午10:00——12:00《申论》

  下午13:30——14:30《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

  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在及格(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由省地税局、市州地税局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和职位条件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其他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省人事部门核准。

  报考甲级职位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乙级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有关专业考试、面试具体事宜,由省地税局、市州地税局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省地税局人事部门、各市州地税局人事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人事厅确定录用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报请省人事厅同意后,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2008年吉林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统军 08-4-20 17:04
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统计局

2008年吉林省统计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决定,部分市、县(市、区)统计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这次全省统计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1名,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和招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7.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以往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今年全省统计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8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进行报名,考生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4月21日8时30分——4月29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后,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确认

  时间:5月4日8时30分——5月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8日至5月24日。已被确认的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进行最后一次报名。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省统计局0431—88905647;长春市统计局:0431-88778436;吉林市统计局0432—2048230;辽源市统计局:0437-3514853;通化市统计局0435-3916706;松原市统计局:0438-2113162;四平市统计局:0434-3266728白山市统计局0439-3225690;延边州统计局:0433-2819801。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5月25日。

  上午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下午13:30——14:30《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有关面试的方法、组织形式、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前三天,由招考部门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省人事厅会同省统计局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吉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人事厅确定录用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2008年吉林省统计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统军 08-4-20 17:09
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部分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全省部分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19名,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和招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8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时30分至4月2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省人事厅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3.缴费确认

  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4.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至5月24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进行最后一次报名。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四、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报考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

  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2.面试

  面试的形式,报考甲级职位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报考乙级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面试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前招考部门将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经复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人事部门核准。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即折算后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人选进行复核后,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政府人事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的资格。拟录人员确定后,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省人事厅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吉林地区:咨询电话0432-2570912,联系人杨学岸;

  四平地区:咨询电话0434-6186015,联系人于培良;

  通化地区:咨询电话0435-5002833,联系人宋卫国;

  松原地区:咨询电话0438-2100113,联系人裴小卉;

  白城地区:咨询电话0436-3353311,联系人宋浩;

  延边地区:咨询电话0433-2265022,联系人李虎南。

  附件:2008年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统军 08-4-20 17:11
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部分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全省质监系统部分县(市)局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名,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和招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7.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8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4月21日8时30分至4月29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后,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3.缴费确认

  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4.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至5月24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找印准考证。

  5.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进行最后一次报名。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四、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及格线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

  面试结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省人事厅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的市州局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省人事厅会同招考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在省人事厅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八、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录用人员确定后,由省级主管机关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职消其录用资格。

  九、报名咨询电话: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朱庆伟,电话:0431—8812633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梁磊,电话:0432—463003

  四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程舰飞,电话:0434—3631150



    2008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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