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xtfch |
08-4-25 20:43 |
四、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当地苏木乡镇从大学生(包括专科生和高职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2、统一办理医疗、养老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 4、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制度。 5、对录取为区内院校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二)任职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2、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报考区外院校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自治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参加自治区内成人类专升本考试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单位的,发放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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