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军 |
08-5-5 17:09 |
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有关规定,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2008年应届毕业生,特制定此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99号,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技术室、种子世界杂志社合署办公。所挂靠的黑龙江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于1997年通过了农业部双认证,是首批部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专业:仪器分析、分析化学、农学(分子生物学)。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毕业的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内(计算截止报名日);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 (四)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志于投身种子事业发展。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99号(150008)或电子邮件发送xiaoV2000@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2)公开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能有效证明考生自身学识、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联系人:康忠宝(0451-82624408)、刘丽(0451-82626443)。 5、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条件全部符合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以及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取前9名进入面试。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由省农委人事处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指导。 1、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拟定。 3、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平均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和体检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考核和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农委和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五)试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纪律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做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负责实施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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