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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08:06 |
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解放区政府批准,焦作市人事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具体为:语文17人、数学16人、英语7人、政治3人、地理1人,体育2人,音乐2人,计算机2人。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政、史、地等文科可报语文专业,理、化、生等理科可报数学专业)。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学科参加笔试考生笔试成绩第一名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解放区教育局大会议室(果园路与烈士街交叉口西北角)。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明(未就业的毕业生需同时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没有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须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在职教师报名的还需提供出其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携带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单位证明各一份。 2、每人限报考一个专业。各专业报名人数不低于3:1,低于3:1者可以调整专业。 3、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08年7月26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核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7月28日(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以教师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和时事政治为主要内容。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2008年8月4日在报名点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说课形式和答辩两个环节,分专业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行为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各学科说课内容均为八年级上册教材,面试时抽取其中一节。语文、政治为人教版,数学为北师大版,英语为人教新目标,地理为湘教版,体育为人教版(全一册5、6、7章),音乐为人音版,计算机为电子音像版。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各学科拟招聘人数的1:1.2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 由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后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焦作市解放区教育系统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 2903917
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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