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乐好 |
08-5-17 13:49 |
还教育一个公平、公正的健康环境 2008年深圳市中考录取优惠措施出台: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此举一经颁布,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教育部就此作出了深入调查,并坚决纠正了这一错误行为,再次重申了关于中考,高考加分的明确性规定,可谓稳定民心之举。 “学有所教”是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一个重要民生问题,教育环境公开、公平、纯净,不仅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首先,教育环境应该公平。教育的对象是“祖国的未来”。作为教育工作者,握有公权的政府官员更有责任给孩子一个相对公平、平等的学习环境。发展经济中,我们尚且提出效率与公平兼顾,更加注重公平。在教育环境领域,更应如此。 其次,教育环境必须公正。公正、公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公正的教育环境有助于学生在这个氛围中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健康成长。 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长抓共管,多措并举,以正确政绩观为导向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发展模式。 第一,要把创立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作为一项制度性建设来落实。严格落实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令性政策。对地方特殊情况,要因地制宜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入调查取证,不能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性初衷。 第二,要以正确政绩观为导向更新发展理念,地方政府利用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人才是实事,是好事,为社会也创造了极大的物质财富,但是经济与教育挂钩,引发的社会性危害不仅破坏了招商引资带来的正效应,而且损害了政府阳光的形象。 第三,要加大社会各各界对创建落实公平、公正教育环境工作的监督。社会舆论的正确、健康引导有助于政府深刻认识工作中的失误,减少漏洞。 总之,“还教育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环境”是当前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必须首先从观念、理念这个源头抓起,紧紧抓住政绩观这个根本,努力增强各级干部在教育公平中的责任意识,使教育公平成为各级干部的自我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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