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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yx 08-5-25 23:11
《半月谈 内部版》珠江三角洲外来工生存处境扫描
珠江三角洲外来工生存处境扫描









  据权威人士估计,全国各地从事打工的人员在一亿左右。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珠江三



角洲地区,更是外来工聚集的所在。如广东东莞市,当地人口148万,外来打工者有150



万;在380万人口的深圳市,有打工者280万;在只有3万人的东莞市长安镇,聚集了17万



外地打工者。






             侵权现象触目惊心






  据广东省有关部门估计,珠江三角洲城镇的外来打工者有1000万人之多。这些外来



工从事当地生产一线最脏、最累、最苦的工作。1998年,广东国民经济总量占全国1/1



0,税收占1/7,出口创汇占40%。广东的经济发展有今天,外来打工者功不可没。






  然而,广东的外来打工者,处境却不容乐观。据广东省总工会不完全统计,自1995



年以来,全省共受理职工电话、信件投诉74万多件,处理和平息工人上访、罢工事件11



500多宗,涉及人数达一二百万人。工人权益被侵害的范围之大,人数之多,可见一斑。









  有关劳动部门曾有规定:外资企业工人的工资应高出国有、集体企业工人工资的12



0%。但实际上,许多在外企的打工者工资低于国有、集体工人的工资,不少还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保障线,有的每月工资只有100多元。






  工资低还被拖欠。据计,工会及劳动部门受理的劳资纠纷案件有80%-90%都是拖



欠工资的。1998年与1997年相比,珠海市此类案件增长一倍,广州市增长131%。拖欠时



间短者两三个月,长者半年、一年。在欠薪严重的中山市,有的外资和个体私营企业拖



欠工人工资长达两年。深圳、珠海、东莞、佛山等市的外企私企欠薪额均达两三千万元



,中山市劳动监察部门近年来为工人追回欠薪达1.19亿元,广州市劳监大队仅1998年就



追回欠薪9700多万元。至于打工者没有向工会、劳监部门申诉或申诉后并未追回的欠薪



,估计有10亿元。






  一些老板长期欠薪后逃逸,使打工仔、打工妹陷入生活困境。今年2月6日,广州市



越秀区多彩酒楼老板欠薪后携款外逃,17名身无分文饿了两天的打工仔无处安身,流落



广州火车站。






  违反《劳动法》,超时劳动、加班加点现象也十分惊人。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制衣



、皮革、玩具、电子企业,老板强调赶交货期而无休止地要求工人加班加点,有的甚至



三四个月不安排一天休息,每天强迫加班4-5小时。《劳动法》规定工人每月加班延时



不得超过36小时,而不少企业人均月加班在60、80、100小时,个别企业人均月加班140



-150小时,极少数企业甚至高达180小时,致使一些体质虚弱的员工昏倒在岗位上。去



年11月,在深圳某手袋厂打工的江西青年徐景水由于连续加班,劳累过度,吐血不治身



亡。去年12月22日,中山市三乡镇外资企业慈航玩具厂21岁的河南打工妹黄铭因日夜加



班,生病不准请假,病倒后又被厂方赶出宿舍,致使在返乡途中死亡。






  一些老板视工人生命如儿戏,无视劳动保护,工人劳动环境相当恶劣。佛山一家化



学品生产厂的女工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双手变成畸型。东莞市清溪镇一家台



商电脑机箱厂由于设备陈旧又无保护措施,工伤事故严重,许多工人的手指被机器切掉










  有关文件规定:集体住宿的工人每人住宿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而有些工人宿舍1



0平方米的房间住着20多个人。有的老板在市场专门买价低发霉的米给工人吃,有的工人



长期以菜叶下饭,三月不知肉味。






         打工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也受到践踏






  不少工厂,外有高墙和铁丝网,内有狼狗和打手,工人进去就别想出来。打工者的



身份证、暂住证、边防证等有效证件被老板非法扣留并对工人进行非法搜身。许多打工



者说,不少台湾老板限制工人的自由,连吃饭、入厕都要限定时间。还有些私企在规章



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完成生产定额不准上厕所。






  据抽样调查,1997年在外企工作被搜身工人多达10.4%。在一些韩商、台商企业,工



人被辱骂、罚跪的不胜枚举。今年4月15日,广州黄埔区怀远加工包装厂管理人员,怀疑



上夜班的60多名女工偷了卫生巾,竟强迫她们脱掉裤子接受检查。






  今年3月,在广州郊区打工的一个成姓河南青年因被怀疑偷了东西,被4名保安拖上



汽车,拉到一片树木里用木棍毒打,打昏后,竟朝成某头上撒尿,将他淋醒再打。






  4月3日,广州海珠区瑞宝乡美其制衣厂27岁的江西打工仔钟星财请假外出晚归一天



,老板命令他跪在六楼的车间里,一边辱骂,一边拳打脚踢,并喊着:“拿刀来,留下



你的一只手才能走出去!”吓得钟星财跳下楼,摔成重伤。






  去年,深圳奕达电子厂香港老板及保安人员怀疑一打工仔偷拿产品,便私设公堂,



用木板、铁棍对他轮番毒打,将其活活打死……






              权益受侵难讨公道






  工会本是工人的娘家,但在珠江三角洲不少外企老板一再拒绝建立工会,有的甚至



以撤资或将工厂迁往他地相要挟。有些外籍老板不择手段地打击热心工会工作的员工,



扬言谁提建工会就炒谁的“鱿鱼”。企业无工会,投诉无门的打工者就像一群没有娘的



孩子一样,任人欺负。






  法律的不健全和执法力度不够,常使打工者无法讨到公道。在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



犯、有关职能部门出面调解的时候,因受种种因素制约,财大气粗的老板却常常占据主



动地位,弱小无助的打工者却常处于被动地位。劳资纠纷调解协议通常是“各打五十大



板”,老板虽然给付一定赔偿,但吃亏的还是打工者。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劳动法》将劳动争议的申诉时间由国务院原先颁布的《劳动



争议处理规定》中的6个月改为60天,时间大大缩短,这对于那些没有文化、不懂法律的



打工者是不利的,他们在受到侵权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超过了申诉时限。《劳动法》



中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起诉,对劳动仲裁部门没裁决的案子,法院不予受理。此



条款既同宪法相忏,也限制或变相剥夺了劳动者的诉讼权利。






  此外,劳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也使打工者在权益受到侵犯后,很难及时讨回公道



。据调查,偌大的深圳市仅有劳动监察人员60人,广州市36人,拥有约150万打工者的东



莞市只有16人。人力如此不足,别说监督检查,就连突发事件都难以应付。






  还有,政府对企业劳动管理不到位。理论上,外来打工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



在实际操作上却被列入另册。一些地方政府和少数基层干部片面强调吸引外资,担心保



护工人权益会“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因而对外企管理抓得不紧,甚至以牺牲工人



合法权益为代价来发展外向型经济。有些干部对工人权益被侵犯的现象置若罔闻,与外



籍老板称兄道弟,对外商的一些违法行为姑息迁就,甚至偏袒。个别外籍老板自恃有当



地干部“保护”,有恃无恐地对工人的合法权益随意侵犯。






  有关专家指出,打工者权益被侵犯,导致劳资关系紧张,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



社会稳定不利。近年来,因劳资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凶杀报复案时常发生。协调劳资



关系,切实维护打工者权益实乃当务之急

hryx 08-5-25 23:11
《半月谈 内部版》珠江三角洲外来工生存处境扫描珠江三角洲外来工生存处境扫描   据权威人士估计,全国各地从事打工的人员在一亿左右。(应该在2亿左右)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珠江三 角洲地区,更是外来工聚集的所在。如广东东莞市,当地人口148万,外来打工者有150 万;(东莞市外来打工者应该超过600万才对)在380万人口的深圳市,有打工者280万;在只有3万人的东莞市长安镇,聚集了17万 外地打工者。(在900万人口的深圳市,有打工者700万;在只有3万人的东莞市长安镇,聚集了80万 外地打工者。)               侵权现象触目惊心   据广东省有关部门估计,珠江三角洲城镇的外来打工者有1000万人之多。(目前应该超过3000万)这些外来 工从事当地生产一线最脏、最累、最苦的工作。1998年,广东国民经济总量占全国1/1 0,税收占1/7,出口创汇占40%。广东的经济发展有今天,外来打工者功不可没。   然而,广东的外来打工者,处境却不容乐观。据广东省总工会不完全统计,自1995 年以来,全省共受理职工电话、信件投诉74万多件,处理和平息工人上访、罢工事件11 500多宗,涉及人数达一二百万人。工人权益被侵害的范围之大,人数之多,可见一斑。   有关劳动部门曾有规定:外资企业工人的工资应高出国有、集体企业工人工资的12 0%。但实际上,许多在外企的打工者工资低于国有、集体工人的工资,不少还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保障线,有的每月工资只有100多元。   工资低还被拖欠。据计,工会及劳动部门受理的劳资纠纷案件有80%-90%都是拖 欠工资的。1998年与1997年相比,珠海市此类案件增长一倍,广州市增长131%。拖欠时 间短者两三个月,长者半年、一年。在欠薪严重的中山市,有的外资和个体私营企业拖 欠工人工资长达两年。深圳、珠海、东莞、佛山等市的外企私企欠薪额均达两三千万元 ,中山市劳动监察部门近年来为工人追回欠薪达1.19亿元,广州市劳监大队仅1998年就 追回欠薪9700多万元。至于打工者没有向工会、劳监部门申诉或申诉后并未追回的欠薪 ,估计有10亿元。   一些老板长期欠薪后逃逸,使打工仔、打工妹陷入生活困境。今年2月6日,广州市 越秀区多彩酒楼老板欠薪后携款外逃,17名身无分文饿了两天的打工仔无处安身,流落 广州火车站。   违反《劳动法》,超时劳动、加班加点现象也十分惊人。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制衣 、皮革、玩具、电子企业,老板强调赶交货期而无休止地要求工人加班加点,有的甚至 三四个月不安排一天休息,每天强迫加班4-5小时。《劳动法》规定工人每月加班延时 不得超过36小时,而不少企业人均月加班在60、80、100小时,个别企业人均月加班140 -150小时,极少数企业甚至高达180小时,致使一些体质虚弱的员工昏倒在岗位上。去 年11月,在深圳某手袋厂打工的江西青年徐景水由于连续加班,劳累过度,吐血不治身 亡。去年12月22日,中山市三乡镇外资企业慈航玩具厂21岁的河南打工妹黄铭因日夜加 班,生病不准请假,病倒后又被厂方赶出宿舍,致使在返乡途中死亡。   一些老板视工人生命如儿戏,无视劳动保护,工人劳动环境相当恶劣。佛山一家化 学品生产厂的女工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双手变成畸型。东莞市清溪镇一家台 商电脑机箱厂由于设备陈旧又无保护措施,工伤事故严重,许多工人的手指被机器切掉 。   有关文件规定:集体住宿的工人每人住宿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而有些工人宿舍1 0平方米的房间住着20多个人。有的老板在市场专门买价低发霉的米给工人吃,有的工人 长期以菜叶下饭,三月不知肉味。          打工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也受到践踏   不少工厂,外有高墙和铁丝网,内有狼狗和打手,工人进去就别想出来。打工者的 身份证、暂住证、边防证等有效证件被老板非法扣留并对工人进行非法搜身。许多打工 者说,不少台湾老板限制工人的自由,连吃饭、入厕都要限定时间。还有些私企在规章 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完成生产定额不准上厕所。   据抽样调查,1997年在外企工作被搜身工人多达10.4%。在一些韩商、台商企业,工 人被辱骂、罚跪的不胜枚举。今年4月15日,广州黄埔区怀远加工包装厂管理人员,怀疑 上夜班的60多名女工偷了卫生巾,竟强迫她们脱掉裤子接受检查。   今年3月,在广州郊区打工的一个成姓河南青年因被怀疑偷了东西,被4名保安拖上 汽车,拉到一片树木里用木棍毒打,打昏后,竟朝成某头上撒尿,将他淋醒再打。   4月3日,广州海珠区瑞宝乡美其制衣厂27岁的江西打工仔钟星财请假外出晚归一天 ,老板命令他跪在六楼的车间里,一边辱骂,一边拳打脚踢,并喊着:“拿刀来,留下 你的一只手才能走出去!”吓得钟星财跳下楼,摔成重伤。   去年,深圳奕达电子厂香港老板及保安人员怀疑一打工仔偷拿产品,便私设公堂, 用木板、铁棍对他轮番毒打,将其活活打死……               权益受侵难讨公道   工会本是工人的娘家,但在珠江三角洲不少外企老板一再拒绝建立工会,有的甚至 以撤资或将工厂迁往他地相要挟。有些外籍老板不择手段地打击热心工会工作的员工, 扬言谁提建工会就炒谁的“鱿鱼”。企业无工会,投诉无门的打工者就像一群没有娘的 孩子一样,任人欺负。   法律的不健全和执法力度不够,常使打工者无法讨到公道。在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 犯、有关职能部门出面调解的时候,因受种种因素制约,财大气粗的老板却常常占据主 动地位,弱小无助的打工者却常处于被动地位。劳资纠纷调解协议通常是“各打五十大 板”,老板虽然给付一定赔偿,但吃亏的还是打工者。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劳动法》将劳动争议的申诉时间由国务院原先颁布的《劳动 争议处理规定》中的6个月改为60天,时间大大缩短,这对于那些没有文化、不懂法律的 打工者是不利的,他们在受到侵权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超过了申诉时限。《劳动法》 中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起诉,对劳动仲裁部门没裁决的案子,法院不予受理。此 条款既同宪法相忏,也限制或变相剥夺了劳动者的诉讼权利。   此外,劳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也使打工者在权益受到侵犯后,很难及时讨回公道 。据调查,偌大的深圳市仅有劳动监察人员60人,广州市36人,拥有约150万打工者的东 莞市只有16人。人力如此不足,别说监督检查,就连突发事件都难以应付。   还有,政府对企业劳动管理不到位。理论上,外来打工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 在实际操作上却被列入另册。一些地方政府和少数基层干部片面强调吸引外资,担心保 护工人权益会“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因而对外企管理抓得不紧,甚至以牺牲工人 合法权益为代价来发展外向型经济。有些干部对工人权益被侵犯的现象置若罔闻,与外 籍老板称兄道弟,对外商的一些违法行为姑息迁就,甚至偏袒。个别外籍老板自恃有当 地干部“保护”,有恃无恐地对工人的合法权益随意侵犯。   有关专家指出,打工者权益被侵犯,导致劳资关系紧张,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 社会稳定不利。近年来,因劳资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凶杀报复案时常发生。协调劳资 关系,切实维护打工者权益实乃当务之急。以上情况现在有所改善,但仍较严重。

童话秋天 08-5-26 00:45
谢谢分享 [s:7]

仗剑-天涯 08-5-26 01:14
排版不是很好,不过依然谢谢楼主

胜者为王 08-5-26 09:30
材料好,但不适合做申论文章

61288014 08-5-26 09:43
内容不是太适合做申论的材料,没有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公务委员 08-5-26 21:47
这样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呢!我省(云南)2002年省考已经考过这样的题,但是现在问题依然触目惊心,谁来作主???????? [s:8]

公务委员 08-5-26 21:49
但愿在这论坛上的同学,考上了公务员后不要那么早脱变了,也正直为下层人民弱势群体做点实事@! [s:3]

hryx 08-5-31 11:18
申论版好象没有行测那么火

yyqz509 08-6-10 14:57
谢谢分享

hryx 08-6-15 15:50
没人顶自己顶 [s:4]

lunmi 08-6-15 20:59
谢谢 学习了

velis660 08-6-15 21:03
为了生存啊

ajieop 08-7-19 17:58
[s:8]

wise08 08-7-19 20:50
谢谢楼主分享了 [s:7]

willsee 08-7-21 15:25
谢谢楼主分享

crystalwl 08-7-21 15:59
辛苦辛苦

十年ヤ 08-7-30 10:00
这样的问题 怎么写?

象雾象风 08-7-30 10:26
今年湖南的公务员考试的申论跟其相差不多
只是主要是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

xiao_lan 08-8-4 15:18
只有材料?

wubolina 08-8-5 11:24
顶起!!

second暖 08-8-5 11:33
好象不是很适合当申论材料,不好出问题,有点太宰了!

印象. 08-8-5 11:42
支持一下··· [s:7]

feiya99 08-8-6 10:20
材料不错

陈潇潇 08-8-7 09:34
有没有关于这个问题的申论范文 [s:3]

王俊杰 08-8-7 11:53
谢谢楼主了,辛苦了

x25045 08-8-7 12:55
太黑暗了

鹏2028 08-8-7 13:01
有点内容…

大肯肯 08-8-7 13:43
感谢楼主分享 [s:5]  [s:2]

xj037 08-9-1 14:38
先顶一个 [s:7]

zqsqf 08-9-1 15:13
楼主不要太无聊了。整理一下格式吧。

韩易风 08-9-1 15:31
应该不会考这个的

幽谷百合1 08-9-5 17:45
打工者的生活苦,
只有自己强了
就不怕人欺负

sherryzh 08-9-11 17:18
Quote:
引用第4楼胜者为王于08-5-26 09:30发表的  :
材料好,但不适合做申论文章

湖北今年考的就是劳资纠纷……

有晴天 08-9-21 23:06
谢谢分享!

09ngwy 08-10-8 15:20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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