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an |
08-6-4 21:44 |
多管齐下治“油荒”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石油体制的形成大体经过了四个阶段,并逐渐走向成熟。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石油行业仍属于不完全竞争,受国际油价的冲击等因素影响,油价的不断上涨,使老百姓难以承受,石油行业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与社会的发展不协调。因此,必须治理“油荒”, “油荒”的根本原因在于石油行业的垄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及石油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因此治理“油荒”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多措并举治理石油行业的垄断局面。 第一,继续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油荒”的关键在于政府的介入导致行业垄断局面。加快行业体制改革最根本的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逐步放松市场准入,打破垄断,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从市场准入来说,应形成中海油,中石化集团和其他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并存的良好态势,市场主体多元化,包括贸易权在内都应该逐渐放开。政府减少对市场价格的干预,减少政府在石油行业中的审批项目。 第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政府应该将对行业的管制转为监管服务,应该把监管的力量主要用在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上,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走私、串通涨价、地方市场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石油行业市场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竞争的局面,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第三,完善定价机制。“油荒”源于“价格管制”, 现在国内的竞争状况和国际上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首先,我国的油价还不能完全放开,但一定要争取与国际石油定价机制接轨;其次,政府应放开对油价的管制,鼓励民办石油企业,促进价格在市场竞争中逐步走向合理;再次,由于石油产品的特殊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仅有经济目标,也要承担一定社会责任;最后,石油是不可再生资源,政府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促进形成鼓励节能价格机制。 第四,尽快出台《反垄断法》。我国应当加快反垄断立法进程目前国外如美国、日本等国在反垄断方面立法已经比较成熟,我国在立法时可以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行业监管,对寡头垄断的约束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规制石油市场上的垄断行为,维护石油市场竞争秩序。 总之,石油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通过立法、执法、企业的积极参与,我国的“油荒”局面能够逐步好转,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建立一种人民能够普遍接受,又能反映全社会节能环保理念,还能与国际接轨的价格体制机制,使我国石油行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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