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f2008 |
08-6-5 20:18 |
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招聘警犬训导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招聘计划为40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4、从事过警犬训导、兽医工作的复转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7日一一9日在道里区端街26号,哈尔滨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报名。 四、报名携带材料:本人户口、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五、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后,按照拟聘用职位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六、面试: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照笔试和面试1:1的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政审:拟聘用人员需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如体检、政审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过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定一次,月薪人民币1500元(不含“三险”)。
联系电话:87661756 87661496
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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