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ban2006 |
08-6-12 08:42 |
08年国考申论第三题参考范文--- 认真看了申论一定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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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Re:08年国考申论第三题参考范文--- 认真看了申论一定有提高 好文章.这个是指定的题目,考过的人都知道.而且对策不应该太过具体.本身就是个大范围. 谢谢支持,LZ有眼光,没有考试过的请认真看过题目再发表议论,千万不要误导广大考生 人与自然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旗帜鲜明的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这是我党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提出的又一执政新理念。生态文明讲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要保持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统一。 而现实中人们往往会对“人与自然”的问题认识不够,不到位。以我国西南地区的怒江水电资源开发为例,怒江水能资源丰富,如果对这些水电资源进行充分有效地开发,不仅可以给当地群众增加40多万个长期就业机会,而且还会帮助当地的建材、交通等第二、三产业的实现新的突破,促进群众致富、财政增收。但同时,开发怒江将使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被称之为“物种基因库”、“活的博物馆”的该地域物质与非物质资源遭到破坏。 因此,对待怒江水电资源开发问题形成了两种认识。一是“唯开发论”。支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我国用电负荷比较集中的东部省市火电项目四处开花,大量利用煤炭发电,对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隐患。而水电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在怒江地区开发水电,将使电力成为地方新兴的支柱产业,由此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将远远超过电力行业本身。怒江地区可供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十分有限,该地区生存条件的恶劣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水电开发至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实现的对怒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途径。只有开发怒江才能有资金进行生态移民,也才有可能使植被不再被当地百姓出于生存需要而破坏。二是“唯保护论”。也就是反对怒江水电开发。有关统计数字指出,全国1600万水库移民现在仍有1000万人生活在贫困当中。据此反对者担心怒江建坝并不一定就能如官员所说的那样,能很好的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其次,怒江地区是多民族居住区,他们有各自的生活方式,让他们搬迁,他们自己未必愿意,更有可能的是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丢失和破坏。 事实上,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论凸显了“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的问题。对此,我们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要在开发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做好科学规划,在生态脆弱区,要严格控制开发,建立以保护生态功能为主的政绩考核标准;在适合开发的地区,做好地质论证工作,防患于未然,做到稳妥有序开发。同时应该加强立法,保护怒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防止过度开发,人为破坏。成立专门的河域管理部门,通过植树造林等措施,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吸收多方投资,以水电工程带动怒江流域农、林、渔、旅游等行业的全面发展,从而彻底改变怒江地区的贫困落后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 正如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讲的,我们一定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从而建设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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