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军 |
08-6-14 13:32 |
为大冬会补充警力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进行复议(复测)的通知
关于对5月26日为大冬会补充警力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进行复议(复测)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为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补充警力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黑人发[2008]23号)文件规定,5月26日省公安厅组织考生进行了体能测评工作。部分考生体能测评未合格。根据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对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进行一次复议(复测),复测成绩为最终成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复测于2008年6月15日上午9时在哈尔滨体育学院室内田径馆举行。
二、参测人员
5月26日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均可参加复测。
三、相关要求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及本人申请复议(复测)的申请材料。复测只进行1000米跑项目,标准与5月26日体能测评标准相同。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公安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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