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fiwang |
08-6-23 17:12 |
本人写的一篇申论:请大家狠批!
加强药品监督,保障人民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逐渐开放,药品市场也更加的旺盛,但是在药品市场繁荣的背后,却是药害事件高频率的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安全。 药害事件的发生,是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内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以至于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杀菌,灭毒。商家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良知,继续将有问题的药品投放市场。然而作为保障药品安全的药品监督部门却因职能的缺位,致使有问题的药品在得以在市场上流通,使得药品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严重背离了作为药品监督主体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药害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药品生产不达标,在流通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不合理等一系列原因综合造成的,那么我们该怎样让频繁发生的事件彻底得到解决呢?本人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法规制度,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生产企业作为药品生产受益的主体,理应肩负起不良反应监测的责任,而目前在我国,药品不良监测上报的主体却是医疗机构,这与法律对其约束力相悖,因此我们应制定更加完善的制度或法规,强化企业责任,切实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对于一些发生药品生产不良企业,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大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如果说生产不良药品的生产企业是药害发生的“始作俑者”,那么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能的缺位可以说是药害事件发生的“帮凶”。目前我国发生的药害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药品监管不力而造成的,我们的监督部门存在一些共性,重审批,清监管,使得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在市场上得以流通。我们应提高我们的监管意识,对药品进行全程有效的监督,对于在监督过程中发生问题的企业要责令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力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或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确保药品监督全程有效的进行。 (3)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目前在我国,由于公众用药安全意识的缺乏,因安全用药意识缺乏的“药害”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可以通过媒体,医疗机构等大力宣传用要的安全性,提倡合理用药,健康用药。可以制作一些安全用药的公益广告在电视媒体上播放,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安全用药海报,为全面安全用药宣传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生命还在继续,我们必须认识到药品监督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因此我们要层层把关,步步完善,时刻牢记以人为本的理念,确保药品的安全,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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