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div |
08-6-25 23:18 |
2008年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150名交通协警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会议纪要》[2008]19-2号精神,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交通协警150名。现将有关招录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录岗位:交通协警(150名) 职位编号:w0512
二、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男性、18-30周岁(1978年6月20日后至1990年6月20日前出生)、厦门户籍。
(二)文化程度: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左右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肝功能正常,HbsAg呈阴性,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
(四)政审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各种处分处罚以上处理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五)特殊技能(如计算机、车辆驾驶)或岗位需要专业知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警校毕业生、原交通协管员、高考落第生及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上网下载交通协警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chenyun@xmrc.com.cn(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岗位及编号)。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6月27日。报考人员以收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手机短信确认信为网上报名成功。
特别提醒:请认真填好手机号码!
(2)现场确认。收到确认信的应聘者请根据确认信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报名确认,没有到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交通协警报名表(从附件下载),报名表上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本市户口簿、技能证书及证明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二)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时间。
(四)组织体检:经面试、体能测试、笔试合格后,组织体检。
(五)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支队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经短期培训方能上岗使用。
四、用工形式
(一)用工形式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劳务派遣,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两个月),享受社保、医保及假期等福利待遇;
(二)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待遇统一发放;
(附件)交通协警报名表下载
给没有工作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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