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月清清 |
08-6-26 13:05 |
首先申明,我不是版主,我是稽查,删你的贴是因为你的帖子违反了论坛的规矩。如果大家都在论坛上发帖找女朋友,这个还是公考论坛吗?是不是要改名叫“玫瑰之约”呢??公道自在人心,我向来是对于Q友很友好,删贴也必短信说明理由。无规矩不成方圆,你如果对我有意见可以去管理员处投诉。 十、如果你对斑竹或者稽查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站内短信的方式与其交流,或者直接向管理员投诉,详情请看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268768.html,版块内的质疑贴一律不通知扣分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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