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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 18:48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聘辅导员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3-4名。一、 基本条件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和原则性强,气质形象好,热心学生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相当水平)。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身高:男、1.68M、女1.55M以上。3、所学专业与我院开设专业相近或教育、心理、法律、艺术等专业者优先录用。4、中共党员优先。5、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二、 聘用方式及待遇1、本次聘用人员聘期壹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聘期期满经学院考核合格者且工作需要可续聘。2、聘用待遇见《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条例》三、 聘用工作程序1、应聘者个人申请,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交验相关证件;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应聘者进行考评;3、考评合格者进行体检;4、体检合格者签约上岗。 欲应聘者请于2008年7月12日前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1寸或2寸)到本院人事处报名(不收报名费),面试(含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633933(人事处)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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