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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2 17:44 |
2008年5月泸州市属事业单位公招综合成绩排名及相关问题的公告
| 关于公布2008年5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相关问题的公告 | | | 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现已结束。按照公开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综合成绩排名予以公告,并就相关问题给以明确。 一、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名单附后。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递补参加体检及考核。由于缺考、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某职位实际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高于市属事业单位各职位面试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本次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平均成绩为82.217分。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报经主考机关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报经主考机关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泸州人事在线(http://www.lzrsj.net)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样本附后)。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六、时限:体检、考核及公示工作应在2008年7月底前完成。 附:1.综合成绩及排名 2.公示样本
泸州市人事局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2
××局 关于××(事业单位)拟聘用××同志的公示 根据《泸州市××年××月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程序,我局××(事业单位)拟聘用××同志。现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科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
××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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