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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7 17:18 |
重磅消息!2008年来宾市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2008年来宾市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简 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推荐10名副处级、20名正科级、4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为此,特制定本简章: 一、推荐名额和职位要求 (一)副处级领导职位10个。县(市、区)党政副处级领导职位6个,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位4个。 (二)正科级领导职位20个。 1、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位15个。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各3个,合山市1个,金秀县2个。 2、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位5个。 (1)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主任职位。熟悉和掌握中央有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经验。 (2)团市委城乡青年工作部部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群团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共青团组织建设理论知识和相关实践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3)市妇联宣传部部长职位。熟悉和掌握妇女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新闻宣传工作实践经验,文字功底比较扎实。 (4)市文化局艺术科科长职位。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文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熟悉艺术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5)迁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招商科科长职位。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招商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3、乡镇副科级领导职位40个。兴宾区12个,忻城县、金秀县各7个,象州县、武宣县各6个,合山市2个。 二、推荐范围、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推荐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三)任职资格。 1、副处级领导职位任职资格。担任正科级(或者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或者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正科级领导职位任职资格。担任副科级(或者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任科员(或者相当于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报考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主任、乡镇正科级领导职位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 3、副科级领导职位任职资格。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具有大学以上学历;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 三、公开推荐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由市、县(市、区)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推办”、县<市、区>“公推办”)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印发公开推荐《简章》。 2、公开推荐。公开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应征得本人同意。组织推荐的,由各县(市、区)党委、华侨投资区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公开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并按材料报送办法将有关材料分别报市“公推办”、市直单位“公推办”、县(市、区)“公推办”。群众推荐他人和个人自荐参加公开推荐的,直接将有关材料报相关的“公推办”。 每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为一个职位的任职人选。 公开推荐所需材料:(1)《2008年来宾市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空表可从来宾党建网上下载);(2)被推荐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审核盖章);(3)被推荐者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材料报送办法:(1)参与副处级领导职位公开推荐的材料报市“公推办”,参与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位公开推荐的材料报相应的市直单位“公推办”,其他科级领导职位公开推荐的材料报各县(市、区)“公推办”;(2)市直各单位参与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公开推荐的材料也可报市“公推办”,由市“公推办”转各县(市、区)“公推办”;(3)各县(市、区)参与不是本县(市、区)职位公开推荐的材料也可报本县(市、区)“公推办”,由该县(市、区)“公推办”分别转市“公推办”和相应的市直单位“公推办”。 3、资格审查。由市、市直单位、县(市、区)“公推办”分别对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本单位正科级领导职位、本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4、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县(市、区)“公推办”分别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面试均由市“公推办”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出题。科级领导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不足5人的职位则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县(市、区)“公推办”分别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每一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7、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依照有关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任用初步意见,提交地方党委常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如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8、办理任职手续。地方党委常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后,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开推荐任用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命,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不胜任者不保留试用期待遇,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时间:2008年7月7日。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8日至7月17日。 3、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7月18日。 4、笔试、面试时间:2008年8月上旬。 5、组织考察时间:2008年8月中旬。 五、有关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市“公推办”、市直单位“公推办”、县(市、区)“公推办”联系。 来宾市“公推办”办公地点:来宾市行政中心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人:韦绍壮、陶 晟;联系电话:0772-4278080、4278062;传真:0772-4278059;邮编:546100。 市委组织部“公推办”办公地点:来宾市行政中心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人:覃燕由;联系电话:0772-4278058;传真:0772-4278059;邮编:546100。 团市委“公推办”办公地点:来宾市行政中心团市委组织宣传部。联系人:龙万书;联系电话:0772-4278695;传真:0772-4278697;邮编:546100。 市妇联“公推办”办公地点:来宾市行政中心市妇联办公室。联系人:卓声画;联系电话:0772-4272729;传真:0772-4278571;邮编:546100。 市文化局“公推办”办公地点:来宾市行政中心市文化局办公室。联系人:江祖参;联系电话:0772-4228195;传真:0772-4228195;邮编:546100。 迁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公推办”办公地点:迁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兴宾区迁江镇)。联系人:莫仁良;联系电话:13907821559;传真:0772-4913607;邮编:546100。 兴宾区“公推办”办公地点:兴宾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人:熊绍东;联系电话:0772-4216258;传真:0772-4212244;邮编:546100。 合山市“公推办”办公地点:合山市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人:陈莉莉;联系电话:0772-8917066;传真:0772-8912356;邮编:546500。 忻城县“公推办”办公地点:忻城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人:石兰康;联系电话:0772-5512702;传真:0772-5519573;邮编:546200。 象州县“公推办”办公地点:象州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人:黄 滔、叶海云;联系电话:0772-6436630;传真:0772-4362291;邮编:545800。 武宣县“公推办”办公地点:武宣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人:郑 王乐;联系电话:0772-5226648;传真:0772-5213547;邮编:545900。 金秀县“公推办”办公地点:金秀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人:李昌才;联系电话:0772-6218375;传真:0772-6212127;邮编:545700。
来宾市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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