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gz997266 |
08-7-16 11:40 |
农村信用合作社面试资料
摘要: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支撑力量。然而目前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管理体制、产权模式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作用,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应该注意制定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明确农村信用社管理主体,采取多种产权模式,加大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力度,只有这样,农村信用社才能真正推进新农村经济建设。 关键字:农村信用社 利率机制 产权 党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命题, 并将其提到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战略高度; 在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 党中央又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员令, 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在政策制度的强力托举下,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必将迎来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农村信用社也将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政策的倾斜、制度环境的改变, 正在让曾经匮乏的农村经济和贫瘠的“三农”土壤变得富有潜力和吸引力。在现实中, 围绕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已经悄然展开, 新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与多元竞争格局即将形成, 机遇来临的同时, 也面临市场竞争的严峻挑战。 一、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面临的困难 (一)、自身问题 1、利率问题。(1)利率定价机制不合理。传统经济学认为,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下,利率是由供求双方所决定的。但是在现阶段,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权集中于各联社,由联社进行利率政策调整,制定统一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管理办法。然而,我国各个地区发展差异大,即使是一个省份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很悬殊,各类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采取“一刀切”,未能充分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利率定价严重不合理。(2)利率定价方式过于简单。农村信用联社贷款浮动利率只是简单地按贷款对象进行固定的利率浮动。目前,农村信用社没有比较完善的利率定价方式。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但是却没有为“三农”发展提供优惠利率,没有根据贷款风险、借款人信用情况等主客观因素实行有差别的浮动利率。(3)利率偏高降低了农业生产的利润。放宽利率限制后, 由于农村信用社自身的资本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从自身的经营需要出发,对贷款利率基本上是一浮到顶,1年期贷款利率达到10%甚至更高,和民间借贷利率相当。农业生产的利润率本来就低,却让农民承受比一般贷款利率高得多的利率压力,肯定将农业的利润率挤压得更薄。这种高利率的贷款与收益较低的农业生产收益相矛盾,增加了农民的利息支出,阻碍了新农村经济建设进程,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根本无从谈起。 2、管理体制问题 (1)管理主体不明确。首先,人民银行既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监督,又负责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指导协调,甚至包括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命,这种一身二职的行为,存在诸多弊端,人民银行监管出现错位和越位。其次,目前主要由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但是省联社同时又左右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和人事。使得联社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是“名不正,言不顺”,往往在管理中出现一些“漏洞”。 (2)民主管理名不符实。按照“谁出资、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社员代表大会原本作为农村信用社最高的权力机构。但是,绝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三会”组织形同虚设,职能作用发挥流于形式,使得职责本应十分清楚的“三会”在运作中职能混淆重叠,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之间难以相互制衡。社员代表大会虽然每年召开一次,但是社员普遍没有参与的积极性,社员代表大会形同虚设,主要经营决策权还是掌握在农村信用社主任身上,民主管理流于形式。(3)外部干预严重。当前,农村信用社在日常管理和具体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各种外部干预依然严重,特别是现阶段农村信用社交给省级政府管理,政府成为农村信用社主要管理机构,然而政府毕竟不是专业管理部门,缺乏管理经验也缺乏管理的高级人才。农村信用社严重外部干预状况,影响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经济的发展。 3、产权问题。(1)产权不清。农村信用社是由广大农民、乡镇个体、私营企业入股组成的,但是农村信用社到底是谁的并未真正的落实。社员不能对农村信用社产权进行保护,也不能对产权是否让渡、让渡给谁进行决策,全体社员对于他们出资组建的农村信用社只是名义上的产权归属关系。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最终结果就是利益主体多元化,但是农村信用社产权主体缺位,谈不上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物力和财力支持。(2)合作制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以合作制为核心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不仅没有带来效率的提高,相反却带来了效率的降低。重要决策难免仍是行长们说了算,再加上省联社的行业管理往往“越位”,股东大会形同虚设。从1996年起,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每况愈下,连续几年都出现了较大亏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农村信用社全盘实行合作制并不合适。 (二)、外部挑战 1、农业银行已经重返农村市场。农业银行已经确立了打造具有县域金融特色的全国最大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农业银行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信贷扶贫等, 主要瞄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域优质中小企业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等“三农”效益增长点, 积极培植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广、赢利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用记录良的县域中小企业优良客户, 重点支持专业市场拉动型、原料基地启动型、“公司 +农户”专业大户带动型项目。而这些都是信用社积极公关的优质客户, 也是信用社经营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随着农行经营的目光转向农村市场最优质客户资源,将不可避免地与信用社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 2、政策性银行已经开始转型。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都已牵手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初就提出了向农业开发性金融战略性调整的目标, 将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大项目、大企业。国家开发银行也开始涉足过去未曾关注过的农村金融市场, 提出要大力支持能、运、材、农、林、水的建设和中小企业“、三农”等社会领域的发展。两者都将以利率低、额度大、期限长的优势, 争夺农村信用社的县域黄金客户。 3、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正式挂牌。邮政储蓄机构是在乡镇以下信用社的主要竞争对手, 信用社的全部存款业务邮政储蓄都可办理, 但通存通兑、异地结算、跨境业务、ATM机等远不如邮政储蓄, 现在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正式成立, 面向城乡开办全面的银行业务, 是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市场上面临的一个强劲的对手。 4、 民间金融组织兴起。村镇银行、民间合会、资金互助组织以及一些地方民间资本组织也正在积极运作组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并且已在陕西、四川、贵州、山西等省农村试点, 这种以“只贷不存”为主要特征的小额信贷组织在农村正式起步, 如果试点成功全国推广, 将成为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的有力竞争对手。 二、应对措施 信用社要及早采取对策, 抓住国家支持改革的有利时机, 按照现代商业金融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 更多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制定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明确农村信用社管理主体,采取多种产权模式,加大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力度,全面开拓业务领域, 开发符合市场需求新品种, 不断打造自身特色服务品牌, 靠完善和创新来保持自己的优势, 以巩固农村金融的主导地位, 积极应对今后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的局面 1、完善定价机制。农村信用社应灵活运用贷款利率的浮动政策,在确定利率浮动水平时,既要考虑增加自身的经营效益,也应考虑当地的农业发展状况和水平,对贷款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区别对待,合理确定贷款的利率浮动水平。(1)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存款利率定价应该根据货币市场利率、当地竞争状况和自身不同时期的需求确定。贷款利率则应充分考虑县域内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不能“一浮到顶”。可以考虑实行基础利率加风险溢价的模式,也就是说首先以对资信较好的客户发放的短期营运资金贷款的最低利率作为基础利率,再综合考虑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状况、项目前景等因素确定一个风险溢价,用基础利率加上溢价来确定贷款利率。(2)优化利率定价方式。首先,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利率浮动区间,增强利率的弹性,在区间范围内由农村信用社根据所服务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利率,允许利率自由浮动。其次,要根据贷款种类细分贷款利率。要改变当前农村信用社利率细化不够、“一刀切”的现状,通过细化贷款对象、品种、细分市场份额,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作用,实现信贷资金期限、成本、效益的结合。实行如此的差别利率,具体地说可以按客户的信用等级定价,对于信用等级比较高的贷款户,实行优惠利率;对无故拖欠贷款本息的贷款户,则应加大利率上浮幅度,实行惩罚性的信贷制裁;同时也要按贷款期限长短定价,对短期贷款的利率上浮幅度要小于中长期贷款 (3)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力度。目前,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仍然比较薄弱,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但是农村信用社自身规模小、人员素质不高、创新能力低和盈利能力也不强。因此,国家应该给予农村信用社一定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对于农村信用社效益损害。国家要明确政策思路,尽快落实纳税人应当享有的优惠权利。可以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适当降低营业税税率、对农户优惠贷款利息实行补贴、减免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允许农村信用社适当提高坏账准备等,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支农的积极性。 2、理顺管理体制。(1)明确管理主体。农民要致富、农村经济要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农村信用社又是连接农村和农民的纽带,是特殊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对支持地方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农村信用社本身规模比较小,并且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科学、产权制度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它的改革和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由省政府管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模式,也是农村信用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选择。省级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其在全省范围内的资金协调能力,防止资金外流,确保本省支农资金用于本省农村,建立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增强支农力度。从而使新农村经济建设各种资金得以更快更好解决。然而农村信用社交给省政府管理只能是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时期的一个过渡阶段,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才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最终选择。只有这样,农村信用社改革才能真正的为新农村经济建设贡献力量。(2)政府正确定位,减少外部干预。省政府在履行其管理职责过程中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策原则。正确定位省级政府在农村信用社管理中职能,关键是要做到:一是严格按照”政企分开”的政府职能改革,实施宏观的、间接的管理,减少行政干预,促使其稳健经营。二是到位却不越位。省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要到位,要放手让农村信用社自己干。(3)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一是明确现阶段将农村信用社交由省政府负责是最好的选择。在农村信用社尚未真正转变为“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需要省政府运用手中掌握权限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要完善“三会”制度。广大社员充分利用自己权利参与农村信用社管理中,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对涉及农村信用社改革、高管人员管理等重大问题交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其经营情况应向社会公布,设立专门机构对社员的质疑做出报告说明。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之间也要相互制衡,职责明确,提高经营管理透明度,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作用。 3、理性选择产权制度。(1)合作制不能全盘否定。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应该避免两个极端:一是不顾客观实际,用“合作制”原则强加给它一套“法人治理结构”;二是不顾经济发展阶段性,盲目地进行股份制改革。自1996年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改革后,很多人否定合作制的产权模式。但是改革后农户所得的贷款明显呈上升趋势。所以,尽管没有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己的银行,但是情况毕竟比改革前有所好转。因此,断然否定农村信用社改革合作制方向,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科学合理。在经济不发达地方,成立合作社可以较好地为农民、农村、农业服务。(2)产权制度形式应该多样化。由于历史、地理和人文种种主客观因素,我国各个地区农村经济建设情况不同,特别是东西部农村发展更是悬殊,因此不能片面认为合作制合适或者是股份制合适。当地农村信用社究竟选择什么样的改革模式,一定要实事求是地结合农村信用社自身情况和当地经济状况而定,农村信用社制度创新,不存在“最优模式”,不同模式各有优缺点。不能搞全国“一刀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种模式,即使在一个地区,也可以多种模式同时并存。关键是要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制度创新道路。(3)理性选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对农民原有积累少、农业基础薄弱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可先改革为政策性金融,待经济发展,条件成熟时才进行股份制改革。对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可以改组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但是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不能变。这就需要农村信用社坚持其服务于“三农”定位,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以防止其离农倾向。 4、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业务创新。在支农服务上, 简化贷款手续, 完善小额信贷机制(包括放宽贷款利率限制)的基础上, 继续广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这两个金融产品; 逐步扩大“一证通”贷款推广面, 在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的同时,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创新信贷品种; 紧紧围绕农田水利, 以及农村公路、桥梁、电网、沼气、通信、良种培育、技术推广等基础建设, 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金融供给, 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多方面的金融需求。 5、建立健全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贷款抵押担保机制, 完善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框架。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 实施多种担保办法, 探索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 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担保机构并存。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应扶持设立农业担保机构, 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6、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养业的风险特点决定了有许多领域需要依赖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 也有许多领域可以推行商业性农业保险。应建立一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相结合的格局, 选择部分产品率先试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体系, 甚至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参考文献: [1] 王博. 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的几点思考[J]. 金融经济, 2007,(02) . [2] 周舜年.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新农村经济建设探讨[J].经济问题,2007,(10) [3] 刘宝清.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 大庆社会科学,2007(10) [4] 朱哲.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模式[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1) [5] 杨希泽,谢设清,刘春生. 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问题研究[J]. 金融理论与实践 , 2007,(03) . ( 安徽省枞阳县信用联社 汤沟信用社 ,安徽 枞阳 汤沟246716;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具体为:1,自我介绍 2,为什么报考信合 3,是否愿意长期留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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