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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81033 08-7-22 18:16
希望看了后对你有用
来论坛不久,发现了这里的人比较热情,而且掐架的事情发生得也少,这是在我所逛的坛子中很难见的。本人是个特喜欢潜水的人,但我想我几年回的贴都不如这一个月多,因为我喜欢坛子里谦和有理的氛围,喜欢大家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做法。很想为这个使我进步的坛子回馈点什么,希望能帮到需要的人。
主要谈谈行测复习中个人觉得比较重要的地方和技巧(只是个人意见,不赞同请别骂人)
1、数字推理题。从题量看,只有5道题。其实我认为花整天整天的时间练习这个相当浪费,因为分值太少,在把握了数字推理最重要和常见的几条规律后,一般人都能做起3道,你想想,为了剩下那两道(不知分值有没有2分哦),花费了N多时间,只提高1-2分,值吗,还有个问题,现在做的起很难的,不一定考试也做的出,这都需要状态。平时坛子里最多的就是数推,面对几个数字想上十分钟的人肯定有吧,想出来又怎么样呢,1分钟没作出就是输家。当然,如果你对数字题非常拿手,那除外。

2.数学运算题。十道题,至少先放掉三道(强人除外)。这也是我的弱项,估计要我全部做完,要花30分钟个,要是考试这么干完都完了。除非有很好的基础和智慧,我不认为一般人能在个把月突飞猛进,但这部分却不能放弃。找出历年中真题中出现的相同知识点的题,总结规律,运用规律,最常见的相信大家都知道,无非就是什么最小公倍数问题、追及问题(时钟追及和路程追及)、青蛙跳井问题、工程问题、容斥原理、牛吃草问题、抽屉原理等等不赘。常见的肯定要把握住,没有聪明的头脑,我可以多走几条路,然后确定最近的,避免我下次走弯路。所以,借鉴经验很重要,一道题,自己做一遍,在看看别人怎么做,我们思考的出发点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哪种更省时,或者说你更拿手用哪种方法。论坛里有很多数算题方面的经验贴,非常宝贵。我十分欣赏有个男生说的:有的人做真题看到的是相同的表象,有的人做真题看到的是相同的本质。

3、图形题。这种题的提高我个人认为做题不如看题,多多见识各种角度出发的图形题,遇到已见过的相同思考方向的马上跳过,看下一道,将自己没有见过的规律记在小便条上,空闲时间看看,反正我是这么做的,提高很快。对了,那个“橡皮”方法赞一个

4、排序题。这是最简单的,第一步,找开头或结尾,排除部分选项,能直接选上的当然就不用再验证了。未排除完则走第二步,找相邻的两步,再排除。所有选项都看的情况一般只用于你没太大把握的。

5、逻辑题。相信大家很头疼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和充要条件的区分。个人也觉得那些专业术语看着烦啊,那我为什么还要看,不适合我的我自己找规律啊。
(1)充分条件,充分充分,就是说有了这个条件,对结果更加有利,那么没了它,结果不一定就会崩塌。还是举例吧:有了这束花,房间看起了更漂亮了;但是没了它,房间可能会缺失一点美,但不会妨碍大局;房间不漂亮了,也不一定就是因为没有花。你可以把它概述成一场情人间的吵架:“有你在我活得很开心,没了你我也死不了,我死了也不是因为你。”现在我们用专业语言看就是:充分条件一般喜欢用“如果…….就”作标志,肯前就肯后,否前不能否后,否后也不能否前。把握到底是什么是充分条件比去强记肯前肯后什么的要容易的多。
(2)必要条件,必要必要,就是这个条件是结果必需的,不可缺少的,没了它,无法有这个结果。之前我在一个贴子也举过这个例子:只有有水,金鱼才会活。没有水,金鱼不会活,但金鱼没有活,不一定是没有水,也许是我把它掐死了。专业术语的概括:必要条件以“只有…….才”为标志,肯前就肯后,否前就否后,但否后不一定否前。考试中遇到复杂的必要条件题目,马上转化成生活中常见易懂的例子,类推萨
(3)充要条件。充要充要,又充分又必要,就是这个条件既支持结果,又是它必需的。这种情况一般都出现在经过严格验证后的定理啊公式上面,比如:1必须且只能加上2才等于3,这个2就是充要条件,因为除了它不可能再有其他数能得到结果,这个结果也不可能是1加上其他的数得出来,神经概括:没了你我活不下去。看专业表达:已“有且只有”为标志,肯前就肯后,否前就否后,否后就否前。也就是说,只有在充要条件命题中,才能使用逆否命题,因为它和原命题是想通的。

6、语言题。之前有个“十不看”的帖子,很强大,说白了就是要抓主题句和怎么辨别主题句,在此不赘。说说怎么识别答案:有绝对性语气的淘汰,有主观臆断的淘汰,有以偏概全的淘汰,有风马牛不相及的淘汰(哪怕它本身有理),恩,好像淘汰得差不多了哦。

7、资析题。还没总结好,等我练习几套来。

8、法律题。很多非法学专业的朋友头疼这个,不过也不用太担心了,就公考而言,不会考得很深,多是常见知识点。下面说说我经常在论坛里碰见的提问率最高的知识点
(1)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区分:未完成形态包括:预备(实行犯罪前的准备工作)、中止(实行犯罪前或犯罪中的主观停止)、未遂(实施犯罪中的客观被动停止)。还是举例吧:
金莲和西门共同策划毒死大郎,她们就要先准备毒药,这个过程就叫犯罪预备。
如果在放毒之前金莲心软放弃了,这个就叫预备阶段的中止
如果放毒之前她被武松发现了,这个也叫犯罪预备
如果放毒后她心软把毒撤走,这个叫实行阶段的中止
如果放毒后被人发现倒掉毒药或者大郎没喝,这个就叫未隧
如果放毒杀人这个行为只有金莲一个人实施,西门一样要既隧,哪怕他不是亲自下毒的那个人,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
所以:我们能得出的结论就是,预备阶段可能有中止和预备两种形态,实行阶段可能有中止和未隧两种形态,中止在预备和实行阶段都可能出现,预备只能在预备阶段出现,未隧只能在实行阶段出现。
(2)交通肇事罪的甄别:
时空范围(交通运输活动中)
主体要件(16岁以上自然人)
主观方面(过失)
客观方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严重的后果)
要甚么样的严重后果呢:一般情况下需要1人死或3人伤或30万损失。但不要忘了有特殊情形,大家需要参照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重伤一人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酒后、吸毒后驾车;无驾照驾车;明知车况不良;明知无牌、报废车辆;严重超载;逃逸的。
(3)合同效力的辨别:有效、无效、效力待定。
通常情况下,无权代理、无权处分这些都是需要权利人追认的,效力依追认而定,所以在未被追认前这类合同是效力待定的,一旦追认,同意就有效,不同意就无效。但是要注意,在有善意第三人的场合,法律更注重的是保护第三人而非本人,为什么呢,这是为了交易安全,无论是善意取得制度还是表见代理制度,最终都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试想你买东西前,还要考虑下对方这个东东有可能是偷来的哦,那我还敢买不,买了又无效。所以在本来该效力待定的合同中出现善意第三人,合同是有效的。
无效合同一般要违反国家、社会、集体的强制性规定等,不赘,太多了。
(4)婚姻和继承问题:
(5)法人资格问题
(6)盗窃罪、强奸罪、贪污罪、抢劫罪、抢夺罪的判断(不好意思,改天有空在继续写)
9、给大家的一点意见:
(1)发帖:出个题目出来,大家帮他想了半天,答案又不公布,人就甩手走了,留一群人一头雾水在那里。这种做法不太好。
(2)不关注,不总结,不思考。一分钟前有人才问的问题,第二分钟又有人问,也许话有点得罪人,不过希望大家能利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当支持不下去时,你才需要人的帮助。总之:善用百度,善于自己总结。


xshlarry 08-7-22 19:04
好。收益很多啊,谢谢楼主,希望多总结些 [s:1]  [s:1]

旺旺果冻 08-7-22 19:19
看完了,谢谢楼主

薰与雨 08-7-22 19:51
学习了,楼主,真是有用的经验!

sunmqian 08-7-22 20:09
谢谢楼主~真的有用

jasonchow 08-7-22 20:14
感谢,希望今后能看到更多这样的经验贴

hxjiaren 08-7-22 20:34
很不错的帖子,支持一下!

书书 08-7-22 20:37
不错,就是少了点

兜兜转转 08-7-22 20:45
恩,完全有用
楼猪谢谢了,辛苦!

freeda 08-7-22 20:48
很有道理哎 我这两天就在做数算什么的 都不想考了 有些真难
不过现在豁然开朗 哈哈 谢谢楼主拉

xinyongka 08-7-22 20:49
总结的不错,赞一个.

fionadai 08-7-22 20:50
LZ很实在啊 [s:1]

liheli 08-7-22 20:53
有绝对性语气的淘汰,有主观臆断的淘汰,有以偏概全的淘汰,有风马牛不相及的淘汰


这几句看起来很强悍啊

zyd870205 08-7-22 23:01
不错的帖子,谢谢楼主

yuanqh 08-7-22 23:12
不错啊

aizhoulv 08-7-22 23:17
从来没有这么认真看完一贴
谢谢LZ [s:5]

阿wen 08-7-22 23:34
有收获,我顶!

清风无敌 08-7-22 23:45
看看

liyufan 08-7-22 23:51
形象,谢谢 [s:7]  [s:2]

人杰v鬼雄 08-7-23 02:23
谢谢,不错

hqf_85 08-7-23 07:57
顶起[s:7]

hhrcnyg 08-7-23 08:27
楼主有意思

天意美 08-7-23 08:56
    呵呵...总结的很好!

jing1975 08-7-23 09:12
谢谢 [s:7]

lipanbo 08-7-23 09:17
海林夕子的帖子 请注明转帖
[s:2]

团派天下 08-7-23 10:21
喜欢大家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做法 [s:2]

sjl 08-7-23 10:21
受益,多谢楼主 [s:1]

lillian20 08-7-23 10:29
无知者无畏这句话真有道理,越看越没信心了~~~~~~~~~~

stevea 08-7-23 10:39
多谢楼主啊... [s:7]

古道西风 08-7-23 10:39
感谢作者.
相信你一定是位公考成功者.
时时回家看看?

rosy2008 08-7-23 10:42
不错,学习了

hcjsunday 08-7-23 10:53
总结的很好啊 [s:4]

纳兰悠儿 08-7-23 13:24
不错

nasongna 08-7-23 13:33
考试就是要有所舍取的做题,这也是我多年考试的经验,抓自己的强项,放弃自己的弱项对于提高成绩很有效果!

打印机7 08-7-23 13:43
看完了,谢谢楼主

吴建武 08-7-23 13:58
楼主很彪悍!!多谢指教~~~ [s:7]

maggie727 08-7-23 14:03
很有用呢!这真是个好地方! [s:1]

723370606 08-7-23 14:07
有几点说的有道理

fangheizi 08-7-23 14:10
说的有道理。

dudu12921 08-7-23 14:10
借鉴中……

bobo222 08-7-23 14:12
ZHICHI XIA

yinyinlyq 08-7-23 14:13
看了,很有用,谢谢楼主分享

onlyinter 08-7-23 14:16
很有道理!谢谢LZ

shijakey 08-7-23 14:22
说的是比较好的啊

cj4088387 08-7-23 14:30
楼主,你的话很有道理,我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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