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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7 21:02 |
昌吉公安职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报考昌吉州公安系统的各位考生: 现将2008年自治州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安职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及职位拟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定于2008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6:00(北京时间)开始,地点:昌吉州公安局(昌吉市延安北路56号)后院操场。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北京时间下午15:30)到达体能测评场地(昌吉州公安局后院操场)接受资格复审。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在规定时间未到达体能测评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及标准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相关事项说明”执行。体能测评总共3项,3项全测且全部通过为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宣布。
请点击“2008年自治州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安职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表”查询公安职位考生的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和排名情况。(点击附件下载)
昌吉州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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