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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N体检帮帮团”2011年江西招警体检答疑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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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5:57 | |阅读模式
为第一时间答疑,本帖不再答疑。如需楼主答疑,请至《百花体检答疑》《发挥余热》《有奖征集》(6.13更新至431)《停答通知》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3936679.html
2012年6月13日
  

      
如果有急需得到回答的版友可以到咱们论坛体检政审版开帖https://bbs.qzzn.com/thread-htm-fid-182.html,在那里会有热心版友回答你的。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QZZN体检帮帮团已明确新的体检特殊标准(公安类使用)中关于视力部分的表述是双眼必须都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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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旨在帮助报名前需要对体检新标准咨询的版友和已进入体检环节的版友顺利通过体检环节,欢迎QZZN体检帮帮团成员前来帮助大家,也欢迎非帮帮团的有经验的版友前来帮忙。



  


回帖注意:
1. 为了方便帮助咨询的版友,本帖禁水、禁止无关的聊天!否则百花~将申请对其予以惩处。
2. 版友也可以到体检、政审、初任版提问。体检、政审、初任版链接  https://bbs.qzzn.com/thread-htm-fid-182.html
3. 在本帖提问尽量不要点名,这样帮帮团或其他有经验的朋友都能帮上忙。

4. 体检帮帮团成员虽有专业背景,但体检帮帮团成员毕竟不是新标准制定者、不是主检医生,一切结果要以相关官方公告和体检结果为准。不要因为帮帮团成员答复可以通过就在体检现场傲视医务人员,一切要以谦虚、谨慎、嘴甜、超级尊重体检现场医务人员为本。

5. 如果咨询的版友在医院工作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请尽量自行阅读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进行判断,以提高集中答疑期间工作效率,谢谢合作!

6. QZZN论坛是共享与互助的天堂,请需要咨询的版友尽量在帖子里咨询,不要通过站短或QQ咨询,这样不利于大家分享(涉及极度隐私除外)。如果我或其他人没有及时回复可以站短催我。  
7. 同一个版友的连续提问尽量使用“引用” ,不要使用“回复”,这样可以提高回复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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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答疑专贴  答疑专家:QZZN体检帮帮团  皮里阳秋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484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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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N体检帮帮团成员名单:上帝糊涂(QZZN体检帮帮团创始人之一、体检专家)、熊熊乖乖(QZZN体检帮帮团资深答疑专家) 、皮里阳秋(QZZN体检帮帮团资深营养师)、电源失控(QZZN体检帮帮团资深体检答疑专家) 、911wwww(QZZN体检帮帮团资深体检答疑专家)、百花~ (QZZN体检帮帮团中药师)   欢迎医学专业或有相关经验的版友加入帮帮团。QZZN体检帮帮团招募帖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120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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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全文   楼主:田老鼠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529717.html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2010第82号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满足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 本通知下发后,所有职位录用公务员体检均使用本通知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现将《特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
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 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 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 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 不合格。
第十六条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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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帮帮团】《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公安类部分)解读(百花版)
                                                  
                                                          前言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原文在众多版友苦苦找寻下,今天终于揭开了她神秘的面纱。在这个搜寻的过程中大家要感谢辽版版友基地成员,是他在第一时间让我知道这是一个全新的标准,而非三月份那个补充标准;我们要感谢辽版版友晋昌唐寅,是他搜索到的一条新闻让大家知道了文件的存在,知道了标准的大概内容;我们要感谢版友圣火梦(由于我前期悬赏100BB征集该原文,100BB已通过银行转到他的帐户上了),我们要感谢田鼠哥(田老鼠),是他最先帮助我们大家找到了官方链接,并确认了文件的内容。我们还要感谢全体参与到本次体检特殊标准搜寻的版友们,感谢大家!                        
   
                                                          正文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于上个月即2010年11月12日下发的新的公安类体检标准,它是为了取代原有的原人事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完善有特殊要求的普通公务员岗位制定的。按82号文件要求,新的特殊体检标准公布后,原《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但现在属于新旧标准过渡期,尤其918公告时新标准尚未公布,所以版友当次体检具体执行哪个标准请体检版友参看当次公考体检公告或到当次招考单位咨询。原普通公务员(非有特殊要求职位)体检时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变。凡执行新的特殊体检标准的地区,该标准原文未涉及的项目,均参照普通公务员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该新标准涉及的体检项目均不设置复检。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是为公安类职位和普通公务员特殊类职位(如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检验检疫职位、水上作业人员职位等)制定的,所以版友阅读该标准原文时要格外细心,看自己所报考的职位是否涉及到新标准。
        该标准包括人民警察职位和其他职位两个部分,另有一个附件的操作说明。由于百花前期对普通公务员特殊岗位的体检要求未做深入了解,所以下面暂时只对公安类部分进行分类解读,以后百花会将特殊标准中非公安类补充进来。  

一、眼科 (大家一定要看清自己所报的职位)

        1.视力。相信这是版友对新的公安体检标准最关心的问题。在人民警察职位方面原标准中说“双侧视力低于5 .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而新的公安体检标准中说“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而在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觉。原公安标准是有色觉异常即不合格,包含色弱和色盲。新的标准中除特殊岗位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普通警察职位色若没有影响。

二、皮肤病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不再做要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疾病部位不在脸上的,可以合格。

三、身高和体重
       非空警职位不再做详细要求。 但要注意《<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第13条 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四、文身
       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不合格。

五、血压、心率
       尺度同普通公务员。

六、听力(耳科)
       测试距离增加至至少5米。

七、肝功
        只有特警职位才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其余同普通公务员。也就是说乙肝病原携带者非特警职位可以通过。其他参照普通公务员。

八、妇科
        妇科疾病不再做详细的要求。已婚怀孕的版友可以报考。

九、口腔
        不再要求。

十、鼻、喉科
  1.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再做要求。
  2.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可以报考。
  3. 嗅觉迟钝,不合格。注意:这项严了!以前是嗅觉丧失无法通过。


                                                              后记

        由于时间较为仓促,加上我学业不精、工作不勤,参与到公考体检答疑中时间不长,该解读难免会有各种疏漏和错误,望版友们勇于纠偏!我会在以后的时间里逐渐完善该解读,争取让它能给更多版友以正确的参考。最后感谢我们的QZZN,感谢版友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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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前必读帖

体检的常见问题/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体检表/注意事项   作者:田老鼠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1554363.html


体检问题分类答疑资料汇总贴(大家提问前先参考) 作者:上帝糊涂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315754.html

看到大家种种体检误解急啊,现在的年轻人心理问题太严重了,轻松些吧  作者:人事专员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1267714.html

体检前饮食的注意   作者:皮里阳秋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313971.html

视力问题 的饮食注意  作者:皮里阳秋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457347.html

脂肪肝 的饮食注意   作者:皮里阳秋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410672.html

对体检易紧张、窦性心律不齐和血压偏高Q友的温馨建议 作者:百花~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363055.html

献给转氨酶高的同学,本人亲测,效果好,没有副作用,希望看到了请顶,造福大家 作者:自支自收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1648405.html

人体的生物钟   作者:绿叶君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2482300.html


发表于 10-12-26 16:00 |
为什么不限身高,好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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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6:00 |
200度能行不?另一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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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6:06 |
引用第2楼xhaijun86于10-12-26 16:00发表的  :
200度能行不?另一测5.0 返回原楼层
你想报什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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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6:07 |
为什么要用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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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7:25 |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我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该是属于专业技术职位吧。
那我的视力要求是多少?是不是配镜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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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7:27 |
引用第5楼lvbin1983于10-12-26 17:25发表的  :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我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该是属于专业技术职位吧。
那我的视力要求是多少?是不是配镜的视力? 返回原楼层
不是根据你的专业去确定,而是根据你报考的职位去确定。。。所以你要告诉我你报的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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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7:39 |

回 6楼(百花~) 的帖子

谢谢百花兄!!!
哦,职位名称就是“民警”,没别的了
专业要求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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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7:49 |

Re:回 6楼(百花~) 的帖子

引用第7楼lvbin1983于10-12-26 17:39发表的 回 6楼(百花~) 的帖子 :
谢谢百花兄!!!
哦,职位名称就是“民警”,没别的了
专业要求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返回原楼层
那恐怕不行,整不好得参照“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一般情况下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在职位名称上就是“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你明天打电话问一下该单位,别忘了把咨询的结果拿回来分享一下。。。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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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0-12-26 18:27 |
此贴来的很及时,谢谢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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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8:30 |

回 9楼(麦子) 的帖子

谢谢麦子前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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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8:36 |

回 8楼(百花~) 的帖子

好的,谢谢百花兄了。
明天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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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8:41 |
百花威武

及时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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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8:54 |

回 12楼(风清徐晓) 的帖子

感谢赣版管理和版友们长期以来对体检帮帮团、辽版和我个人的支持和厚爱,尽我所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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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9:00 |
手上有小时候自己用针刺的三个点,不知道算不算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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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9:04 |

Re:回 8楼(百花~) 的帖子

引用第11楼lvbin1983于10-12-26 18:36发表的 回 8楼(百花~) 的帖子 :
好的,谢谢百花兄了。
明天问一下 返回原楼层
等你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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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19:05 |
引用第14楼ivan1031于10-12-26 19:00发表的  :
手上有小时候自己用针刺的三个点,不知道算不算文身… 返回原楼层
这个没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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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22:57 |
还不知道视力情况 血型也不知道,楼主帮个忙呢 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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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23:19 |
真的不限身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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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6 23:27 |
引用第17楼北国之秋于10-12-26 22:57发表的  :
还不知道视力情况 血型也不知道,楼主帮个忙呢 o^_^ 返回原楼层
没明白小北哥哥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的视力还是  血型不影响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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